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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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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截止报告日,本公司未发生对会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2006年4月8日召开董事会决议,本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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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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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截止报告日,本公司未发生对会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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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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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截止报告日,本公司未发生对会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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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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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1)2004年6月2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资会议决议,同意向联营公司深圳清华
力合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借款1,000万元,期限1年,本公司已于2004年7月5日收到此笔借
款。
(2)本公司为子公司珠海华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信用担保3,500万
元,期限3年,2004年8月4日该公司已向银行贷款500万元。
(3)2004年3月29日,深圳清华力合国际技术转移有限公司一届三次股东会通过同
意公司增资扩股:①将2003年度未分配利润3,427,758.89元转增资本,②按原持股比例
出资1,000万元。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珠海华电投资公司按投资比例应出资100万元,截
止2004年8月13日已出资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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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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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截止报告日,本公司未发生对会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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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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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2002年10月9日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总股本由218,392,200股增至283,909,859股;2003年6月28日200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变更注册资本、公司名称由珠海华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并相
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报告期内转增股本的验资已经完成,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
的变更手续也于7月30日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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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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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本公司于2003年2月20日收到原第一大股东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公司归
还的资产转让款12,000,000.00 元,归还后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公司的欠款
余额为16,399,234.8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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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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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本公司于2002 年8 月26 日召开董事会,通过了“200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
金转赠股本”方案:
(1)本公司上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截止2002 年6 月30 日,本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53,121,064.93 元以2002
年6 月30 日的总股本218,392,200.00 股为基数,每10 股转增3 股,总计转赠股本65
,517,660 股, 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增至283,909,860 股,资本公积金余额为87,603,40
4.9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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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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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
    (1)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公司在2000年12月 12 日与深圳清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2,496,500股中的43,678,440股分别转让给深圳清华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32,758,830股及北京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10,919,610股,此项股权转让 手续正在办理中。     (2)本公司与深圳清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共同出资设立珠海清华 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按合同需出资人民币4500万元,占新公司45%股 份,截至2001年10月17日已出资人民币4500万元,新公司已开始正式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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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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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本公司委托中山市小榄工商行放款一事,本公司向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并已胜诉,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本公司本金8,376,000.00元及利息2,880,805 .00元。2000年4月初,中山市小榄工商行已提出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尚未 有判决。     法院提起 诉讼,并已胜诉,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本公司本金8,376,000.00元及利息2,880,805 .00元。2000年4月初,中山市小榄工商行已提出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尚未 有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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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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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本公司委托中山市小榄工商行放款一事, 本公司向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并已胜诉,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本公司本金8,376,000.00元及利息2,880, 805 .00元。2000年4月初,中山市小榄工商行已提出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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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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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说明
    1.会计政策及估计的变更说明     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公司会计政策及估计有以下变更:     (1)本公司对计提坏帐准备的方法进行了调整; 原坏帐准备按年末应收帐款 余额的3‰计提,自本年起,改按帐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对应收帐款、 预付帐 款、其他应收款均计提坏帐准备。其中:帐龄在1年以内的,按其余额的1%计提; 帐龄在1─2年的,按其余额的10%计提;帐龄在2─3年的,按其余额的30%计提, 帐龄在3年以上的,按其余额的50%计提。     由于本项会计估计的改变,本年多计提坏帐准备6,390万元。     (2)本公司自本年起, 开始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提跌价准备, 按可收回金额对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由于这一会计估计的实施,减少本年利润 4,216万元。     (3)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的影响:     根据董事会的决议,本年度变更了部分会计政策及估计,其对本公司的累计影 响是:
净资产 净利润
    2.房改损失说明     本公司职工住房进行了房改,房改造成亏损1,563万元, 按照珠海市地方政府 的规定,并经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将房改亏损计入了当期损益。     3.重大亏损说明     本公司在本年度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对一些会计政策及估计进行了 调整,并对一些长期挂帐待处理项目进行了处理,故本年度出现重大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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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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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损失
    a.存在或有损失的款项:     (1)应收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公司股本转让及往来款105, 073 ,256.85元。     (2)应收垫付澳门珠光(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额48,621,570.00元。     (3)应收深圳惠阳甫环实业公司拆借资金及往来款3,920,000.00元。     以上应收款项均已三年以上,存在不能全部收回的可能性; 其中深圳惠阳南坏 实业公司已申报破产。     b.珠海洪湾/洪屏柴油机发电有限公司因常年发电不足,亏损严重,年末净资产 为26,842,318.72,本公司在该公司的投资为41,068,760.00元,拥有24. 5%的股权, 本公司在该公司的投资存在或有损失34,492,391.91元,本公司应收该公司往来款54, 752,609.48元,亦存在损失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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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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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成本计算方法
    发电以电力为成本核算对象,为发电所耗用的材料、人工、费用全部计入发电 成本,月未结转至营业成本。     其它产品成本以品种为成本核算对象,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成本,按成本对象 归集,间接费用通过“制造费用”帐户归集,然后以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工时为标 准,分配到各成本计算对象中去,期间费用全部列入当年损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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