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剥离 最新公告日期:2006-08-31 |
资产剥离方 |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接受方 | 牡丹江森森林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资产 | 公司总部及下属石油化工厂的全部应收款项(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等。2006年6月30日的帐面原值485,212,218.14元,帐面净值56,175,208.94元。 |
交易简介 | 2006年8月28日,公司与与牡丹江森森林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承债及接收资产协议》,将公司的剩余应收款项及公司偿付本金的20%后全部一般债务转入森森林业(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资产与债务相抵,双方互不负付款义务。 |
交易日期 | 2006-08-28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金额(万元) |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元 |
交易负债 | 公司的债权人在公司破产还债程序中向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报并经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全部一般债务除公司以现金方式偿还本金的20%外的债务 [包括上述全部一般债务本金的80%、全部利息、诉讼费用(共计509,224,423.96元)及各债权人申报债权时确定截止日后所发生的利息)。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6-08-31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6-08-31 |
信息披露方 |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按照和解协议的规定,上述公司资产转让所获资金将在法院监管下依法清偿债务。上述协议履行完毕后,公司将实现全部债务转移,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裁定公司破产程序终止。
公司董事会认为,签署并履行上述协议是为了履行公司与债权人会议达成的和解协议,避免公司破产。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协议约定,尽快办理公司全部资产的过户和交接手续,按期完成和解协议的履行工作,避免公司破产风险。 |
资产剥离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接受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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