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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558 |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 公司名称: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英文名称:LANDER REAL ESTATE CO.,LTD. | 交易所:深圳 | 公司曾有名称:沈阳房天股份有限公司 |
| 证券简称更名历史: | 公司注册国家:中国 | 省份:辽宁省(点击查看辽宁省的所有上市公司) |
| 城市:沈阳市(点击查看沈阳市的所有上市公司) | 工商登记号:210100000006526 |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路9号 |
|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78 号房产大厦7 楼 | 注册资本:37074.656万元(点击查看注册资本在36974.656-37174.656区间的所有上市公司) | 邮政编码:110102 |
| 联系电话:024-89121255,89107779 | 公司传真:89121255 | 法人代表:高继胜(点击查看高继胜是否在其他公司任法人代表) |
| 总经理:陶椿(点击查看陶椿是否在其他公司任总经理) | 成立日期:1988-03-31(点击查看同月成立的上市公司) | |
公司简介: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原为沈阳房天股份有限公司,是经沈阳市房 产管理局沈房字(1992)183号《关于市房产经理公司进行股份制企业改造的批复 》和沈阳市体改委沈体改发(1992)33号《关于改组设立沈阳房天股份有限公司 并定向募集股份的批复》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流通股份于1994年5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 截止2007年12月31日,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247,164,373.00元。其中:限 售流通股176,827,140.00元,无限售流通股70,337,233.00元。 1998年,经财政部批准,原控股股东沈阳资产经营公司与沈阳万华建设投 资有限公司就定向转让公司股权签定协议,并与沈阳万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 行资产置换;2001年1月17日沈阳万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 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26,747,600股,占总股本的22.83%,转让给辽宁韦叶物业 发展有限公司;沈阳万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仍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7,739,150股 占总股本的6.6%;2001年5月16日辽宁韦叶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协议方式将所持 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26,747,600股,占总股本的22.83%,转让给华顿国际投资 有限公司;2001年12月20日华顿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浙江莱茵达投资有限公司( 现已更名为“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集团)签订公司股 权转让协议,以协议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限售流通股26,747,600股,占总股 本的22.83%,全部转让给莱茵达集团;2002年1月22日沈阳万华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和莱茵达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协议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限售流 通股7,739,150股,占总股本的6.60%,全部转让给莱茵达集团,莱茵达集团成 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02年3月26日,公司更名为“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19日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莱茵达集团持有公司股权比例由29.4 3%变为28.14%,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按照公司2007年8月6日召开的2007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其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规定及2007年1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 司字[2007]207号《关于核准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向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批复》的核准,并根据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 司以2007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已向莱茵达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作为对价购 买莱茵达集团拥有的优质房地产资产(以下简称“拟购买资产”),即扬州莱茵达 置业有限公司32.16%股权、南通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90%股权、扬州莱茵西湖 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扬州中茵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杭州莱茵达恒建 房地产有限公司65%股权、南京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嘉兴市东方莱 茵达置业有限公司45%股权进行评估后并于2007年7月10日出具的“中锋评报字 [2007]第052、053、054、055、056、057、05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的价格 确定了拟购买资产的定价为720,325,513.88元人民币。拟购买资产的价值扣除 改由公司承担的莱茵达集团对南京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的147,025,513.88元其 他应付款后的资产净值为573,300,000元。本次发行股份并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 价格为2006年10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100%,即4.41元,故公司新增的注册资 本为130,000,000股(573,300,000÷4.41元/股)。同时莱茵达集团对南京莱茵达 置业有限公司的147,025,513.88元其他应付款改由公司承担。新增注册资本业 经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辽天会证验字[2007]1283号验资报告 ,并完成了工商登记及股权登记手续。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47 ,164,373.00股,其中限售流通股176,827,140.00股,非限售流通股70,337,233 .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莱茵达集团拥有公司股份数为162,966,575.00股, 占总股本的65.93%,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原为沈阳房天股份有限公司,是经沈阳市房 产管理局沈房字(1992)183号《关于市房产经理公司进行股份制企业改造的批复 》和沈阳市体改委沈体改发(1992)33号《关于改组设立沈阳房天股份有限公司 并定向募集股份的批复》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流通股份于1994年5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 截止2007年12月31日,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247,164,373.00元。其中:限 售流通股176,827,140.00元,无限售流通股70,337,233.00元。 