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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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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项
(一)增值税
中药材按13%的税率计缴,避孕药品和用具为零税率,其余按17%的税率计缴。
(二)消费税
按10%的税率计缴。
(三)营业税
按5%的税率计缴。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
(五)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4%计缴。
(六)企业所得税
按33%的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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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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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项
(一)增值税
一般商品按17%的税率计缴,销售中药材按13%的税率计缴,销售避孕药品和用具执
行零税率。
(二)消费税
按10%的税率计缴。
(三)营业税
按5%的税率计缴。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
(五)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4%计缴。
(六)企业所得税
按33%的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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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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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项
(一)增值税
一般商品销售按17%的税率计缴,中药材销售按13%的税率计缴,避孕药品和用具销
售执行零税率。
(二)消费税
按10%的税率计缴。
(三)营业税
按5%的税率计缴。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
(五)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4%计缴。
(六)企业所得税
按33%的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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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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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项
(一)增值税
一般商品按17%的税率计缴,销售中药材按13%的税率计缴,销售避孕药品和用具执
行零税率。
(二)消费税
按10%的税率计缴。
(三)营业税
按5%的税率计缴。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
(五)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4%计缴。
(六)企业所得税
按33%的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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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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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项
(一)增值税
一般商品按17%的税率计缴,销售中药材按13%的税率计缴,销售避孕药品和用具执
行零税率。
(二)消费税
按10%的税率计缴。
(三)营业税
按5%的税率计缴。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
(五)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4%计缴。
(六)企业所得税
按33%的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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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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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项
(一)增值税
一般商品按17%的税率计缴,销售中药材按13%的税率计缴,销售避孕药品和用具
执行零税率。
(二)消费税
按10%的税率计缴。
(三)营业税
按5%的税率计缴。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
(五)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4%计缴。
(六)企业所得税
按33%的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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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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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项
(一) 增值税
一般商品按17%的税率计缴销,售中药材按13%的税率计缴,销售避孕药品和用具
执行零税率。
(二) 消费税
按10%的税率计缴。
(三) 营业税
按5%的税率计缴。
(四)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子
公司浙江英特制药有限公司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5%计缴。
(五) 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4%计缴。
(六) 企业所得税
按33%的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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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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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项
(一) 增值税
一般商品按17%的税率计缴。本期置入的控股子公司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销
售中药材按13%的税率计缴,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浙江爱邦保健品有限公司销售避孕药品和
用具执行零税率。
(二) 营业税
按5%的税率计缴。
(三)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交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本期置入的控股子公司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
子公司浙江英特制药有限公司按应交流转税税额的5%计缴。
(四) 教育费附加
按应交流转税税额的4%计缴。
(五) 所得税
按33%的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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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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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项
    (1)增值税     按 17 %的税率计缴。     (2)营业税     按5 %的税率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交流转税税额的7 %计缴。     (4)教育费附加     按应交流转税税额的4 %计缴。     (5)所得税     按33 %的税率计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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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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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项
    ⑴增值税     按17%的税率计缴。     ⑵营业税     按5%的税率计缴。     ⑶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交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     ⑷教育费附加     按应交流转税税额的4%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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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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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项
    (1)增值税 :按 17 %的税率计缴。     (2)营业税:按5 %的税率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流转税税额的7 %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交流转税税额的4 %计缴。     (5)所得税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1996] 97号文件规定,本公司按15% 的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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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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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532,347.74     均系开办五金市场收益。     较去年同期减少54.9%,主要为五金市场收益分上半年及下半年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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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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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 税率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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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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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1180669.96     均系本期开办五金市场收益。     比去年同期减少76.45%, 主要为去年同期投资原德清钟管印染总公司取得以 前年度非现金投资收益,本期不再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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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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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增值税 税率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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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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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5,013,423.69
    无股票投资收益,均为联营投资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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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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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增值税 税率为17%
    城市建设维护税公司本部在上市前为外商投资企业,不缴城建税,上市后按应 交流转税的7%计缴。     教育费附加:公司本部在上市前按浙江省教委、省地方税务局、省财政厅和人 民银行省分行浙教计字(1994)第169号、(1994)财行187号文规定按应交流转税 额乘中方投资比例确定款的3.5%计缴;上市后按应交流转税的3.5的计缴。     所得税:公司本部上市前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级纳所得 税,按减半八折计缴,税率为13.2%。上市后按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1996)97 号文规定从上市次月起按15%计征。所属子公司按浙江省税务局浙税明电(1994) 07号文规定执行,即:年应纳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按18%税率计缴; 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之间的,按27%税率计缴; 年应纳 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的,按33%税率计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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