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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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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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 项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各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备注 营业税 装卸收入 3% 运输收入 3% 过路费收入 3%、5% * 其他收入 5%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增值税营业税合计 1% 教育费附加 应交增值税营业税合计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7.5%、15% ** *二〇〇五年一至五月,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自二〇〇 五年六月一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经营企业车辆通行费收入营业税 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77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统一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 业税。 **企业所得税 a.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盐田港集装箱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四检 查分局深地税四函[2002] 22号文件批准,该公司经营监管仓储等服务性收入,从开始获 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该公司本年度 减免所得税优惠期届满,税率为15%。 b.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港龙混凝土有限公司经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大鹏分局 以深国税龙鹏税登字[2003]第0007号文件批准,对其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 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该公司本年度为第四个获利年度, 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7.5%。 c.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混凝土有限公司经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 坪山分局以深国税龙减免字[2003]第046号文件批准,对其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 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该公司本年度为第三个获 利年度,税率为7.5%。 d.本公司及其余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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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公司本报告期内主要投资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对盐田港西港区3号泊位的投资为人民币4,641.65万元,至报告期末该 项工程累计已投资人民币17,348.20万元,该项工程之土建部分于2005年2月通过验收并 被评为优良工程,本报告期主要进行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对盐田港3号区2期仓库的投 资为人民币1,365.75万元,至本报告期末该项工程累计已投资人民币7,005.43万元,该 项工程于2005年6月通过验收,计划于2005年10月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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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项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各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备注 营业税 装卸收入 3% 运输收入 3% 过路费收入 5% 其他收入 5%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增值税营业税合计 1% 教育费附加 应交增值税营业税合计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7.5%,15% * *企业所得税 a.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盐田港集装箱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四检 查分局深地税四函[2002]22号文件批准,该公司经营监管仓储等服务性收入,从开始获利 的年度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该公司本年度为第 三个获利年度,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7.5%。 b.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港龙混凝土有限公司经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大鹏分局 以深国税龙鹏税登字[2003]第0007号文件批准,对其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 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该公司本年度为第三个获利年 度,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7.5%。 c.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混凝土有限公司经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 坪 山分局以深国税龙减免字[2003]第046号文件批准,对其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 年和 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该公司本年度为第二个 免税年 度,免征企业所得税。 d.本公司及其余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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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项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各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备注 营业税 装卸收入 3% 运输收入 3% 过路费收入 5% 其他收入 5%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增值税营业税合计 1% 教育费附加 应交增值税营业税合计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7.5%,15% * *企业所得税 a.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混凝土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盐田征收分局 以深地税盐[1999]054号文件批准,对其生产经营所得,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 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该公司本年度为第五个 获利年度,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7.5%。 b.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盐田港集装箱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四检 查分局深地税四函[2002]22号文件批准,该公司经营监管仓储等服务性收入,从开始获利 的年度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该公司本年度为第 二个获利年度,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7.5%。 c.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港龙混凝土有限公司经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大鹏分局 以深国税龙鹏税登字[2003]第0007号文件批准,对其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幅度为100 %,减征期限由2002年12月01日至2003年12月31日。 d.本公司及其余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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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税项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各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备注 装卸收入 3% 运输收入 3% 过路费收入 5% 营业税 其他收入 5%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6% *1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增值税营业税合计 1% 教育费附加 应交增值税营业税合计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7.5%,15% *2 *1 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混凝土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以深国税审 字2002 年25 号文件批复,该公司混凝土销售收入2002 年度执行地产地销减免税的销售 比例为不高于72%;根据国家税务局国税发[2000]37 号文件规定,并经深圳市国家税务 局盐田征收分局认可,该公司自2000 年6 月1 日起按照6%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2002 年11 月23 日,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税[2002]164 号文件,规定自2003 年1 月1 起“关于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停止执行,在经济特区范围内生产并销售的 货物,恢复按照规范办法征收增值税。”该公司的该项税收优惠自2003 年1 月1 日起 被取消。 *2 企业所得税 a.本公司自2002 年1 月1 日起,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b.本公司之合营公司深圳梧桐山隧道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以深地税发[199 7]650 号文件批准,该公司第二条隧道的经营所得自获利年度起,第一、第二年免征企 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该公司第二条隧道在2002年为第五个获 利年度,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7.5%。该公司第一条隧道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 c.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混凝土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盐田征收分局 以深地税盐发[1999]054 号文件批准,对其生产经营所得,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 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该公司本年度为第 四个获利年度。 d. 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地税发[1998 ]519 号文件批准,该公司所经营的惠盐高速公路投入使用后的经营所得自获利年度起 ,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2002 年8 月27 日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地税函[2002]173 号文件,前述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 地税发[1998]519 号文件作废,该公司应自2002 年1 月1 日起(税款所属期)按规定 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e.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盐田港出口货物监管仓有限公司本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f.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盐田港集装箱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四检 查分局深地税四函[2002]22 号文件批准,该公司经营监管仓储等服务性收入,从开始 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该公司本年 度为第一个获利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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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12-31
` 税项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各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 率 备 注

