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能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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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项 (1)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本公司执行17%的增值税率,即按销项税 额(营业收入 适用税率)抵减进项税额的余额计缴。 (2)营业税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5%计缴,经营性租赁收入等按5%计缴。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①城建税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7%计缴,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桑夏皖能高 科技有限公司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1%计缴。 ②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4%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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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项 (1)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本公司执行17%的增值税率,即按销项税 额(营业收入 适用税率)抵减进项税额的余额计缴。 (2)营业税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5%计缴,经营性租赁收入等按5%计缴。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A)城建税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7%计缴,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桑夏皖能高 科技有限公司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1%计缴。 B)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3%计缴。 (4)所得税 本年度执行33%的法定税率。 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桑夏皖能高科技有限公司执行15%的税率。 本公司的子公司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享受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两免三减半”的所 得税优惠政策。按此政策国安公司2005年度所得税税率为7.5%。 (5)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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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项 (1)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本公司执行17%的增值税率,即按销项 税额(营业收入 适用税率)抵减进项税额的余额计缴。 (2)营业税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5%计缴,经营性租赁收入等按5%计缴。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A)城建税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7%计缴,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桑夏皖能高 科技有限公司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1%计缴。 B)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3%计缴。 (4)所得税 本年度执行33%的法定税率。 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桑夏皖能高科技有限公司执行15%的税率。 本公司的子公司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享受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两免三减半”的所 得税优惠政策。按此政策国安公司2004年度免企业所得税。 (5)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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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税项 1、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本公司执行17%的增值税率,即按销项 税额(营业收入 适用税率)抵减进项税额的余额计缴。 2、营业税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5%计缴,经营性租赁收入等按5%计缴。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A)城建税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7%计缴,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桑夏皖能 高科技有限公司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1%计缴。 B)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3%计缴。 C)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1%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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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项 1、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本公司执行17%的增值税率,即按销项 税额(营业收入×适用税率)抵减进项税额的余额计缴。 2、营业税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5%计缴,经营性租赁收入等按5%计缴。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A)城建税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7%计缴,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桑夏皖能高 科技有限公司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1%计缴。 B)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3%计缴。 4.所得税 本年度执行33%的法定税率。 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桑夏皖能高科技有限公司执行15%的税率。 本公司的子公司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享受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两免三减半”的所 得税优惠政策。按此政策国安公司2003年度免所得税。 5、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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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税项 1、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本公司执行17%的增值税率,即按销项 税额(营业收入×适用税率)抵减进项税额的余额计缴。 2、营业税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5%计缴,经营性租赁收入等按5%计缴。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A)城建税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7%计缴,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桑夏皖能 高科技有限公司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1%计缴。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淮北国安 电力有限公司系中外合作企业,免征城建税。 B)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3%计缴。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淮北国 安电力有限公司系中外合作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 4、所得税 本年度执行33%的法定税率(参见十二、其他重要事项1、税收优惠)。 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桑夏皖能高科技有限公司执行15%的税率。 本公司的控股公司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系生产型中外合作企业,从获利年度开 始享受“两免三减”所得税优惠政策,今年在“两免”期内。 5、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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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税项

    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本公司执行17%的增值税率,即按销项 税额(营业收入×适用税率)抵减进项税额的余额计缴。 营业税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6%计缴,经营性租赁收入等按5%计缴。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A)城建税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7%计缴,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桑夏皖能 高科技有限公司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1%计缴。。 B)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3%计缴。 所得税 本年度执行33%的法定税率。 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桑夏皖能高科技有限公司执行15%的税率。 5、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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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税项 (1)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本公司执行17%的增值税率,即按销项 税额(营业收入×适用税率)抵减进项税额的余额计缴。 (2) 营业税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6%的营业税率计缴,经营性租赁收入按5%计缴。 (3)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a 、城建税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7%计缴。 b 、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3%计缴。 (4) 所得税 本公司执行的税率为33%。 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桑夏皖能高科技有限公司执行15%的税率。 (5)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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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税项

