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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星化工:公司章程(修订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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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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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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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3-28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2007年3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江苏省南京市公司办事处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名,公司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庆祖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06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3,760.47万元,比上一年度增长23.19%;主营业务利润9,727.72万元,比上一年度增长23.55%;实现净利润2,648.64万元,比上一年度增长11.72%;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7,348.74万元,比2005年12月31日增加21,562.23万元;总股本6500万股增至7800万股;股东权益29,726.58万元,每股净资产3.81元,净资产收益率8.91%,每股收益0.34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华普审字[2007]第0248号)确认。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26,486,430.7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648,643.0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9,035,128.70元,减去支付普通股股利6,500,000.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372,916.36元。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6,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9,660,00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66,712,916.36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96,600,000股增加至125,580,000股,资本公积金由123,645,793.77元减少为94,665,793.77元。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200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9.70万元,200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536.59万元,2006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616.15万元,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302.44万元,募集资金存款利息为96.0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3.72万元(全部为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根据《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公司出具《关于公司200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经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确认公司募集资金2006年度使用情况,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华普审字[2007]第0249号)。     内容详见2007年3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07-007号公告。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摘要》内容详见2007年3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06-006号公告;《全文》内容刊登在2007年3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修改如下:
项目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60万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948
第六条
元。 万元。
公司的现有总股本为9,660万 公司的现有总股本为12,948万
第十九条
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修改如下:
项 目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三条 对内、外投资的批准权限: 第三条 对内、外投资的批准权限:
董事会权限: 董事会权限:
1、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的对内技改 1、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的对内技改
投资项目:在300万元以上至2500万元 投资项目:在3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
(含2500万元)以下的,由董事会批准。(含5000万元)以下的,由董事会批准。
超过2500万元的,经董事会审核后报股 超过5000万元的,经董事会审核后报股
东大会批准。 东大会批准。
2、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对外投资项 2、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对外投资项
目:在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0%(含 目:在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0%(含
20%)以下,由董事会批准。超过20%的 20%)以下,由董事会批准。超过20%的
经董事会审核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经董事会审核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3、公司非主营业务范围内对外投资 3、公司非主营业务范围内对外投资
项目:订立、变更或终止关于投资、出租、项目:订立、变更或终止关于投资、出租、
第三条
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在最近一期 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在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净资产20%(含20%)以下,由 经审计的净资产20%(含20%)以下,由
董事会批准。超过20%的经董事会审核后 董事会批准。超过20%的经董事会审核后
报股东大会批准。 报股东大会批准。
4、收购或兼并投资项目:在100万 4、收购或兼并投资项目:在100万
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 元以上至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下
的合同,由董事会批准。超过1000万元 的合同,由董事会批准。超过2000万元
的,经董事会审核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的,经董事会审核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5、短期投资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至 5、短期投资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至
2500万元(含2500万元)以下的,由总 2500万元(含2500万元)以下的,由总
经理办公会议提出方案,董事会批准;价 经理办公会议提出方案,董事会批准;价
值在250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提出方案,值在250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提出方案,
报股东大会批准。 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五条 重大担保的批准权限: 第五条 重大担保的批准权限:
董事会权限: 董事会权限:
以公司资产、权益为公司自身债务进 以公司资产、权益为公司自身债务进
第五条 行抵押、质押的,用于抵押、质押的价值 行抵押、质押的,用于抵押、质押的价值
在1000万元以上至2500万元(含2500 在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
万元)以下的由董事会批准。超过2500 万元)以下的由董事会批准。超过5000
万元的,由董事会审核后报股东大会批 万元的,由董事会审核后报股东大会批
准。 准。
第六条 重大合同的签订及对外举 第六条 重大合同的签订及对外举
债权限: 债权限:
董事会权限: 董事会权限:
1、产品销售和原材料的采购董事会 1、产品销售和原材料的采购董事会第六条
授权总经理执行。 授权总经理执行。
2、公司对外举债在500万元以上至 2、公司对外举债在500万元以上至
2500万元由董事会决定;2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由董事会决定;5000万元以上
由股东大会决定。 由股东大会决定。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财会[2006]3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将发生变更。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对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为采用成本法核算,此变更将影响母公司当期损益,但本事项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公司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将由现行制度的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变更为将符合规定条件的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此变更将减少公司期间费用,增加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根据新准则规定,新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无形资产准则要求进行核算,公司将对2007年度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无形资产准则的要求进行摊销,而不再随同房屋建筑物计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职工福利费不再按工资的一定比例计提,改按实际发生数列入相关期间费用。而根据公司的历史情况,职工福利费的实际发生数一般低于计提金额,因此执行此项准则可能会增加公司的净利润。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目前现行制度下的计入专项应付款的政府补助,执行新准则将变更为在区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后,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分期计入损益、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因此将影响公司的当期损益。     