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恒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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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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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06年1月19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工商银行岳阳市解放路支行诉本公司借 款合同纠纷案作出了(2005)湘高法民二初字第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向中国工 商银行岳阳市解放路支行偿还贷款本金4399.5万元及其相应利息,中汽长电股份有限公 司和成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上述2005年度公司及合并的会计报表和有关附注,系我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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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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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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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由于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约定期限按时偿还贷款利息,本公司亦未 履行担保责任,中国工商银行醴陵市支行向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 请,要求对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我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湖南省株洲市中级 人民法院于2004年7月11日下达了民事裁定书。接本民事裁定书后,本公司将于近期向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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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04年2月20日,本公司召开了2003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全票 通过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作出的资产置换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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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2003年7月4日投资60万元,下属子公司岳阳恒生汽车空调有限公司投资10 万元,于2003年7月24日成立岳阳临风酒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万元,公司占其股 权的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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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资产负债表日期后事项 本公司应收岳阳恒立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岳阳兴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款项帐面 余额57958743.12元,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2003]年第12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岳阳恒 立制冷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于2003年6月30日之前将所属划拨土地变为出让土地后与本公 司上述资产进行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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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重大事项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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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06-30
`重要事项

    由于国家股股权于1997年11月发生变动,本公司承担了原属岳阳制冷集团有限 公司700多名内退下岗职工的工资及相关费用。为规范股份公司运作,经2001年8月 8 日本公司现第一大股东--湖南省成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第二大股东--岳阳 市国资局与岳阳兴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承担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职工内退、下岗员工生活费及有关费用事项》的协议,原由本公司支付的上 述人员的相关费用,剥离划转由两大股东给予补贴的岳阳兴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 担。本公司不再承担上述相关的费用。该协议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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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原董事长周济谱先生提出辞职, 由大股东推荐,经1999年2月13日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周济谱先生辞去董事及董事长职务, 选举郑慧 卿董事为董事长,选举高明星董事为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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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其他事项

    1、截至1997年12月31日止, 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岳阳恒立制冷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代垫周转金、工程款、借款等36497756.64 元[ 湘会师(1998)股审字第001号审计报告中已作说明。1998年4月21日,岳阳市财政 局以现金587万元代集团公司偿还所欠本公司债务,5月18日集团公司以现金1413万 元偿还所欠本公司债务;5月20日集团公司与本公司达成协议,剩余债务16 497756. 64元用集团公司部分生产房屋和建筑物偿还,其评估净值为17222 925.00元[湘资 (1998)评字第019号评估报告],并于1998年5月20日双方办妥了相关财产转移手 续。至此,集团公司所欠本公司的债务36497756.64元全部清偿完毕。

    另外应收帐款中应收集团公司的六家全资子公司的货款如下:

企 业 名 称 1998年6月30日 1997年12月31日

岳阳恒泰气设备工程公司 431905.01 633337.41

集团公司技协 2379540.78 2381540.78

恒立制冷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9381018.32 8505286.45

新疆新岳制冷设备厂 3373861.98 3460029.28

新疆沙漠冷气设备有限公司 1939754.94 1908547.04

长沙恒立实业有限公司 373063.60 247442.40

合 计 17879144.63 17136183.36

    2、根据《国有土地使用协议》自1995年元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止,岳阳恒 立制冷集团有限公司每年向本公司收取土地租赁费12万元。

    3、1998年4月2日,经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通过了公司1998年增资配股方案,并于1998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公布。 具 体分配方案如下:

    ⑴配股比例:以公司1996年11月7日上市股本基数,即5200万股按30 %的比例 配股。按公司现行股本6240万股折算成每10股按2.5股配股。

    ⑵本次配股总额为847.1万股, 其中:国有法人股(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配股的30%,即135万股,放弃配股315万股;国有股经国家国 有资产管理局企发(1998)47号文批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配股的三分之一,即 52.1万股,放弃104.1万股,其他法人股293.9万股,书面承诺全部放弃本次配股权; 社会公众股配股390万股,内部职工股配股270万股。

    ⑶配股价格:根据公司情况配股价格浮动区间为每股5-8元。

    ⑷募集资金的投向:

    a、汽车空调环境模拟试验室(第一期工程),投资2900万元;

    b、大客车空调技术引进项目,投资2800万元;

    c、补充部分流动资金。

    4、截止1998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尚未在境内任何证券经营机构开设买 卖已上市流通股票的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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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期后事项

    本公司于1998年1月23日变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内容为:(1)法人代表 原彭鹤仪变更为周济谱;(2)注册资本由5200万人民币变更为6240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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