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股
- 我的自选股
| 快速通道: |
| 报告期:2005-12-31 |
|---|
|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公司于2006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决议,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国际市
场油价居高不下导致公司发电燃料成本大幅上升,公司2005年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公
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5-06-30 |
|---|
|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公司没有发生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4-12-31 |
|---|
|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1、公司于2005年3月4日召开第四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决议,对公司2004年度税后利润在提取了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和5%的法
定公益金后,以2004年12月31日总股本547,965,9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人民币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73,982,999.00元。
2、公司于2005年3月4日召开第四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关于2005年度授
信规模及对外担保额度授权事宜的议案》,公司在2005年度继续为深南电(中山)电力
有限公司20,000万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4-06-30 |
|---|
|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2004年6月30日止,公司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3-12-31 |
|---|
|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公司于2004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决议,对公司年度税后利润作出如下分配:
(1)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
(2)提取5%公益金;
(3)以2003年12月31日总股本547,965,9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人民币4.68元(含税)。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3-06-30 |
|---|
|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3]189号文《关于调整深圳市燃气轮机电厂上网电
价的通知》,本公司上网电价从0.75元/千瓦时调整为0.72元/千瓦时,调整后的上网
电价从2003年7月1日开始执行。
2、根据公司2003年8月17号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决议,对2003年上半年利润不分
配不转增。
3、2003年8月8日,公司、兴德盛公司与中山市电力开发公司签定《关于中山市燃
机“以大代小”技改发电项目》合资协议书,该项目投资建设两台套装机容量为2×1
8万千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项目总投资约为10亿元,注册资本为39,680万
元,股权比例如下:公司占55%;兴德盛公司占25%;中山市电力开发公司占20%。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2-12-31 |
|---|
|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公司于200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第十七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决议,对公司年度税后利润作出如下分配:
(1)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
(2)提取5%公益金;
(3)以2002年12月31日总股本547,965,9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人民币4.20元(含税)。
2、2003年2月18日,公司与深圳市金碧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
书》,依据该合同规定,公司按5,632万元人民币受让深圳市金碧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
有的新电力公司49%股权,2003年3月25日,公司200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受让该项股权的议案,转让后,本公司直接持有新电力公司75%股权。由于新电力
公司的另一持股25%的股东兴德盛公司为深南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在香港投资设立
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新电力公司25%股权,共计持有100%股权。
3、2003年3月11日,深圳市金碧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
同意不按其所持有新电力公司股权比例享受分红,而按照公司2001年度和2002年度的
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和享受其在新电力公司2001年度和2002年上半年的投资收益,超出
上述计算的剩余部分的利润,深圳市金碧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放弃分配权,由本公司
和兴德盛公司按所持新电力公司股权的相对比例分享,并同意不再享有新电力公司下
半年的未分配利润。2003年3月11日及2003年3月12日,兴德盛公司及新电力公司分别
就新电力公司2001年度和2002年度的利润分配形成决议,同意按上述原则处理。2003
年4月17日,公司200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新电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
处理方案。深圳市金碧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放弃享受分配利润的部分,公司将在2003年
度作出帐务处理。
4、根据深国税发[2002]415号文,公司自2003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特区内外
资电厂减半征收增值税的规定。
5、公司并无就2002年12月31日之后会计期间编制任何经审核的会计报表。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2-06-30 |
|---|
|
`预计负债确认原则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将其确认为负债:
(1) 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负债,其金额是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如果所需
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如果所
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如下方法确定:
(1)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的金额确定;
(2)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
定。
确认的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
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但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1-12-31 |
|---|
|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公司于2002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对公司年度税后利润作出如下分配:     (1)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     (2)提取5%公益金;     (3)以2001年12月31日总股本547,965,9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人民币3.10元(含税)。     2、 公司并无就2001年12月31日之后会计期间编制任何经审核的会计报表。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1-06-30 |
|---|
|
`预计负债确认原则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将其确认为负债:     ⑴ 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⑵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⑶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负债,其金额是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如果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如下方法确定:     ⑴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的金额确定;     ⑵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 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 算确定。     确认的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 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但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 账面价值。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0-12-31 |
|---|
|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非调整事项     (1)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241 号文批复, 按 1999年12月31日总股本356,400,000股为基数,以每股人民币13.40元的价格配售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共13,366,000股。本次配股缴款工作于2001年3月2 日完成,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79,104,400.00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3, 366 ,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转入资本公积。     (2)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01」5号文,在2001年1月1日取消“住房周转金” 科目,把“住房周转金”科目借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2、公司于2001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公司2000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对公司年度税后利润作出如下分配:     (1)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     (2)提取5%公益金;     (3)按2000年12月31日总股本356,400,000股,每10股送2.5 股派发现金人民 币0.74元(含税)。     3、公司于2001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2000 年度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决议:以2000年12月31日总股本356,4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 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计转出资本公积金89,100,000元,转增股本89,100,000股。     4、公司并无就2000年12月31日之后会计期间编制任何经审核的会计报表。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2000-06-30 |
|---|
|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公司于2000年7月新增加贷款人民币9,500万元。     2、公司于2000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00年度配股预案。     3、公司于2000年8月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00年度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4、公司并无就2000年6月30日之后会计期间编制任何经审核的会计报表。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9-12-31 |
|---|
|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000年3月15日,公司董事会通过 199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 对公司 1999 年度税后利润作出如下分配:     (1)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     (2)提取7%公益金;     (3)按1999年末之总股本356,400,000股,每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282元(含税)。     2、公司并无就1999年12月31 日之后会计期间编制任何经审核的会计报表。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8-12-31 |
|---|
|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一九九九年四月十日,公司董事会通过, 关于一九九八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决议,对公司一九九八年度税后利润作出如下分配:     (1)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     (2)提取5%公益金;     (3)按一九九八年末之总股本356,400,000股,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75 元 (含税)。     2、 公司并无就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后会计期间编制任何经审核的会 计报表。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7-12-31 |
|---|
|
`期后事项
    1、一九九八年三月二十一日,公司董事会通过, 关于一九九七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决议,对公司一九九七年度税后利润作出如下分配:     (1)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     (2)提取5%公益金;     (3)按1997年年末之总股本356,400,000股,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2.34元( 含 税)。     2、 公司并无就有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后会计期间编制任何经审核的 会计报表。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7-06-30 |
|---|
|
`期后事项
    1997年7月30日,本公司实施1996年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30元 (含税),共计59,400,000.00元。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6-12-31 |
|---|
|
`期后事项:
    1.1997年4月3日,公司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通过1996年度预分配及分红派息 的决议,对公司1996年度税后作如下分配:     (1)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     (2)提取8%公益金;     (3)按1996年年末之总股本198,000,000股,每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30元(含税) ,共计59,400,000.0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含1995年度未分配利润结余数)。     余下未分配数额,转下年度分配。     2.公司并无就有1996年12月31日之后会计期间编制任何经审核的会计报表:      |
| ↑返回页顶↑ |
| 报告期:1995-12-31 |
|---|
|
`或有负债
    至1995年12月31日,公司对关系企业提供贷款担保7项,计人民币24,000,000.00元、 港币6,600,000.00元及美元1,500,000.00元. |
| ↑返回页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