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渝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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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项 项 目 适用税率(%) 批准机关及文件 增值税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所得税 15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渝国税函[2002]147号 教育费附加 3 交通重点建设附加费 5 注 注:根据渝地税发〔2005〕54号文《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征收交通重点建设 附加费的通知》,从2005年3月1日起在重庆市范围内停止征收交通重点建设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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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项 项 目 适用税率(%) 批准机关及文件 增值税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所得税 15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渝国税函[2002]147号 教育费附加 3 交通重点建设附加费 5 根据渝地税[2005]53号2005年3月起停止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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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项 项 目 适用税率(%) 批准机关及文件 增值税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所得税 15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渝国税函[2002]147号 教育费附加 3 交通重点建设附加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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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税项 项 目 适用税率(%) 批准机关及文件 增值税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教育费附加 3 交通重点建设附加费 5 所得税 15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渝国税函[2002]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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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项 项目 适用税率(%) 批准机关及文件 增值税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教育费附加 3 交通重点建设附加费 5 所得税 15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渝国税函[2002]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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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税项 项目 适用税率(%) 批准机关及文件 增值税 17 城建税 7 教育费附加 3 重点建设附加 5 所得税 15 注 注:根据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渝国税函[2002]147号批复,公司本期所得税暂按15% 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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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税项 项目 适用税率(%) 批准机关及文件 增值税 17 城建税 7 教育费附加 3 重点建设附加 5 所得税 15 注 注:根据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渝国税函[2002]147号,公司2002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 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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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税项 项目 适用税率(%) 批准机关及文件 增值税 17 城建税 7 教育费附加 3 重点建设附加 5 所得税 15 注 注:2002年4月22日接重庆市国税局(渝国税函[2002]147号)文,准予本公司从20 01年起至2010年止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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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06-30
`税项

    (1)增值税

    适用税率17%,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差额计缴。 出口产品增值税实行 “先征后退”。

    (2)城市维护建设税

    适用税率7%,按应交流转环节税额计缴。

    (3)所得税

    适用税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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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税项

    (1)增值税

    适用税率17%,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差额计缴。出口产品增值税实行″ 先征后退″。

    (2)营业税

    招待所收入税率5%,运输队收入税率3%。

    (3)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缴。

    (4)根据重庆市巴南区地方税务局批示,公司1999年以前欠交各项地方税予以 豁免,免交2000年各项地方税,豁免因与农行债务重组产生的相关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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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税项

    (1)增值税

    适用税率17%,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差额计缴。

    (2)营业税

    招待所收入税率5%,运输队收入税率3%。

    (3)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4%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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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税项

    (1)增值税:适用税率17%,按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差额计缴;

    (2)营业税:招待所收入税率5%,运输队收入税率3%;

    (3)所得税:税率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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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税项

    增值税          税率17%

营业税 招待所收入税率5%,运输收入税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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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税项:

    增值税:税率17%。营业收入中不含税。

    营业税:招待所收入税率按5%,运输收入税率按3%。

    所得税,公司属外商投资企业,经重庆市涉外税务分局批准,享受“两免三减 半”的待遇,1997年为公司适用此政策的第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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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 税项:

    增值税:税率17%,销售收入不含税;

    营业税:招待所收入税率5%,运输收入税率3%;

    所得税:经重庆市涉外税务分局批准,亨受外面投资企业“两免三减半”的待 遇,1996年为公司适用此政策的第四个决算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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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5-12-31
` 税项:

    增值税:税率17%,销售收入中不含税.

    营业税:招待所收入税率5%,运输收入税率3%;

    所得税:经重庆市涉外税务分局批准,享受外商投资企业"两免三减半" 的优惠政策 ,1995年为公司第三个盈利年度,按适用税率24%减半即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2%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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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4-12-31
`税项:

    A、增值税;税率为17%,销售收入中不含税。

    B、营业税:税率为3%

    C、所得税:享受外商投资企业“二免三减”的待遇

    1994年度是企业第二个盈利年度,免征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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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4-06-30
`投资收益

    利润表中投资收益系公司向外投资所获利润,主要来源于以下单位:

交通银行重庆分行 14.72万元 特种国债利息 2.63万元 讯钛实业公司 1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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