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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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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税率如下:
1、增值税:各类钢材收入、加工收入、材料销售收入及转供电和市内吊装费收入等
的销项税按17%计算;转供天然气、水等收入按13%计算。
2、营业税:按运输收入的3%计算。
3、企业所得税:经绵阳市人民政府[绵府函(1993)28号]和四川省税务局《关于长
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赋的情况说明》同意,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1998年
至2001年度实现的利润按《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用于弥补上年度亏损,未计提企
业所得税。根据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绵阳燃气集团涪江钢铁公司等6户企业享受西部
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批复》,本公司2002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征收。2
003年度本公司符合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条件,经江油市地方税务局[
江地税函(2004)50号]批复同意,本公司2003年度、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
率计征。2005年度的企业所得税仍暂按15%的税率计缴。
4、城建税:分别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金的5%和7%计缴。
5、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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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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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税率如下:
1、增值税:各类钢材收入、加工收入、材料销售收入及转供电和市内吊装费收入等
的销项税按17%计算;转供天然气、水等收入按13%计算。
2、营业税:按运输收入的3%计算。
3、企业所得税:经绵阳市人民政府[绵府函(1993)28号]和四川省税务局《关于长城
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负的情况说明》同意,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1998年至
2001年度实现的利润按《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用于弥补上年度亏损,未计提企业
所得税。根据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绵阳燃气集团涪江钢铁公司等6户企业享受西部大
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批复》,本公司2002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征收。本公
司2003年度符合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条件,经江油市地方税务局[江地
税函(2004)50号]批复同意,本公司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征。江油市地
方税务局[江地税函(2005)95号]批复同意本公司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征
。
4、城建税:分别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金的7%计缴。
5、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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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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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税款贷项
递延税款贷项本年末余额为12,048,867.13元,上年末余额为15,061,083.91元。根
据财 政部[财会函字(1998)25号]《关于资本公积期初余额确定方法问题的复函》规
定,对资 本公积年初余额中资产评估增值部分,按现行法定税率计算未来需要交纳的
所得税,作为 负债记入“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本年度摊销3,012,216.78元。经江
油市地方税务局同意按年摊销部分返回资本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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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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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税率如下:
1、增值税:各类钢材收入、加工收入、材料销售收入及转供电和市内吊装费收入
等的销项税按17%计算;转供天然气、水等收入按13%计算。
2、营业税:按运输收入的3%计算。
3、企业所得税:经江地税函[2004]50 号批复,本公司2003 年度符合享受西部大
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条件,同意本公司2003 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征
。
4、城建税: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金的7%计缴。
5、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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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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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税率如下:
1、增值税:各类钢材收入、加工收入、材料销售收入及转供电和市内吊装费收入
等的销项税按17%计算;转供天然气、水等收入按13%计算。
2、营业税:按运输收入的3%计算。
3、企业所得税:经绵阳市人民政府[绵府函(1993)28 号]和四川省税务局《关于
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负的情况说明》同意,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19
98 年至2001 年度实现的利润按《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用于弥补上年度亏损,未
计提企业所得税。根据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绵阳燃气集团涪江钢铁公司等6 户企业
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批复》,本公司2002 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
率征收。经江地税函[2004]50 号批复,本公司2003 年度符合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
税优惠政策的条件,同意本公司2003 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征。
4、城建税:分别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金的5%和7%计缴。
5、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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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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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税率如下:
(1)增值税:各类钢材收入、加工收入、材料销售收入及转供电和市内吊装费收
入等的销项税按17%计算;转供天然气、水等收入按13%计算。
(2)营业税:按运输收入的3%计算。
(3)企业所得税:经绵阳市人民政府[棉府函(1993)28号]和四川省税务局《关
于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负的情况说明》同意,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根据财政部[财税(2000)99号]规定,本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先征收33%再返还18%的
政策(实征15%),该政策执行到2001年12月31日止。1998、1999、2000、2001年度实
现的利润按《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未计提企业所得
税。对于2002年度,本公司在年度决算中已按33%计提应缴企业所得税5,567,841.63
元,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川地税函[2003]241号”批准对本公司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税
收优惠政策,改按15%税率征收。2002年多计提3,037,004.52元企业所得税已于本期冲
回,为此而调整了年初“应缴税金----企业所得税”和“未分配利润”。
(4)城建税:分别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金的5%和7%计缴。
(5)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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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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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税率如下:
1、增值税:各类钢材收入、加工收入、材料销售收入及转供电和市内吊装费收入
等的销项税按17 计算;转供天然气、水等收入按13% 计算。
2、营业税:按运输收入的3% 计算。
3、企业所得税:经绵阳市人民政府[绵府函(1993) 28 号]和四川省税务局《关
于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负的情况说明》同意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1998
年至2001年度实现的利润按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用于弥补上年度亏损,未计提企业
