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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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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无需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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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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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2005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本公司拟以2004年末总股本72,864,935.00股为基数,以200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拟分配现金红利3,643,246.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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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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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于2000 年3 月27 日为湖南广通石燕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
行长沙市湘蓉支行贷款人民币500 万元给予了连带责任担保。因该公司无力偿还到期贷
款本公司一同被湘蓉支行起诉。现此案已审查完毕,判定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
公司第一大股东沈阳宏元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02 年6 月26 日对我公司做出书面承诺,
承诺由该公司代替本公司承担此案中本公司应承担的一切连带责任,并保证不再向本公
司索要其因承担此责任而付出的款项,由其直接向有关方面行使追索权。因此不会对我
公司利益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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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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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本年无其他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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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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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事项
    1 、 2000 年 11 月 27 日上海致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 1388958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9.06%)转让给沈阳宏元集团有限公司。     2、2000年12月7日本公司将持有的湖南博瑞公司90%的股权转让给湖南富盛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     3、2000年4月30日本公司将全资的株洲庆云房地产有限公司转让给了株洲市天 元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4、2000年3月16日,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本公司所属的宾馆注册为具有法人 资格的株洲庆云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持有98.85%的股权; 将超市商场注册 为具有法人资格的株洲庆云超级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8.75 %的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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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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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事项
    1、“环洲城”案件处理情况。     本公司子公司庆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诉湖南省环洲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外商 独资)拖欠装饰工程款5659144.77元一案,经1997年10 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 判决庆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胜诉,并于99年10 月收回该公司部分房产,价值8980783. 07元。     2、本公司与福建晋江万时红集团有限公司债权债务转让情况     本公司99年5月9 日与福建晋江万时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以庆云物资贸易公司6018 万元的债权与母公司的等额债务(北京中兴信托投资公 司贷款1000万元,株洲东湖信用社贷款900万元,株洲城市信用联社贷款 1100 万元, 新疆宏源信托投资公司贷款2000万元和其他应付款项1018万元)。同时转让给福建 晋江万时红集团有限公司,现双方已办理了清算交接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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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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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事项
    1、1999年6月21日,本公司与海南尧天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解除《承包 合同书》协议”,于1999年6月1日中止本公司原对庆云尧天酒店的承包经营合同。     2、1999年6月3日,建行株洲市玉汇办事处起诉本公司, 要求返还承兑汇票垫 款2190794.40 元及有关利息,并支付本案一切费用,此案尚在审理中。     3、本公司与万时红集团有限公司就本公司有关债权、 债务转让于万时红集团 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书;此事宜尚正在办理之中。     4、1999年4月底,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判令本公司子公司庆 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偿还所欠株洲市商业银行借款本息4129360元, 及本案 费用51830元,本公司负担保的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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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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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1999年4月2日, 株洲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部起诉本公司及万 时红集团有限公司,要求本公司归还1998年12月 16 日借入的期限为三个月的贷款 1100万元(此贷款本公司2227.95平方米的房屋作抵押,万时红集团有限公司担保) 及利息30万元与本案诉讼费用,此案尚未开庭。     2、1999年3月15日,北京中兴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起诉本公司及万时红集团 有限公司,要求本公司归还1998年4月3日借入的半年期贷款1000万元(此贷款由万 时红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利息35万元,逾期利息及罚息,以及承担全部诉讼费、保 全费、律师费筹,此案于1999年4月12日开庭,现正处审理过程。     3、1999年3月8日,株洲市商业银行起诉本公司,要求归还1997年7月3 日借入 的半年期贷款本息410.8万元,此案于1999年4月5日开庭,现正处庭内调解过程。     4、1999年4月2 日株洲市城郊东湖农村信用合作社起诉本公司及万时红集团有 限公司,要求本公司归还于1998年11月30日之前到期的贷款900 万元(其中万时红 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应承担连带责任500万元)、利息 8万元及本案诉讼费用, 此 案尚未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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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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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1998年8月21日厦门象屿万时兴进出口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了商品购销协议,
全额购买本公司下属分公司庆云商厦因停业改造所余全部库存商品7529591.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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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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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损失
    其他应收款中应收304439.73元, 此系已撤销的边贸部尚未收回的往来款项, 该款项已投入株洲绿园大酒店,该店有一楼层于1995年失火停业, 现该酒店已恢 复正常营业,但资金仍然困难,目前尚无力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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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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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1)本公司目前在所得税上享有先全额上交,后由市财政全额返还的优惠政策, 故本公司所得税率实际为零。     (2)主营业务下降而利润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主营业务收入发生结构性变化。     ①商场的零售商品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11301945元,下降37.5%。     ②宾馆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3,719,716元,上升19%。     ③零售商品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的79.72%, 而宾馆营业成本只占营业收入的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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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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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本公司向株洲市城市信用联社的短期借款50万元,向株洲县农业银行的短期借款 50 万元本公司已于1997年1月2日偿还50万元,2月17日偿还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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