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北京首商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 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对截止2014 年12 月31 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认真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总计 4289.75 万元, 担保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 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5-03-28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