1998年,经财政部批准,原控股股东沈阳资产经营公司与沈阳万华建设投 资有限公司就定向转让公司股权签定协议,并与沈阳万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 行资产置换;2001年1月17日沈阳万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 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26,747,600股,占总股本的22.83%,转让给辽宁韦叶物业 发展有限公司;沈阳万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仍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7,739,150股 占总股本的6.6%;2001年5月16日辽宁韦叶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协议方式将所持 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26,747,600股,占总股本的22.83%,转让给华顿国际投资 有限公司;2001年12月20日华顿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浙江莱茵达投资有限公司( 现已更名为“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集团)签订公司股 权转让协议,以协议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限售流通股26,747,600股,占总股 本的22.83%,全部转让给莱茵达集团;2002年1月22日沈阳万华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和莱茵达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协议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限售流 通股7,739,150股,占总股本的6.60%,全部转让给莱茵达集团,莱茵达集团成 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02年3月26日,公司更名为“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19日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莱茵达集团持有公司股权比例由29.4 3%变为28.14%,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按照公司2007年8月6日召开的2007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其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规定及2007年1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 司字[2007]207号《关于核准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向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批复》的核准,并根据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 司以2007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已向莱茵达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作为对价购 买莱茵达集团拥有的优质房地产资产(以下简称“拟购买资产”),即扬州莱茵达 置业有限公司32.16%股权、南通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90%股权、扬州莱茵西湖 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扬州中茵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杭州莱茵达恒建 房地产有限公司65%股权、南京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嘉兴市东方莱 茵达置业有限公司45%股权进行评估后并于2007年7月10日出具的“中锋评报字 [2007]第052、053、054、055、056、057、05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的价格 确定了拟购买资产的定价为720,325,513.88元人民币。拟购买资产的价值扣除 改由公司承担的莱茵达集团对南京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的147,025,513.88元其 他应付款后的资产净值为573,300,000元。本次发行股份并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 价格为2006年10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100%,即4.41元,故公司新增的注册资 本为130,000,000股(573,300,000÷4.41元/股)。同时莱茵达集团对南京莱茵达 置业有限公司的147,025,513.88元其他应付款改由公司承担。新增注册资本业 经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辽天会证验字[2007]1283号验资报告 ,并完成了工商登记及股权登记手续。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47 ,164,373.00股,其中限售流通股176,827,140.00股,非限售流通股70,337,233 .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莱茵达集团拥有公司股份数为162,966,575.00股, 占总股本的65.93%,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房产租赁经营,档口使用权出租、销售;家具、日用杂品、建筑装饰材料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下属公司经营)。
实业投资,房产租赁经营,档口使用权出租、销售;家具、日用杂品、建筑装饰材料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下属公司经营)。
公司网址: http://www.lander.com.cn
电子信箱: gufen@zjlander.com
所属板块: 沈阳市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 全A 未ST板块 重组概念股 新股增发板块 整体上市 计划再融资 超涨 金融地产 超跌 (点击查看该板块的所有上市公司)
发行日期: 1993-12-11(点击查看同月发行的上市公司)
发行价格: 3.68元(点击查看发行价格在2.68-4.68区间的所有上市公司)
上市日期: 1994-05-09(点击查看同月上市的上市公司)
主承销商: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该承销商承销的所有上市公司)
上市推荐人: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该推荐人推荐的所有上市公司)
审计机构: 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该审计机构审计的所有上市公司)
经办会计师: 吴宇 宁华 (点击查看该会计师经办的所有上市公司)
法律顾问: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点击查看该机构评估的所有上市公司)
资产评估机构: 沈阳资产评估中心 (点击查看该评估员经办的所有上市公司)
经办评估人员: 姚家义 李家培 (点击查看该机构确认的所有上市公司)
资产评估确认机构: 沈阳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处
公告日期:2008-07-26
电子信箱: gufen@zjlander.com
所属板块: 沈阳市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 全A 未ST板块 重组概念股 新股增发板块 整体上市 计划再融资 超涨 金融地产 超跌 (点击查看该板块的所有上市公司)
发行日期: 1993-12-11(点击查看同月发行的上市公司)
发行价格: 3.68元(点击查看发行价格在2.68-4.68区间的所有上市公司)
上市日期: 1994-05-09(点击查看同月上市的上市公司)
主承销商: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该承销商承销的所有上市公司)
上市推荐人: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该推荐人推荐的所有上市公司)
审计机构: 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该审计机构审计的所有上市公司)
经办会计师: 吴宇 宁华 (点击查看该会计师经办的所有上市公司)
法律顾问: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点击查看该机构评估的所有上市公司)
资产评估机构: 沈阳资产评估中心 (点击查看该评估员经办的所有上市公司)
经办评估人员: 姚家义 李家培 (点击查看该机构确认的所有上市公司)
资产评估确认机构: 沈阳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处
公告日期:2008-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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