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用以资本化的借款由现行制度下的专门借款变更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此政策变化将会增加公司资本化的借款范围,减少当期的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的当期损益。     6、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的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此变更将会影响公司的当期损益。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于2007年2月22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庆祖森先生、谢平先生、李辉先生、纪祖焕先生、卜炜先生、唐啸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侯选人;鉴于张建设先生、孙国正先生、杨春河先生已连续两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提名赵惠芳女士、徐尚成先生、林钟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各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2007年度流动资金贷款并办理相关资产抵押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07年生产经营正常用款需求,本公司需向有关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总额4.5亿元,并授权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签署向有关银行申贷和资产抵押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规定,2007年度公司拟决定继续聘请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续聘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2006年3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07-009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庆祖森,男,中国国籍,1949年8月出生,大专文化,高级经济师。历任和县农药厂厂长、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先后荣获全国乡镇企业家、安徽省劳动模范、安徽省优秀乡镇企业家、安徽省发展乡镇先进个人、农业部“八五”全国乡镇企业科技进步工作者、“九五”安徽省技术创新先进管理工作者;巢湖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000年享受安徽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2005年度安徽省十大民营企业家。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国家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农药科学与管理》理事会副理事长、安徽省农药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巢湖学院兼职教授、巢湖市人大代表。     谢 平,男,中国国籍,1968年10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和县农药厂生产车间主任、生产科长,本公司供销处长、副总经理。先后荣获安徽省乡镇企业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先进个人、安徽省乡镇企业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安徽省十大经济人物、安徽省民营科技企业家、中国优秀企业家、全国企业自主创新十大杰出人物等称号。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巢湖市政协常委。     李 辉,男,中国国籍,1966年1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和县农药厂计划财务科主办会计、本公司财务科科长、计划财务处处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纪祖焕,男,中国国籍,1970年7月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和县农药厂化验室副主任、质计科副科长、本公司质量处处长、生产处处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卜 炜,男,中国国籍,1970年5月出生,澳大利亚北澳大学商学院硕士,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ASCPA)。历任中国国际期货经纪公司广州分公司业务五部副经理、飞利浦(中国)投资服务有限公司高级市场主管,现任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本公司董事。     唐啸波,男,中国国籍,1958年12月出生,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安徽省机械情报研究所技术经济情报室副主任、安徽省机械技术信息服务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省机械情报研究所所长助理、安徽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投资高级经理、项目部副经理,现任安徽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惠芳,女,中国国籍,1952年2月出生,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院长、MBA、MPA管理中心主任,皖维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教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安徽省会计学学会副理事长。     徐尚成,男,中国国籍,1957年12月出生,南京农业大学农药学博士,教授级高工。历任江苏省农药研究所副所长、总工程师兼副所长、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等职。现任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医科大学兼职教授、博导(农药毒理学)和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农药学),中国化学化工学会农药专业委员会,中国植保学会农药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     林钟高,男,中国国籍,1960年9月出生,会计学教授、会计学博士生导师。历任安徽工业大学会计教研室主任、经济管理系副主任、商学院副院长、管理学院院长、校长助理。现任安徽工业大学副校长、安徽工业大学“公司治理与运营研究中心”主任、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安徽省政协委员、全国高校教材研究编审委员会专家委员、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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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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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2-07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并于2007年2月6日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庆祖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置换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6,428.83万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7年2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07-003号《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为1,860万股,同意公司将注册资本由7,800万元变更为9,660万元。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修改如下:
项 目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00万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60万第六条
元。 元。
公司的现有总股本为7,800万 公司的现有总股本为9,660万第十九条
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二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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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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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3-30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6 年3 月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0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鉴于中国证监会于近期发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 年修订)》,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38 号《通知》,依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庆祖森先生和谢平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77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7.32%)于2006 年3 月26 日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和《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并聘请律师对《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做了全面的改版修订,要求提交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对《关于召开200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作补充通知如下:     1、在2006 年4 月11 日召开的2005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和《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两临时提案,其中涉及到增加和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规定的必备内容部分详见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案)》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全文内容刊登在2006 年3 月30 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2、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不变。     特此公告。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一:     公司章程全面改版修订之内容增加或修改部分     鉴于中国证监会2006 年3 月21 日发布《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诚信建设指引》、《董事行为指引》、《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等有关规则。本公司在律师的协同下,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全面改版修订。