    1、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本公司执行17%的增值税率,即按 销项税额(营业收入×适用税率)抵减进项税额的余额计缴。

    2、营业税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8 %计缴,经营性租赁收入按5 %计缴。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A)城建税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7%计缴。

    B)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3%计缴。

    4、所得税

    2000年度,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财税函字(2000)79号文件精神,并经安徽省人 民政府同意,本公司所得税按33%的法定税率征收再返还18%的优惠政策(实征15 %),该政策执行到2001年12月31日。

    5、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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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税项

    1、增值税:本公司执行17%的法定增值税率, 即应缴纳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计缴。

    2、营业税: 经营性租赁收入按5%缴纳,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8%计缴。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7%和3%计缴。

    4、所得税:经安徽省财政厅皖财税字(1996)540号文件批复,本公司所得税 按33%税率计缴,财政返还18%,实际税负15%。

    5、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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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投资收益

                  类别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债权投资收益 24,700,570.87 38,161,779.81

非控股公司分配来的利润 334,471.09 345,000.00

期末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增减数 32,897.16 0

其他 21,000.00 5,779,200.00

合计 25,088,939.12 44,285,979.81

    其中债权投资收益主要是:a.短期国债投资收益8,975,397.00元;b.长期债权 投资收益15,725,173.87元,主要系对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和马鞍山万能达发电有 限责任公司债权投资的委贷利息收入。

    本期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43.35%。 主要是年初划转马鞍山万能达发电有限责 任公司债权投资4623万元为股权投资(注册资本金),另1月29日收回债权投资6300 万元。加之自去年以来连续四次降息,均直接减少了委贷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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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税项

    ①增值税:按法定税率17%执行,应缴纳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 的余额。

    ②营业税:经营性租赁收入按5%缴纳,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8%计缴。

    ③城建税:按增值税和营业税额的7%计算缴纳。

    ④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和营业税额的3%计算缴纳。

    ⑤所得税:经安徽省财政厅皖财税字(1996)540号文批复,本公司按33 %所 得税率计缴,超过15/%部分由财政部门返还。

    ⑥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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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投资收益

    项   目             股权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成本法 权益法 成本法 权益法

短期投资 12,034,833.33

长期股权投资 345,000.00

长期债权投资

合计 345,000.00 12,034,833.33

其他投资收益 合 计

成本法 权益法

项 目

短期投资 5,779,200.00 17,814,033.33

长期股权投资 345,000.00

长期债权投资 26,126,946.48 26,126,946.48

合计 31,906,146.48 44,285,979.81

    公司投资收益均为成本法核算, 非现金收益的确认以协议和银行计息单为准。 今年上半年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32.72%,主要是银行利率下调导致投资收益率 相应降低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收益345,000.00元系分回安徽省技术进出口公司股利;长期债权 投资收益26,126,946.48元系本公司电力项目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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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税项:

    税  种               税   率

增值税 17%

城建税 按增值税额的7%计缴

所得税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皖财税字(1996)540号文批复,按

33%所得税率计缴,超过15%部分由财政部门返还。

    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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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06-30
`投资收益

    较上年同期增加4089万元,增长163.97%,主要是上半年实现股票投资收益543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加425万元;实现债券投资收益17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78万元; 投资电力项目收益41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04万元;其他投资收益182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加1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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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税项。

    税种                 税率

增值税 17%

城建税 按增值税额的7%计缴

所得税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皖财税字(96)540号批复,执

行33%所得税率,超过15%税负部分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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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06-30
`投资收益

    增长350.81%,主要是对马鞍山第二发电厂的已投 入资金本期收回的建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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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5-12-31
`税项:

    增值税17%;所得税15%;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分别按增值税额的7%和3%计缴 ;其他税项按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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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5-06-30
`投资收益

    553万元,主要是证券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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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4-12-31
`税项

    所得税15%,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订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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