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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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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所得税
本公司除下述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外均执行33%的所得税率。
(1)本公司之子公司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吉林省劳动厅、吉林省地方税
务局吉劳字[1997]10号《关于国有企业兴办企业安置下岗职工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
01年始减免企业所得税三年。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2003年的主要产品品种
为复合32.5水泥,其废渣掺杂量超过30%,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
0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应免所得税5年,因已享受上述2001年始
减免企业所得税3年优惠政策,故再免所得税2年,自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普通32.5、普通42.5水泥的废渣掺杂量亦超过30%,根据上述文件亦减免所得税5年,自
2004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已经吉林市地方税务局昌邑分局以吉市地税昌税减准字第2005000960号《减免税批准通
知书》批准。
(2)本公司之子公司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
(1999)290号《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其国产设备投资的
40%经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审核可抵免企业所得税38,036千元。由于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
公司依据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劳动厅吉地税联字[1999]7号《关于认真落实国家和
省有关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已享受了免征2003年企业所得税待遇,根
据税法相关规定及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的《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
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表》,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度已免的企业所得税
9,380千元不再享受上述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企业所得税的抵免。2004年度冀东水泥磐
石有限责任公司已抵免所得税17,583千元。2005年度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抵免的
企业所得税为2,312千元,结转以后年度可抵免的企业所得税余额为8,761千元。冀东水
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度相关免税审核批复手续正在办理中。
(3)本公司之子公司冀东水泥滦县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唐山市国家税务局〔2005〕7
8号《唐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冀东水泥滦县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
所得税的批复》,对其2003年度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23,292千元符合抵免企业所得税
条件,可按40%即9,317千元抵免企业所得税,用2003-2007年每一年度比2002年新增的企
业所得税抵免;其2004年度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92,492千元符合抵免企业所得税条件
,可按40%即36,997千元抵免企业所得税,用2004-2008年每一年度比2003年新增的企业
所得税抵免。冀东水泥滦县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所得税全部抵免。
(4)本公司之子公司冀东水泥扶风有限责任公司依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发
改产业函〔2005〕75号《关于冀东水泥扶风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当前国家重点鼓
励发展产业的确认函》、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地税所税率确〔05〕023号《企业所得税税
率确认书》,公司日产4,0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
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且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达70%以上,所得税减按15%
的税率征收。冀东水泥扶风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总收入的70%以上,故
2005年度所得税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根据2005年9月20日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地税所
税率确(05)023号《企业所得税税率确认书》,2005年及以后年度由宝鸡市地方税务局
对冀东水泥扶风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税收优惠审核确认,宝鸡市地方税务局的审核批复
手续正在办理中。
(5)本公司之子公司冀东水泥扶风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宝鸡市国家税务局宝国税
函〔2005〕103号《关于冀东水泥扶风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的批复》,2004年至2010年主营业务收入若超过总收入70%以上,可享受2004年至2
00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06年至2008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公司2005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超过总收入的70%以上,故2005年免征所得税,宝鸡市地方税务局的审核批
复手续正在办理中。
2 增值税
本公司商品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其中:内销商品销项税率为17%。
购买原材料等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税率为17%、13%。其中:
为出口产品而支付的进项税可以申请退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抵减当期进项税后的余额。
3 营业税
本公司安装收入、运输收入、租赁收入适用营业税,安装收入税率为收入的3%,运
输收入、租赁收入税率为收入的5%。
4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均以应纳增值税、营业税额为计税依
据,适用税率分别为7%、3%和1%。
5 房产税
本公司以房产原值的70%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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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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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 所得税
本公司除下述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外均执行33%的所得税率。
(1) 本公司之子公司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吉林省劳动厅、吉林省地
方税务局吉劳字[1997]10号《关于国有企业兴办企业安置下岗职工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2001年始减免企业所得税三年。公司2001年-2003年的主要产品品种为复合32.5水泥,
其废渣掺杂量超过30%,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01号《关于企业所
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应免所得税5年,因已享受上述2001年始减免企业所得税3
年优惠政策,故再免所得税2年,自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普通32.5、普通4
2.5水泥的废渣掺杂量亦超过30%,根据上述文件亦减免所得税5年,自2004年1月1日至2
008年12月31日。
(2) 本公司之子公司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
税字(1999)290号《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其国产设备投
资的40%经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审核可抵免企业所得税38,036千元。由于冀东水泥磐石有限
责任公司依据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劳动厅吉地税联字[1999]7号《关于认真落实国
家和省有关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已享受了免征2003年企业所得税待遇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及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的《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国产
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表》,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度已免的企业所
得税9,380千元不再享受上述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企业所得税的抵免。根据磐石市地方
税务局城郊分局审批的2004年度《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明细表》,冀
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度抵免的企业所得税为17,583千元,2005年度尚可抵免
