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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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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母公司销项税税率为17%;公司所属子公司北京中成越洋软件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越洋软件公司)按6%征收;公司所属子公司北京华业大盛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业公司)和青岛中成银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成银储)均按4%征收
。
公司所属子公司华业公司投资的子公司鹿泉东方鼎鑫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鑫公
司),根据财税字[2001]198号文关于“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
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
水泥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规定,鼎鑫公司生产的普通32.5、42.5硅酸盐水泥,
经河北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证书编号NO.674号)
,符合财税字[2001]198号文件的规定,2005年度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除
此之外,鼎鑫公司销售水泥、熟料及其他原材料按17%税率交纳增值税。
2、营业税:代理收入按5%计征。
3、城建税:按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额的7%计征;鼎鑫公司税率为1%。
4、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额的3%计征;鼎鑫公司税率为4%。
5、所得税:按照《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等现行政策的规定,公
司本部按15%税率缴纳所得税;公司所属上海和天津分公司不在开发区内开展生产经营活
动,按33%税率属地缴纳所得税;公司从所属境外企业--中国-多哥有限公司取得的收益
,根据丰国税批复(2002)095067号文规定,应纳税额按法定税率33%计算,汇总纳税时
按16.5%的税率抵扣。公司所属其他子公司所得税税率均为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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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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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母公司销项税税率为17%,公司所属子公司北京中成越洋软件
技术有限公司按6%征收,公司所属子公司北京华业大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业公司”)和青岛中成银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公司”)按4%征收。
公司所属子公司华业公司投资的子公司鹿泉东方鼎鑫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
鑫公司”),根据财税字[2001]198号文关于“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在生产原料中掺有
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
渣生产的水泥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规定,鼎鑫公司生产的普通32.5、42.5硅酸
盐水泥,经河北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证书编号NO
.674号),符合财税字[2001]198号文件的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除此
之外,鼎鑫公司销售水泥、熟料及其他原材料按17%税率交纳增值税。
2、营业税:代理收入按5%计征;
3、城建税:按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额的7%计征;鼎鑫公司税率为1%。
4、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额的3%计征;鼎鑫公司税率为4%。
5、所得税:按照《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等现行政策的规定,公
司本部按15%税率缴纳所得税;公司所属上海和天津分公司不在开发区内开展生产经营活
动,按33%税率属地缴纳所得税;公司从所属境外企业—中国-多哥有限公司取得的收益
,根据丰国税批复(2002)095067号文规定,应纳税额按法定税率33%计算,汇总纳税时
按16.5%的税率抵扣。公司所属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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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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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母公司销项税税率为17%;公司所属子公司北京中成越洋软件技术有限
公司按6%征收;公司所属子公司北京华业大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公司”)和
青岛中成银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公司”均按4%征收。
公司所属子公司华业公司投资的子公司鹿泉东方鼎鑫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
鑫公司”),根据财税字[2001]198号文关于“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在生产原料中掺
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
渣生产的水泥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规定,鼎鑫公司生产的普通32.5、42.5硅酸
盐水泥,经河北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证书编号N
O.674号),符合财税字[2001]198号文件的规定,2004年度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
惠政策。除此之外,鼎鑫公司销售水泥、熟料及其他原材料按17%税率交纳增值税。
2、营业税:代理收入按5%计征。
3、城建税:按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额的7%计征;鼎鑫公司税率为1%。
4、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额的3%计征;鼎鑫公司税率为4%。
5、所得税:按照《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等现行政策的规定,
公司本部按15%税率缴纳所得税;公司所属上海和天津分公司不在开发区内开展生产经
营活动,按33%税率属地缴纳所得税;公司从所属境外企业—中国-多哥有限公司取得的
收益,根据丰国税批复(2002)095067号文规定,应纳税额按法定税率33%计算,汇总
纳税时按16.5%的税率抵扣。公司所属子公司所得税税率均为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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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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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销项税税率为17%,公司所属子公司北京中成越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按
6%征收,公司所属子公司青岛中成银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按4%征收;
2、营业税:代理收入按5%计征;
3、城建税:按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额的7%计征;
4、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额的3%计征;
5、所得税:按照《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等现行政策的规定,
公司本部按15%税率缴纳所得税;公司所属上海和天津分公司不在开发区内开展生产经
营活动,按33%税率属地缴纳所得税; 公司从所属境外企业—中国-多哥有限公司取得
的收益,根据丰国税批复(2002)095067号文规定,应纳税额按法定税率33%计算,汇
总纳税时按16.5%的税率抵扣。公司所属子公司北京中成越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大连
中成进出口有限公司和青岛中成银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均按33%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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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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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销项税税率为17%,公司所属子公司北京中成越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按
6%征收;
2、营业税:代理收入按5%计征;
3、城建税:按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额的7%计征;
4、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额的3%计征;
5、所得税:按照《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等现行政策的规定,
公司本部按15%税率缴纳所得税;公司所属上海和天津分公司不在开发区内开展生产经
营活动,按33%税率属地缴纳所得税;公司从所属境外企业—中国-多哥有限公司取得的
收益,根据丰国税批复(2002)095067号文规定,应纳税额按法定税率33%计算,汇总
纳税时按16.5%的税率抵扣。公司所属子公司北京中成越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按33%缴纳
所得税;公司所属大连中成进出口有限公司按33%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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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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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销项税税率为17%,公司所属子公司北京中成越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按6%征收;
2、营业税:代理收入按5%计征;
3、城建税:按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额的7%计征;
4、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额的3%计征;
5、所得税:按照《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等现行政策的规定,
公司本部按15%税率缴纳所得税;公司所属上海和天津分公司不在开发区内开展生产经
营活动,按33%税率属地缴纳所得税; 公司从所属境外企业—中国-多哥有限公司取得
的收益,根据丰国税批复(2002)095067号文规定,应纳税额按法定税率33%计算,汇
总纳税时按16.5%的税率抵扣。公司所属子公司北京中成越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
关村科技园区的有关政策享受三减三免;公司所属大连中成进出口有限公司按33%缴纳
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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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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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销项税税率为17%,公司所属子公司北京中成越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按6%征收;     2、营业税:代理收入按5%计征;     3、城建税:按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额的7%计征;     4、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额的3%计征;     5、所得税:按照《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等现行政策的规定, 公司本部按15%税率缴纳所得税;公司所属上海和天津分公司不在开发区内开展生产经 营活动,按33%税率属地缴纳所得税; 公司从所属境外企业-中国-多哥有限公司取得 的收益,根据丰国税批复(2002)095067号文规定,应纳税额按法定税率33%计算,汇 总纳税时按16.5%的税率抵扣。公司所属子公司北京中成越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 关村科技园区的有关政策享受三减三免;公司所属大连中成进出口有限公司按33%缴纳 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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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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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销项税税率为17%,公司所属子公司北京中成越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按
6%征收;
2、营业税:代理收入按5%计征;
3、城建税:按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额的7%计征;
4、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额的3%计征;
5、所得税:按照《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等现行政策的规定,
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中关村丰台园中成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按15%税率缴纳所得税
;公司所属上海和天津分公司不在开发区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按33%税率属地缴纳所
得税; 公司从所属境外企业-中国-多哥有限公司取得的收益,根据财税字(1997)116
号文规定,应纳税额按法定税率33%计算,汇总纳税时按16.5%的税率抵扣。公司所属子
公司北京中成越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有关政策享受三减三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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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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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合并会计报表附注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股票投资收益 427,933.10 365,257.85 债权投资收益 20,948.60 非控股公司分配来的利润 年末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有者 权益净增减额(+-) 其他 合计 427,933.10 386,2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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