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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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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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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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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无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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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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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005年3月18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和通过部分董事辞去董事职务及补选董事的
议案,公司董事冯国良先生、吕陆洋先生、吴继忠先生、何建强先生、林树明先生因工
作原因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大股东广东省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的提名
,补选李炎标先生、李永栋先生、淡念阳先生、林穗生先生、黄济和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
2005年4月29日,本公司召开的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未能通过上述议案。
2.2005年3月25日,本公司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总经
理曹杰先生因工作的原因辞去本公司总经理职务及根据董事长冯国良先生的提名聘任张
建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005年5月10日,本公司召开了200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
张建粦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职务及根据董事长冯国良先生提名聘
任曹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3.2005年1月,本公司将库存存货、雁山酒店的股权、鹤山市新鹤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质押给本公司债权人—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原材辅料贸易有限
公司,上述资产双方评估作价437,910,000.00元。
4.本公司视同分公司核算的鹤山美伊毛纺织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经营期限已到,
鹤山美伊毛纺织有限公司2004年12月1日的董事会决定该公司合作期满终止经营,公司清
算后的全部资产归中方股东—本公司所有。
除上述事项外,截止2005年5月20日,本公司无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上述重新编制的2004年度公司的公司及合并的会计报表和有关附注,系本公司通过
自查后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编制。
单位负责人: 冯国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董光元
日 期: 2005年5月20日 日期: 2005年5月20日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吕海珠
日 期: 2005年5月20日 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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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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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无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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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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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止2004年3月16日,本公司无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上述2003年度公司的公司及合并的会计报表和有关附注,系我们按照《企业会计制
度》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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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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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无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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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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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止2003年3月28日,本公司无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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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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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无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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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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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事项
    1、经1999年6月28日董事会议决议, 公司决定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广宁省芒 街市设立“越南美雅纺织有限公司”。该公司由我公司出资1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的100%,是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已于1999年11月28 日经越南社会主义共 和国广宁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文号为12/GP—QN。目前该公司正处于筹建阶段。     2、本公司投资20,0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比例16 %的广东华侨信托公司鹤 山办事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文件<粤银发1995>380号——转发总行《关 于广东省信托投资机构清理意见的批复》的通知,现正处于清算阶段。     3、本公司1998年12月29 日与鹤山市中元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定的“关于鹤伊 毛纺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关于鹤山市美雅房地产公司的转让合同”、“ 关于骏马苑酒店的转让合同”,根据合同应收转让款合计9,246.32万元,已于98年12 月收到转让款3,000万元,余款6,246.32万元应于1999年6月30日前付清。截止 1999 年12月31日尚未收到,双方正在协商之中。     4、经本公司董事会研究通过“关于1999 年度弥补利润亏损的预案”。本公司 1999年度净利润亏损298,484,942.42元,经研究决定,以以前年度计提的法定盈余公 积金75,697,441.82元及以前年度计提的任意盈余公积金119,163,127.62元,弥补以 前年度亏损; 一九九九年度由于公司出现亏损,公司董事会拟不分红,不转增股本。     此方案为本公司董事会会议预案,需经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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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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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已于1999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1998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1998年税后利润84,769,513.58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 %的法定 公益金后,加上1997年未分配利润68,388,686.26元,总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0, 442,772.80元。1998年度利润在1999年不予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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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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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从资产负债表日(即1997年12月31日)至本报告日期(即1998年2月22日)内, 本公司未发生重大的期后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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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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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①本公司以承担债务方式于1997年1月正式兼并湖南长沙毛纺织厂。 现注册为 广东美雅集团长沙毛纺织厂,该企业总资产1.66亿元,总负债1.05亿元,净资产0. 61 亿元。     ②本公司于1997年1月1日,以人民币2300万元,购买鹤山市工人住宅公司──骏 马苑酒店。该酒店土地110亩,别墅10幢,客房及餐厅大楼三幢。     ③本公司于1996年12月实施了配股方案,以总股本275,895,235股,实行10配3股, 实配股本67,044,278股,配股价每股5.50元。配股于1997年1月份结束, 配股后的总 股本为342,939,513股。     除此之外,无其他经营性的重大变化和非经营性项目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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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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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负债
    (1)公司为下列单位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单位名称 担保金额鹤山市健美针棉织造总厂 4,000,000.00元
    (2)公司董事会表示截止1995年12月31 日止无涉及任何尚款解决的法律或仲裁诉讼 等产生或有负债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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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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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负债
(1)公司为下列单位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单位名称 担保金额 鹤山市健美针棉织造总厂 4,000,000.00
    (2)公司董事会表示截至1994年12月31 日止无涉及任何尚未解决的法律或仲裁 诉讼等产生或有负债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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