的企业所得税余额为11,073千元。
2 增值税
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其中:内销产品销项税率为17%。购买原材料等所支付的增值
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抵减当期进项税后的余额。
3 营业税
本公司运输收入、租赁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收入的5%。
4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纳流转税的7%和4%计提和缴纳。
5 资源税
本公司每开采一吨矿石向国家缴纳人民币2元的矿产资源税。
6 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职工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本公司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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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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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 所得税
本公司除下述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外均执行33%的所得税率。
(1) 本公司之子公司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吉林省劳动厅、吉林省地
方税务局吉劳字[1997]10号《关于国有企业兴办企业安置下岗职工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2001年始减免企业所得税三年。公司2001年-2003年的主要产品品种为复合32.5水泥
,其废渣掺杂量超过30%,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01号《关于企业
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应免所得税5年,因已享受上述2001年始减免企业所得
税3年优惠政策,故再免所得税2年,自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普通32.5、普
通42.5水泥的废渣掺杂量亦超过30%,根据上述文件亦减免所得税5年,自2004年1月1日
至2008年12月31日。
(2) 本公司之子公司唐山冀东三友水泥有限公司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
税字(1994)00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冀地税发(2002)65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几个问题的通知》、唐地税直一函(2004)
83号《唐山市地税一分局关于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三友公司2004年度免征企业所
得税。
(3) 本公司之子公司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
税字(1999)290号《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其国产设备
投资的40%经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审核可抵免企业所得税38,036千元。由于冀东水泥磐石
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劳动厅吉地税联字[1999]7号《关于认真
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已享受了免征2003年企业所得
税待遇,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及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的《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
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表》,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度已免的
企业所得税9,380千元不再享受上述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企业所得税的抵免。根据磐
石市地方税务局城郊分局审批的2004年度《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明细
表》,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本年度可抵免的企业所得税为17,583千元,结转以后
年度可抵免的企业所得税余额为11,073千元。
2 增值税
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其中:内销产品销项税率为17%。购买原材料等所支付的增
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抵减当期进项税后的余额
。
3 营业税
本公司运输收入、租赁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收入的5%。
4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纳流转税的7%和3.5%计提和缴纳。
5 资源税
本公司每开采一吨矿石向国家缴纳人民币2元的矿产资源税。
6 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职工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本公司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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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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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所得税
本公司除下述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外均执行33%的所得税率。
(1)子公司三友公司依据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财
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安置下岗、失业职工有关税收支持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以及唐
地税函[2003]229号、冀地税函[2003]211号、唐地税直一函[2003]160号《关于减免企
业所得税的通知》,三友公司2004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
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其中:内销产品销项税率为17%。购买原材料等所支付的增
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抵减当期进项税后的余额
。
3.营业税
本公司运输收入、租赁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收入的5%。
4.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纳流转税的7%和3.5%计提和缴纳。
5.资源税
本公司每开采一吨矿石向国家缴纳人民币2元的矿产资源税。
6.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职工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本公司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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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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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所得税
本公司除下述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外均执行33%的所得税率。
(1)子公司吉林公司依据吉林省劳动厅、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劳字[1997]10号《关
于国有企业兴办企业安置下岗职工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01年始减免企业所得税三年
,200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2)子公司三友公司依据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财
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安置下岗、失业职工有关税收支持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以及唐
地税函[2003]229号、冀地税函[2003]211号、唐地税直一函[2003]160号《关于减免企
业所得税的通知》,三友公司2003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
(3)子公司磐石公司依据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劳动厅吉地税联字[1999]7号《
关于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自2003年始免征企
业所得税三年。
2 增值税
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其中:内销产品销项税率为17%。购买原材料等所支付的增
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抵减当期进项税后的余额
。
3 营业税
本公司运输收入、租赁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收入的5%。
4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纳流转税的7%和3.5%计提和缴纳。
5 资源税
本公司每开采一吨矿石向国家缴纳人民币2元的矿产资源税。
6 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职工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本公司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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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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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所得税
