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作为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管理的机构,认真、全面审查了公司提交的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 融服务协议》事项的全部资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 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加强资金管理,降低资金成本,未损害公司及 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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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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