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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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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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其税率如下: 1、营业税:按网络服务收入和资金使用费收入的5%计缴。 2、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抵扣进项税额后缴纳。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营业税和增值税额的5-7%和3%计缴。 4、企业所得税:除本公司、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市新丸统宽带网络有 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外,本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33%。 5、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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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其税率如下: 1、营业税:按网络服务收入和资金使用费收入的5%计缴。 2、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抵扣进项税额后缴纳。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营业税和增值税额的5-7%和3%计缴。 4、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下: 公司名称 税率 本公司 15% 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5% 乐捷网络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33%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3% 四川新泰克公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3% 朝华科技集团宁波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33% 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 33% 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 33% 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 33% 深圳市新丸统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15% 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 33% 5、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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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其税率如下: 1、营业税:按网络服务收入和资金使用费收入的5%计缴。 2、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抵扣进项税额后缴纳。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营业税和增值税额的5-7%和3%计缴。 4、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下: 公司名称 税率 本公司 15% 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5% 乐捷网络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33%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3% 四川新泰克公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3% 朝华科技集团宁波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33% 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 33% 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 33% 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 33% 深圳市新丸统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15% 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 33% 5、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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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其税率如下: 1、营业税:按网络服务收入和资金使用费收入的5%计缴。 2、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抵扣进项税额后缴纳。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营业税和增值税额的5-7%和3%计缴。 4、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下: 公司名称 税率 本公司 15% 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3% 乐捷网络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33%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3% 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3% 朝华科技集团宁波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33% 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 33% 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 33% 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 33% 深圳市新丸统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15% 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 33% 5、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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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其税率如下: 1、营业税:按网络服务收入和资金使用费收入的5%计缴。 2、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抵扣进项税额后缴纳。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营业税和增值税额的5-7%和3%计缴。 4、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下: 公司名称 税率 本公司* 15% 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3% 乐捷网络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33%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3% 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3% 朝华科技集团宁波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33% 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 33% 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 33% 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 33% 深圳市新丸统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15% 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 33% 5、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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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其税率如下: 1、营业税:按网络服务收入和资金使用费收入的5%计缴。 2、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抵扣进项税额后缴纳。 3、城建税、交通建设费附加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实交营业税和增值税额的7%、 4%和3%(或5%)计缴。 4、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下: 公司名称 税率 本公司 15% 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3% 乐捷网络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33%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3% 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3% 朝华科技集团宁波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33% 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 33% 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 33% 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 33% 深圳市新丸统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15% 5、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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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其税率如下: 1、营业税:按网络服务收入和资金使用费收入的5%计缴。 2、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抵扣进项税额后缴纳。 3、城建税、交通建设费附加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实交营业税和增值税额的7%、 4%和3%(或5%)计缴。 4、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下: 公司名称 税率 本公司* 15% 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3% 乐捷网络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33%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3% 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3% 朝华科技集团宁波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33% 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 33% 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 33% 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 33% 深圳市新丸统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15% *本公司经重庆市地方税务局[渝地税免(2002)1378 号]批准, 2002 年度企业 所得税按15%的税率计缴。 5、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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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其税率如下: 1、营业税:按网络服务收入和资金使用费收入的5%计缴。 2、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抵扣进项税额后缴纳。 3、城建税:交通建设费附加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实交营业税和增值税额的7%、4% 和3%(或5%)计缴。 4、企业所得税:本公司按33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5、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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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12-31
`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其税率如下:

    1、营业税:按网络服务收入和资金使用费收入的5%计缴。

    2、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抵扣进项税额后缴纳。

    3、城建税、交通建设费附加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实交营业税和增值税额的7 %、4%和3%(或5%)计缴。

    4、企业所得税:本公司按33%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5、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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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06-30
`投资收益

*合并会计报表附注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股票投资收益 25,487,305.31 29,639,027.25

债权投资收益

非控股公司分配来的利润

年末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

有者权益净增减额(+-) 4,708,485.08 15,921,174.17

其他

合计 3,019,579,039.00 45,560,201.42

    “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25,487,305.31元,包括:

    (1)本公司于2001年6月与重庆亚布克经贸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以每股7.00 元的 价格向其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6,399,120股,价款44, 793,840.00元于2001年6月 日收讫。投资收益为26,468,278.01元,收入为44,793 ,840.00元,成本为18,325,561.99元。

    (2)2001年1-6月摊销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差额980,972.70元。

    “投资收益-期末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增减的金额”4,708,485.08 元,包括:

    (1)对重庆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1-6月损益调整2,382,767.31元。

    (2)对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1-6月损益调整2,325,717.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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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其税率如下:

    1、营业税:按工程结算收入的3%、网络服务收入的5%计缴。

    2、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扣出进项税额后缴纳。

    3、城建税、交通建设费附加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实交营业税和增值税额的7 %、4%和3%计缴。

    4、企业所得税:本公司按33%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控股的中外合资子公 司涪陵朝华陶瓷有限公司和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享受“两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 惠政策,实际执行16.5%的税率;北海分公司享受当地的所得税减半的优惠政策执 行16.5%的税率。

    5、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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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其税率如下:

    1、营业税:按工程结算收入的3%计缴。

    2、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扣出进项税额后缴纳。

    3、城建税、交通建设费附加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营业税和实交增值税额的7 %、4%和3%计缴。

    4、所得税:本公司按33%的税率计缴所得税; 控股的中外合资子公司涪陵朝 华陶瓷有限公司和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享受“两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实际执行16.5%的税率;北海分公司享受当地的所得税减半的优惠政策执行16.5% 的税率,再全额返还,实际税负为零。

    4、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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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其税率如下:

    1、营业税:按工程结算收入的3%计缴。

    2、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扣出进项税额后缴纳。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营业税和应交增值税额的7%和 3%计缴。 4、所得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川办函(1996)140号文]同意本公司自199 96 年1月1日起,比照其他上市公司按33%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再由地方财政返还18%, 实际按15%水平负担。

    5、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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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其税率如下:

    1、营业税:按工程结算收入的3%计缴。

    2、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扣出进项税额后缴纳。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营业税和应交增值税额的7%和3%计缴。

    4、所得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川办函( 1996)140 号文 ] 同意本公司自 1996年1月1日起,比照其他上市公司按33%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再由地方财政返还 18%,实际按15%水平负担。

    5、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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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投资收益

     项目                        1998年1-6月      1997年1-6月

债券投资收益 5,165.00

股票投资收益

其中:短期投资 3,712,000.00

长期投资 1,782,928.99 11,400,000.00

合计 5,494,928.99 11,405,165.00

    *:截止1997年末, 本公司持有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转配股 640 万股,根据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公告,1997 年度分配方案 10送3股派现5.80元,按新制度规定应计收益3,712, 000元。

    **:截止1998年6月30日止,重庆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为82,640,025. 01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39.01%,相应拥有所有者权益32,237,873.76元, 较年初拥 有权益30,454,944.77元,差额1,782,928.99元计入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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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税项

    ⑴营业税:按工程结算收入的3%计缴。

    ⑵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 扣出进项税额后缴纳。

    ⑶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营业税和应交增值税额的7%和3%计缴。

    ⑷所得税: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川办函(1996)140 号文规定实际按15% 水平负担。

    ⑸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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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06-30
`投资收益

    1997年1-6月投资收益11,405,165.00元,主要是股权转让增加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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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6-12-31
`税项:

    营业税:按工程结算收入的3%计缴;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 % 计算销项税,扣除进项税额后缴纳;城市维护建设及教育费附加; 分别按营业税和 应交增值税的7%和3%计缴;所得税: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川办函(1996) 140号文规定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赋;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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