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4-04-24 |
置换甲方 |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14301.95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3-06-30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置出权益性资产合计评估值为人民币143,019,479.39元 |
置换乙方 | 广东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12686.07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3-06-30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权益性资产合计评估值为人民币126,860,703.03元 |
交易简介 | 截止2003年9月13日,按照本公司与广东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公司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员工安置协议》,双方已完成了重大资产置换中有关资产的交割;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已办理完毕有关变更的登记手续;与本次资产置换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的本公司员工安置,有关各方尚在协调处理中。
1、根据本公司与阳之光于2003年2月11日就本次交易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本公司置出资产的接受方为阳之光指定的成都成量工具有限公司
2、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的移交基准日和资产交割日均为2003年6月30日。
根据《成都量具刃具股份有限公司置入权益性资产移交清单》,阳之光置入本公司的权益性资产合计评估值为人民币126,860,703.03元;根据《成都量具刃具股份有限公司置出权益性资产移交清单》,本公司置出权益性资产合计评估值为人民币143,019,479.39元;资产置换双方实施等额置换,差额部分,阳之光业已以现金全部补足。 |
交易日期 | 2003-06-30 |
交易金额(万元) | 14301.95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4-04-2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3-09-17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其它关联方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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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4-04-23 |
置换甲方 |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9378.07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2002-06-30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133590.80 平方米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 |
置换乙方 | 广东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9378.07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
交易简介 | 根据本公司与阳之光于2003 年2 月11 日就本次交易签署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员工安置协议》及此后阳之光给本公司的《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土地使用权受让的告知函》,阳之光指定本次交易置出资产的接受方成量有限受让成量股份转让的133590.80 平方米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 |
交易日期 | 2003-02-11 |
交易金额(万元) | 9378.07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4-04-23 |
首次公告日期 |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其它关联方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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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置换 最新公告日期:2008-02-26 |
置换甲方 | 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甲方对价(万元) | 103341.00 |
置换甲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甲方资产情况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259,000,000股,占本次发行后阳之光股份总数的74.49%,发行价格为每股3.99 元。 |
置换乙方 |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置换乙方对价(万元) | 0.00 |
置换乙方资产评估基准日 | -- |
置换乙方资产情况 | 宜都高纯铝75%股权、乳源精箔75%股权、深圳化成箔98.49%股权、乳源电化厂75%股权、乳源进出口100%股权。 |
交易简介 |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宜都东阳光高纯铝有限公司75%股权、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75%股权、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98.49%股权、乳源东阳光电化厂75%股权、乳源瑶族自治县兴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认购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其非公开发行股票. |
交易日期 | -- |
交易金额(万元) | 103341.00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方案进度 | 实施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8-02-2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7-11-30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信息披露方 |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阳之光铝加工产业链各环节生产能力将基本匹配,这不仅将降低阳之光原材料外购成本,而且各环节生产能力将得到更加有效的释放,实现规模效益,进而提高阳之光的竞争优势。同时,本次被纳入阳之光的进入资产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将为阳之光提高盈利水平提供保障。阳之光实际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增长幅度则更大。阳之光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
置换甲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置换乙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其它关联方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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