营业税 装卸收入 3%

  运输收入 3%

  过路费收入 5%

  其他收入 5%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6% *1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增值税营业税合计 1%

教育费附加 应交增值税营业税合计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7.5%,15% *2

    * ①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混凝土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盐田征 收分局以深国税盐减免字2000年51号文件批复,该公司混凝土销售收入2000 年度执 行地产地销减免税的销售比例为80%;根据国家税务局国税发[2000]37号文件规定, 并经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盐田征收分局认可,该公司自2000年6月1日起按照6 %的征 收率缴纳增值税。该公司2001 年度地产地销比例税务局尚无核定批示, 本年暂按 2000年度核定之比例转销。

    *②企业所得税

    a.本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地税发[1997]595号文件批准, 自 1997 年至 2001年享受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本年度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7.5%。

    b.本公司之合营公司深圳梧桐山隧道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以深地税发 [1997]650号文件批准,该公司第二条隧道的经营所得自获利年度起,第一、 第二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该公司本年度为第四个获 利年度,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7.5%。 该公司第一条隧道企业所得税税率 为15%。

    c.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盐田港混凝土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盐田征收 分局以深地税盐发[1999]054号文件批准,对其生产经营所得, 从开始获利的年度 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该公 司本年度为第三个获利年度,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7.5%。

    d. 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地税发 [1998]519号文件批准, 该公司所经营的惠盐高速公路投入使用后的经营所得自获 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该公司本年度为第五个获利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

    e. 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盐田港出口货物监管仓有限公司本年度企业所得税 税率为15%。

    f. 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盐田港集装箱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本年度企业所得税税 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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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06-30
`税项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各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 率 备注

营业税 装卸收入 3%

  运输收入 3%

  过路费收入 5%

  其他收入 5%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6% *1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增值税营业税合计 1%

教育税附加 应交增值税营业税合计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7.5%,15% *2

    * ①深圳市盐田港混凝土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盐田征收分局以深国税 盐减免字2000年51号文件批复,该公司混凝土销售收入2000 年度执行地产地销减免 税的销售比例为80%;根据国家税务局国税发[2000]37号文件规定,并经深圳市国 家税务局盐田征收分局认可,该公司自2000年6月1日起按照6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 税。本公司2001年度地产地销比例税务局尚无核定批示,本期暂按2000年度核定之 比例转销。

    *2企业所得税

    a.本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地税发[1997]595号文件批准, 自 1997 年至 2001年享受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本期间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7.5%。

    b.深圳梧桐山隧道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以深地税发[1997]650 号文件 批准,该公司第二条隧道的经营所得自获利年度起,第一、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该公司本期间为第四个获利年度,减半缴纳企 业所得税,税率为7.5%。该公司第一条隧道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c.深圳市盐田港混凝土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盐田征收分局以深地税盐 发[1999]054号文件批准,对其生产经营所得,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 第一年和第 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该公司本期间为第三 个获利年度,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7.5%。

    d.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地税发[1998]519 号文件 批准,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 企业所得税。本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

    e.深圳市盐田港出口货物监管仓有限公司本期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f.深圳盐田港集装箱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本期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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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税项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计税基础 税率

营业税 装卸收入 3%

运输收入 3%

过路费收入 5% *

其他收入 5%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6% **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7.5%,1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业税(或已交增值税) 1%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或已交增值税) 3%