所得税。自2002 年起按33%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4、城建税:分别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金的5 和7 计缴。
5、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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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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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税率如下:
(1)增值税:各类钢材收入、加工收入、材料销售收入及转供电和市内吊装费收
入等的销项税按17%计算;转供天然气、水等收入按13%计算。
(2)营业税:按运输收入的3%计算。
(3)企业所得税:经绵阳市人民政府[棉府函(1993)28 号]和四川省税务局《关
于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负的情况说明》同意,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根据财政部[财税(2000)99 号]规定,本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先征收33%再返还18%的
政策(实征15%),该政策执行到2001 年12 月31 日止。1998、1999、2000、2001 年
度实现的利润按《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未计提企业所得
税。
(4)城建税:分别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金的5%和7%计缴。
(5)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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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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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税率如下:     ①增值税:各类钢材收入、加工收入、材料销售收入及转供电和市内吊装费收 入等的销项税按17%计算;转供天然气、水等收入按13%计算。     ②营业税:按运输收入的3%计算。     ③企业所得税:经绵阳市人民政府[棉府函(1993)28号]和四川省税务局《关 于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负的情况说明》同意,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 计 缴。根据财政部[财税(2000)99号]规定,本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先征收33% 再返 还18%的政策(实征15%),该政策执行到2001年12月31日止。1998、1999、2000年 度实现的利润按《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用于弥补上年度亏损,未计提所得税。     ④城建税:分别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金的5%和7%计缴。     ⑤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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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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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税率如下:     (1)增值税:各类钢材收入、加工收入、材料销售收入及转供电和市内吊装费 收入等的销项税按17%计算;转供天然气、水等收入按13%计算。     (2)营业税:按运输收入的3%计算。     (3)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4)城建税:分别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金的5%和7%计缴;     (5)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计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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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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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税率如下:     (1)增值税:各类钢材收入、加工收入、 材料销售收入及转供电和市内吊装 费收入等的销项税按17%计算;转供天然气、水等收入按13%计算。     (2)营业税:按运输收入的3%计算。     (3)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4)城建税:分别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金的5%和7%计缴;     (5)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计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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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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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税率如下:     (1)增值税:各类钢材收入、加工收入、材料销售收入及转供电和市内吊装费 收入等的销项税按17%计算;转供天然气、水等收入按13%计算;     (2)营业税:按运输收入的3%计算;     (3)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征;     (4)城建税:分别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金的5%和7%计缴;     (5)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计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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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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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税率如下:     ①增值税:各类钢材收入、加工收入、材料销售收入及转供电和市内吊装费收 入等的销项税按17%计算;转供天然气、水等收入按13%计算;     ②营业税:按运输收入的3%计算;     ③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征;     ④城建税:分别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金的5%和7%计缴;     ⑤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计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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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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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较去年同期增长72.88%, 系参股公司分配增加及兑现到期国债所 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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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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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本公司应纳税项及税率如下:
    A:增值税:各类钢材收入、加工收入、材料销售收入及转供电和市内吊装费收 入等按17%计算;转供天然气、水等收入按13%计算;     B:营业税:按运输收入的3%计算;     C:所得税:按纳税所得额的15%计证;     D:城建税:分别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金的5%和7%计缴;     E: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计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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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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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24,170,036.31元,较上年增加53.17%,系股票投资收益增大, 明细如下:
股票投资收益 13,058,3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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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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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公司各类钢材及加工收入按17%的增值税计征; 对外转供天然气、 水的收入按 13%的增值税计征;对外运输收入等按3%营业税计征;所得税按15%计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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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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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比去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993年向省地产开发公司、 蜀兴 信托公司等单位投资而分得的红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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