本公司执行33%的所得税率。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吉林省劳动厅、吉林省地方
税务局吉劳字[1997]10号《关于国有企业兴办企业安置下岗职工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2001年始,减免企业所得税三年,200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
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其中:内销产品销项税率为17%。
购买原材料等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其中:为出口产品而支
付的进项税可以申请退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抵减当期进项税后的余额。
3、营业税
本公司租赁收入执行5%的营业税率,运输业收入执行3%的营业税率。
4、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纳流转税的7%和3.5%计提和缴纳。
5、资源税
本公司每开采一吨矿石向国家缴纳人民币2元的矿产资源税。
6、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职工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本公司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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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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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项目 2002年 2001年
股权投资收益 -382 1,500
债权投资收益 4 1,161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426 8
合计 -804 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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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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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 所得税
本公司执行33%的所得税率。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吉林省劳动厅、吉林省地方税
务局吉劳字[1997]10 号《关于国有企业兴办企业安置下岗职工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
001 年始,减免企业所得税三年,2002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2、 增值税
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其中、内销产品销项税率为17%。
购买原材料等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其中、为出口产品而支付
的进项税可以申请退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抵减当期进项税后的余额。
3、 营业税
本公司租赁收入执行5%的营业税率,运输业收入执行3%的营业税率。
4、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纳流转税的7% 和3.5% 计提和缴纳。
5、 资源税
本公司每开采一吨矿石向国家缴纳人民币2 元的矿产资源税。
6、 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职工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本公司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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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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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 所得税     本公司依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1995)122号文件规定执行15%的所得税率。     2 增值税     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其中:内销产品销项税率为17%。     购买原材料等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其中:为出口产品而 支付的进项税可以申请退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抵减当期进项税后的余额。     3 营业税率     本公司利息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收入的8%。     4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纳流转税的7%和3.5%计提和缴纳。     5 资源税     集团公司拥有目前本公司水泥生产所需原料的来源-石灰石矿和砂土矿开采权, 每开采一吨矿石需向国家缴纳人民币2元的矿产资源税和矿产资源开采补偿费。 根 据本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的矿产有偿开采协议,本公司每开采一吨矿石,要向集团 公司缴纳一定的矿石开采费,其缴纳额等于集团公司向国家缴纳矿产资源税和矿产 资源开采补偿费之和。     6 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职工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本公司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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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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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原则
    收入确认原则系以产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 益能够流入企业, 且与销售有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为标志确认收入的实 现。     利息和服务费收入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 靠地计量时确认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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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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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税项
    1)所得税     股份公司按规定从本期损益中扣除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并依照河北 省人民政府冀政(1995)122号文件规定执行15%的所得税率。     2)增值税     股份公司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其中:内销产品销项税率为17%。     股份公司购买原材料等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可以抵扣销项税。出口产品销售 收入销项税率为17%。根据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财税字[1998]102 号《关于 提高煤炭、钢材、水泥及船舶出口退税率的通知》,1998年度股份公司水泥出口退 税率由9%调为11%,6 %进入销售成本。此税率变更对股份公司影响较小。     股份公司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扣减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纳流转税的7%和 3.5%计提和缴纳。     4)资源税     集团公司拥有目前股份公司水泥生产所需原料的来源——石灰石矿和砂土矿开 采权,每开采一吨矿石需向国家缴纳人民币2 元的矿产资源税和矿产资源开采补偿 费。根据股份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的矿产有偿开采协议,股份公司每开采一吨矿石, 要向集团公司缴纳一定的矿石开采费,其缴纳额等于集团公司向国家缴纳矿产资源 税和矿产资源开采补偿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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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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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税项
    1)所得税     依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1995)122号文件规定执行15%的所得税率。     2)增值税     本公司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 其中:内销产品销项税率为17%。     本公司购买原材料等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出口产品销售 收入销项税率为17%,其中8%进入销售成本,9%可以退还。     本公司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扣减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纳流转税的7%和 3.5%计提和缴纳。     4)资源税     集团公司拥有目前本公司水泥生产所需原料的来源-石灰石矿和砂土矿开采权, 每开采一吨矿石需向国家缴纳一定的矿产资源税和矿产资源开采补偿费。根据本公 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的矿产有偿开采协议,本公司每开采一吨矿石,要向集团公司缴纳 一定的矿石开采费, 其缴纳额等于集团公司向国家缴纳矿产资源税和矿产资源开采 补偿费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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