    * 2000年以前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粤财基费[1995]72号” 文规定,对集资贷款建路收费在还贷期间的营业税实行先征后退。自2000年1月1日 起,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深圳市盐田港混凝土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以深国税盐减免字 [2000]51号文批复,该公司主营业务预拌商品混凝土2000年度地产地销减免税的销 售比例为8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0]37号文件,并经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盐田征收分局认可,自2000年6月1日起按照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企业所得税

    a.经深地税发[1997]595号文批准,本公司在1997年到2001年期间享受减半征 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b .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以深地税收[1998]519 号 文批复,从获利年度起,对其经营所得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 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

    c.深圳市盐田港混凝土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以深地税盐减免字[1999] 054号文批复,对其生产性所得,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 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

    d.深圳梧桐山隧道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以深地税发[1997]650 号文批 准,该公司第二条隧道的经营所得自获利年度起,第一、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三至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本年度第一条隧道企业所得税率为15%, 第二条隧道 为第二个获利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

    e.深圳市盐田港出口货物监管仓有限公司本年度企业所得税率为15%。

    f.深圳盐田港集装箱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本年度企业所得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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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税项: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列示如下:

    税  种             计税基础               税率

营业税 港口建设施工收入 3%

  装卸收入 3%

  运输收入 3%

  过路费收入 5% *

  其他收入 5%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 **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7.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业税(或已交增值税) 1%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或已交增值税) 3%

    *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粤财基费[1995〗 72号”文规定, 对集资贷款建路收费在还贷期间的营业税实行先征后退。

    ** 深圳市盐田港混凝土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以深国税盐减免字 [1999〗84号文批复,该公司主营业务预拌商品混凝土1999 年度地产地销减免税的 销售比例为80%。

    *** 企业所得税

    a.经深地税发[1997〗595号文批准,本公司在1997年到2001年期间享受减半征 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b . 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以深地税收[1998〗 519 号文批复,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 收企业所得税,本年度为第四个获利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

    c.深圳市盐田港混凝土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以深地税盐减免字[1999〗 054号文批复,对其生产性所得,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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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税项: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计税基础             税率

营业税 港口建设施工收入 3%*

装卸收入 3%

运输收入 3%

过路费收入 5%**

其他收入 5%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6%***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7.5%

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业税(或已交增值税) 1%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或已交增值税) 3%

    *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1997]35号”文规定, 对本公司开发的盐田港 二期填海工程所形成的营业税实行先征后退。

    **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粤财基费[1995]72 号”文规定, 对集资贷款建路收费在还贷期间的营业税实行先征后退。

    *** 企业所得税

    a.经深地税发[1997]595号文批准,本公司在1997年到2001年期间享受减半征 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b.客运经营部(深圳市东鹏运输公司)经深圳市税务局沙头角分局以[1992] 深 税沙减免字第40号文批复,从1989年起享受五年免征, 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 优惠。本年度所得税税率为7.5%。截至1998年6月31日, 已向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申 请注销税务登记,撤消法人资格,自7月1日起, 纳入本公司一并作企业所得税纳税 准备。

    c.码头经营部(深圳盐田港务公司)截至1998年5月31日,已向深圳市地方税务 局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撤消法人资格,自6月1日起,纳入本公司一并作企业所得税 纳税准备。

    d.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以深地税收(1998)519号文 批复,从获利年度起,第一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 业所得税,本年度为第一个获利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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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投资收益

    本期投资收益-401,059.89 元系股权投资差额本期摊销数。

    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本公司将投资控股子公司──深圳惠盐高 速公路有限公司的“合并价差”19,250,874.77元转入“股权投资差额”, 并按剩 余合营期限24年分期摊销,本期摊销401,059.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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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税项: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列示如下:

    1流转税

          税种            计税基础            税率

营业税 港口陆域形成施工收入 3%*

装卸收入 3%

运输收入 3%

过路费收入 5%**

其他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业税 1%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 3%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函[1997]35 号”文规定, 对本公司开发的盐田 港二期填海工程所形成的营业税实行先征后退。

    **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粤财基费〖1995〗72 号”文规 定, 对集资贷款建路收费在还贷期间的营业税实行先征后退。

    2企业所得税

    a.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经深地税发〖1997〗595号文批准, 1997 年到 2001年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b.运输部(深圳市东鹏运输公司)经深圳市税务局沙头角分局以〖1992 〗深税 沙减免字第40号文批复,从1989年起享受五年免征, 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 惠。本年度经营亏损,未作企业所得税纳税准备。

    c.港务部(深圳盐田港务公司)本年度经营亏损,未作企业所得税纳税准备。

    d.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年利润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未作企业 所得税纳税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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