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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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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
本公司经税务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国内产品的销售适用增值税率为17%,以产
品、原材料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计征时抵扣同期进项税额);自营出口产品销售,适
用增值税率为零税率。
2、营业税
按各项营业税应税收入的5%计缴。
3、城建税
按应缴流转税额计算缴纳,其中城镇7%、5%,乡村1%。
4、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额的3%、4%计缴。
所得税
本年度母公司执行33%的税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根据乌审旗地方税务局关于企
业免征所得税的批复[乌地税发(2005)53号],对该公司上报的《关于免征所得税申请的
函》给予批复。乌审旗地方税务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
术产业化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内政发[2001]6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科技
厅关于执行自治区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若干规定中有关条款的补
充通知》(内地税发[2002]3号)两个文件精神,经审核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
公司符合免征企业所得税条件,免征时间为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东胜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内蒙
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东国税函[2006]22号),
对该公司上报的《关于申请减免所得税的报告》给予批复。东胜区国家税务局根据《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001号
)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老、少、边、穷”地区新办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同意免征该公司2005年至2007年的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根据锡地税发[2004]117号《关于
对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申请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免所得税的批复》,同意免征
所得税三年,优惠期至2006年终。
本年度本公司其余控股子公司所得税税率均为33%。
6、其他税项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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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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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
本公司经税务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国内产品的销售适用增值税率为17%,以产品
、原材料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计征时抵扣同期进项税额);自营出口产品销售,适用
增值税率为零税率。
2、营业税
按各项营业税应税收入的5%计缴。
3、城建税
按应缴流转税额计算缴纳,其中城镇7%、5%,乡村1%。
4、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额的3%计缴。
5、所得税
公司控股子公司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根据锡地税发[2004]117号《关于对锡
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申请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同意免征
企业所得税3年,优惠期至2006年终。其他子公司及母公司执行的所得税税率均为33%。
6、其他税项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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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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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
本公司经税务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国内产品的销售适用增值税率为17%,以产
品、原材料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计征时抵扣同期进项税额);自营出口产品销售,适
用增值税率为零税率。
2、营业税
按各项营业税应税收入的5%计缴。
3、城建税
按应缴流转税额计算缴纳,其中城镇7%、5%,乡村1%。
4、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额的3%计缴。
5、所得税
本年度母公司执行33%的税率,其中分公司碱湖试验站1999年11月24日由内蒙古自
治区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鄂尔多斯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管局鄂地税直字[2002
]55号批复,根据内政发[2001]60号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促进高
新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若干规定的通知》和国税发[1996]23号《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期限问题的通知》及内地发[2002]3号《内蒙古自治区地方
税务局、科技厅关于执行自治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若干规定中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
,同意免征所得税5年,此政策执行到2004年12月31日。
本年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所得税税率均为33%。
6、其他税项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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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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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
本公司经税务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国内产品的销售适用增值税率为17%,以产
品、原材料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计征时抵扣同期进项税额);自营出口产品销售,适
用增值税率为零税率。
2、营业税
按各项营业税应税收入的5%计缴。
3、城建税
按应缴流转税额计算缴纳,其中城镇7%、5%,乡村1%。
4、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额的3%计缴。
5、所得税
本公司执行33%的税率,其中分公司碱湖试验站1999年11月24日由内蒙古自治区颁
发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鄂尔多斯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管局鄂地税直字[2002]55号批
复,根据内政发[2001]60号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促进高新技术成
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若干规定的通知》和国税发[1996]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
办企业减免税执行期限问题的通知》及内地发[2002]3号《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科技厅关于执行自治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若干规定中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同意免
征所得税5年,此政策执行到2004年12月31日。
6、其他税项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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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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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
本公司经税务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国内产品的销售适用增值税率为17%,以产
品、原材料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计征时抵扣同期进项税额);自营出口产品销售,适
用增值税率为零税率。
2、营业税
按各项营业税应税收入的5%计缴。
3、城建税
按应缴流转税额计算缴纳,其中城镇7%、5%,乡村1%。
4、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额的3%计缴。
5、所得税
本年度母公司执行33%的税率,其中分公司碱湖试验站1999 年11 月24 日由内蒙古
自治区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鄂尔多斯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管局鄂地税直字[20
02]55号批复,根据内政发[2001]60 号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促进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若干规定的通知》和国税发[1996]23 号《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期限问题的通知》及内地发[2002]3 号《内蒙古自治区
地方税务局、科技厅关于执行自治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若干规定中有关条款的补充通
知》,同意免征所得税5 年,此政策执行到2004 年12 月31 日。
本年度控股子公司的所得税率均为33%,其中控股子公司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
公司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内地税字(2001)285 号《关于对锡林郭勒苏尼特碱
业有限公司申请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允许企业用354 项国
产设备的实际价款57,635,848.00 元抵减新征所得税,抵免期从设备购置年度起五年内
进行抵免。
6、其他税项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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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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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
按以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的17%计缴(计征时抵扣同期进项税额);
2.营业税
按各项营业税应税收入的5%计缴;
3. 城建税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计算缴纳,其中城镇7%、5%,乡村1%;
4.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3%计缴;
5. 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缴。
