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剥离 最新公告日期:2006-12-22 |
资产剥离方 |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江饲料有限公司等四子公司) |
资产接受方 | 上海绿庭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资产 | 阜新大江有限公司56.47%股权 |
交易简介 | 2006年12月20日,本公司与绿庭香港控股子公司上海绿庭签订了关于阜新大江《股权转让协议》,同时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上海大江饲料有限公司、上海大江肉食品厂、上海申德机械有限公司、上海大江肉食品二厂)与上海绿庭签订了《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上海绿庭受让本公司所持有的阜新大江56.47%股权(交易价格: 724万元左右)和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对阜新大江的债权债务(交易价格:1400万元左右)。 |
交易日期 | 2006-12-20 |
方案进度 | 董事会预案 |
交易金额(万元) | 2124.000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元 |
交易负债 | 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对阜新大江的债权债务 |
交易历史变动情况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06-12-22 |
最新公告日期 | 2006-12-22 |
信息披露方 |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对信息披露方的影响 |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使本公司剥离部分长期亏损资产,有利于本公司200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主营业务盈利,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1、本次交易协议是本公司原第一、二大股东上海市松江县饲料公司、上海市松江县畜禽公司与现第一大股东绿庭香港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衍生协议,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改善本公司的现金流量,为后续发展提供资金支持。2、本次交易的实施使本公司剥离了部分长期亏损资产,提高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增强本公司可持续发展水平,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3、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构成影响。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对阜新大江向阜新市建设银行借款4450万元的保证责任没有转移,担保类型由原来的对控股子公司担保转变为上市公司对大股东关联企业的担保。 |
资产剥离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本身 |
资产接受方与信息披露方关系 | 公司其它关联方 |
是否关联交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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