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扬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扬子公司”)决定进行以空分装置和催化裂化装置为主体的部分资产置换。双方于2000年4月27日在南京扬子宾馆209会议室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书》。从扬子公司置换进入本公司的资产为:①8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②18万吨/年气体分馏装置;③部分与本公司生产装置配套的生产物料管线、生产性物资及部分管理性资产。从本公司置换进入扬子公司的资产为:①生产能力为40000NM3/h(氧)和55500NM3/h(氮)的三套空分装置:②运输公司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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