公司控股子公司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内地
税字(2001)285号《关于对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申请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
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允许企业用354项国产设备的实际价款57,635,848.00元抵
减新征所得税,抵免期从设备购置年度起五年内进行抵免。
公司分公司碱湖试验站1999年11月24日由内蒙古自治区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
书,鄂尔多斯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管局鄂地税直字[2002]55号批复,根据内政发[200
1]60号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
产业化若干规定的通知》和国税发[1996]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减免税执
行期限问题的通知》及内地发[2002]3号《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科技厅关于执行
自治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若干规定中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同意免征所得税5年,
从2000年始至2004年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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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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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
按以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的17%计缴(计征时抵扣同期进项税额);
2.营业税
按各项营业税应税收入的5%计缴;
3. 建税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计算缴纳,其中城镇7%、5%,乡村1%;
4.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3%计缴;
5. 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缴。
公司控股子公司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内地
税字(2001)285 号《关于对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申请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
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允许企业用354 项国产设备的实际价款57,635,848.00
元抵减新征所得税,抵免期从设备购置年度起五年内进行抵免。
公司分公司碱湖试验站1999 年11 月24 日由内蒙古自治区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证书,鄂尔多斯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管局鄂地税直字[2002]55 号批复,根据内政发[
2001]60 号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
技术产业化若干规定的通知》和国税发[1996]23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减免
税执行期限问题的通知》及内地发[2002]3 号《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科技厅关
于执行自治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若干规定中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同意免征所得
税5 年,从2000 年始至2004 年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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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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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缴;
2、城建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计算缴纳,其中城镇7%、5%,乡村1%;
3、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3%缴纳;
4、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33%计缴。
公司控股子公司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内地税
字(2001)285 号《关于对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申请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
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允许企业用354 项国产设备的实际价款57,635,848 元抵免新
征所得税,抵免期从设备购置年度起五年内进行抵免;根据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阿
署办发(2001)5 号《关于印发吉兰泰碱厂享受优惠政策问题的会议纪要的通知》,本
公司吉碱分公司在2001 年至2002年的企业所得税全额返还;根据河南桐柏县人民政府9
8 字第61 号文《关于安棚公司减免所得税的通知》,公司控股子公司安棚碱矿有限责
任公司自投产后三年免征所得税,再三年所得税减半征收(中央部分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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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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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合并会计报表附注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股权投资收益 债权投资收益 联营或合营公司分配来的利润 期末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有者 权益净增减额(+-) 2,071.42 其他 合计 2,07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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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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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缴;     2、城建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计算缴纳,其中城镇7%、5%,乡村1%;     3、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3%缴纳;     4、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33%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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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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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缴;     (2)城建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计算缴纳,其中城镇5%,乡村1%;     (3)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3%缴纳;     (4)所得税:根据内政函(1996)216 号批复“自治区政府同意内蒙古远兴天 然碱股份有限公司从股票上市之日起,在三年内企业所得税率减按15%征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办公会议纪要(1996)60 号第二条(六)款 “在吉兰泰碱厂还贷期间,阿盟对该企业所收的一切地方税费要全额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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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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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缴;     2、城建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计算缴纳,其中城镇5%,乡村1%;     3、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3%缴纳;     4、所得税:根据内政函(1996)216号批复“自治区政府同意内蒙古远兴天然 碱股份有限公司从股票上市之日起,在三年内企业所得税率减按15%征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办公会议纪要(1996)60号第二条(六)款“ 在吉兰泰碱厂还贷期间,阿盟对该企业所收的一切地方税费要全额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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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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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销售产品按销售收入的17%缴纳增值税。     (2)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城建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计算缴纳,其中; 城 镇5%,乡村1%;教育附加费按实际应缴纳流转税额3%缴纳。     (3)资源税:按销售量2元/吨定额缴纳。(吉兰泰碱厂除外,因吉兰泰碱厂 是以盐为原料加工制碱)。     (4)所得税:根据内改函[1996]216号批复“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内蒙古远兴 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从股票上市之日起,在三年内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办公会议纪要(1996)60号第二条第(六)款 “在吉兰泰碱厂还贷款期间,阿盟对该企业所收的一切地方税费要全额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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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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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销售产品按17%计提,扣除进项税后交纳。     (2)资源税:按原料销售每吨2元。     (3)城建税:试验站、科隆按应交纳增值税的5%计堤,科强按应交增值税的1 % 计提。     (4)教育费附加:按应交纳增值税的3%计提。     (5)费用性税金: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按有关规 定计算并计入当期损益。     (6)所得税:按应交税额的15%计征(内政函(1996)216号批复)“自治区人民 政府同意,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从股票上市之日起,在三年内企业所得 税减按15%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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