除《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要求外,本公司另增加的部分条款内容如下: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如公司股票被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     第三十二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八)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对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或能力、未能独立履行职责、或未能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     (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一条 公司对外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应当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或者经股东大会批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第四十四条 除董事会特别指定地点外,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住所地召开。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可以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通讯表决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安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1)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百分之二十的;     (2)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     (3)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或实物资产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4)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5)对中小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第五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 日向公司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人选。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可以进行中期分配。非因特别事由(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公司不进行除年度和中期分配以外其他期间的利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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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4-29 |
目录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股份............................4 第一节股份发行........................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股份转让........................6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一节股东..........................7 第二节股东大会........................8 第三节股东大会提案......................12 第四节股东大会召开......................14 第五节股东大会决议......................17 第五章董事会...........................21 第一节董事..........................21 第二节独立董事........................23 第三节董事会.........................26 第四节董事会秘书.......................31 第六章总经理...........................33 第七章监事会...........................34 第一节监事..........................34 第二节监事会.........................35 第三节监事会决议.......................36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6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36 第二节利润分配........................37 第二节内部审计........................38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8 第四节对外担保........................39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40 第一节通知..........................40 第二节公告..........................40 第十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41 第一节合并或分立.......................41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42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43 第十二章附则...........................4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府股字[1998]第1 号批准证书批准,由和县农药厂及 其内部职工庆祖森、王宜坤、周玉生、盛学龙、高申道等263 名自然人以发起设立 方式,于1998 年2 月13 日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于2004 年6 月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 [2004]93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 万股。公司社会公 众股于2004 年7 月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AHHUI HUAXING CHEMICAL INDUSTRY CO.,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安徽省和县乌江镇 邮政编码:238251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00 万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 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 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第十二条公司积极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加 强与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沟通和交流。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公司经营宗旨:铸生命活力,造万物生机。 第十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农药(凭许可证经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 生产、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 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进口。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七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 同利。 第十八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一元。 第十九条公司的股票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托 管。 第二十条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008 万股,全部为发起人 股。 第二十一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500 万股,其 中发起人持有4500 万股,社会公众股2000 万股。具体情况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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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修改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暨延期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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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4-12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并于2005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人,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庆祖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5]15号《关于督促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对拟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九《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十《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进行修改。经与会董事以传真方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鉴于上述对2004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进行了修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将2004年度股东大会时间延期至2005年4月28日(星期四)上午9:30召开,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和方式详见2005年4月12日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2005-009号公告,会议股权登记日(2005年4月8日)、参会登记时间(2005年4月14日、15日)等事项均不变。     特此公告。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出证监公司字[2005]15号《关于督促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第六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第十二条 无 第十二条公司积极建立健全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制度,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加强
与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沟通和
交流。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 第四十二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 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
合法权益的决定。 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
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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