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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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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i)本公司于2006年1月1日与冠捷科技签订《面板订购框架协议》,冠捷科技在未来
三年内将继续从公司采购TFT-LCD显示器用和电视用面板,预计2006年度、2007年度、2
008年度最高采购金额额度分别为600,000,000美元、700,000,000美元及1,000,000,000
美元。该协议仅确定各交易年度最高交易金额,并未确定相应交易价格。公司与冠捷科
技实际采购销售TFT-LCD面板时,双方就每宗TFT-LCD面板交易以通过市场比较价格的方
式,另行签订采购合同确定当时交易的具体采购事项。
(ii)于2006年1月24日,本公司与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固安工业
区管委会”)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签订《中国银行人
民币资金托贷款合同》。根据该合同,本公司经中国银行收到固安工业区管委会人民币
200,000,000元的免息长期委托贷款,贷款年限为三年。本公司将成立一间新公司发展移
动显示系统产业化项目,该项目的主要产品为移动电话用的小尺寸平板显示产品。
(iii)于2006年2月6日,本公司董事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向BOE-Hydis技术株式
会社增资的议案》,决定向BOE-Hydis增资500万美元,用于增强BOE-Hydis营运能力,迸
一步提升小尺寸平板显示产业的竞争力,扩大产业规摸。
(iv)于2006年3月26日,本公司决议向浙江京东方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建设
第一期冷阴极荧光管项目。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浙江京东方股份比例由60%增加至6
9.3%。
(v)本公司第四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所持星城置业股权的议案》。
本公司于2005年8月29日与汉博和汉博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简称“汉博投资”)、
Jade Dragon Capital AG (简称“JD公司”)、Harper & Harper Ltd.、香港旭景投资有
限公司、新加坡典立科技私人有限公司、星城置业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和《债
权债务协议书》。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将所持星城置业的40%权益以人民币6,000万元价
格转让给汉博投资(或其指定的受让方)。
根据该协议约定,因汉博投资未能按协议规定按期向本公司支付股权受让款项,本
公司决定终止该协议。
(vi)本公司于2006年4月18日第四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A股事项,拟发行不超过15亿股A股,募集资金用于(1)向京东方光电增资,对北京T
FT-LCD第五代生产线的技术改造,将北京TFT-LCD第五代生产线产能从每月6万张玻璃基
板提高到每月8.5万张玻璃基板;(2)大尺寸TFT-LCD用彩色滤光片生产线项目,投资建
设设计产能为每月8.5万张彩色滤光片生产线,为北京TFT-LCD第五代生产线实现彩色滤
光片的就近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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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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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二00五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5年7月5日)审议通过,以2004年12月31
日总股本146379.72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
以2005年7月18日为A股股权登记日及B股最后交易日,完成实施“每10股转增5股”的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146379.72万元增加
至219569.58万元
2、专利和解及使用许可
公司全资子公司BOE HYDIS技术株式会社于2005年8月2日与美国Guardian Industri
esCorp.(简称“Guardian公司”)签署宽视角膜技术(Retardation Film Technology)
《专利和解及使用许可协议》,协议规定,本公司、本公司下属TFT-LCD业务子公司BOE
HYDIS、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都有权在专利有效期限内使用
Guardian公司所有的宽视角膜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目前32项涉及LCD宽视角膜技术的美国
专利,Guardian公司承诺撤销对BOE HYDIS的专利使用权费索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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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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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苏州京东方茶谷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及设立北京京东方茶谷电子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苏州京东方茶谷电子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完成了增资449.80
万美元,由本公司与茶谷产业株式会社按股权比例同比例增资,增资完成后苏州京东方
茶谷电子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855.20万美元。
本公司与苏州京东方茶谷电子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22日在北京市北京经济开发区
设立了北京京东方茶谷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724.42万元,本公司投资比例为1
%,苏州京东方茶谷电子有限公司投资比例为99%,截至2005年3月18日止,双方已实缴
资本837.24万元。
2.投资设立北京方益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降低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TFT-LCD)的制造成本,确保主要部件液晶
显示器驱动芯片的稳定供应,经2005年2月24日第四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通过,本公司
与全资子公司BOE-Hydis技术株式会社在北京共同投资设立北京方益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目前此公司的设立正在进行中。
3.收回可转换债券
截至2005年4月25日止,本公司己收回持有的现代液晶显示株式会社的可转换债券
724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992万元),剩余217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796万元)经延期
后将于2005年5月收回。
4.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获得7.4亿美元银团贷款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光电”)于2
005年3月31日与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建设开发专业支行(以下简称“
建行城建支行”)为独家牵头行的银团签订了《银团贷款协议》,贷款额度7.4亿美元
(含等值折算人民币),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贷款,其中: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为首
次提款日起5年,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首次提款日起3年;美元贷款利率为三个月伦敦银
行间拆借利率与利差(每年1.80%)之和,人民币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不时
适用的相应档次的贷款基准利率。京东方光电与贷款人签署了《账户监管协议》,同时
签署了相应《机器设备抵押协议》和《房地产抵押协议》,将现在和将来拥有和获得的
有关或属于项目的全部房地产(评估值14.79亿元)和机器设备(评估值41.20亿元)抵
押给贷款人;并签订《保险权益转让协议》,将所有保险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利益转
让给贷款人。
本公司和北京电控于2005年3月31日分别与贷款人签署了《保证协议》,分别及连
带地提供不可撤销的保证,其中本公司的保证范围为:在协议签订之时净资产值的50%
(根据本公司年度合并会计报表不时确定),并减去在协议签订之时本公司已向代理行充
分披露并经代理行认可的、本公司已对外提供的保证(信用)担保的金额的不时余额。
本公司承诺在协议签订之后的六个月内,将本协议签订之前己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的保证
担保的总金额减少至9亿元人民币。同时,本公司、北京电控、京东方光电三方共同签
署了三方协议书,约定三方之间承担贷款保证责任的顺序为:首先为京东方光电,其次
为本公司,再次为北京电控。截至2005年4月25日止,京东方光电已取得上述全部7.4亿
美元贷款。
另外,京东方光电和北京电控于2005年4月21日签订了《关于支付担保费的协议书
》,协议约定在北京电控为其上述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的期间内,京东方光电每年依据《
银团贷款协议》实际使用的北京电控向其贷款担保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北京电控支付担保
费用。
5.发行公司债券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BOE-Hydis技术株式会社于2005年4月12日在韩国完成发行第一
次付息不记名式无担保公募债券。债券的面值为1万韩元,年利率6.5%,发行价格为面
值的98.7%,发行总额为60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4.89亿元),发行期限为:2005年4月12日
至2007年4月12日。本金及利息支付方式:本金于债券到期日一次性偿还,利息从发行
日起3个月支付年利息的四分之一。此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运营资金。
截至2005年4月25日止,此次公司债券发行已募集资金592.2亿韩元(约合人民币4
7,356万元)。
6.房屋租赁
经本公司2005年第四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05年2月24日与北京东
电实业开发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向北京东电实业开发公司以分次付款方式
,租赁建筑面积3433平方米青年公寓(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一街坊4#、5#青年公寓
,房屋结构为六层砖瓦结构),租赁期限20年,租赁房屋的所有权自租赁期届满后归本
公司所有。经北京京都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朝阳区酒仙桥一街坊房地产租赁价
格评估报告》京都房评字(2005)第001号),该房屋单位面积年总租金为246.38元/平
方米,20年期租金总额为16,916,450.80元,按资本化率6.76%折现,本次房屋20年期
租金总额为11,291,665元。截至2005年4月25日止,本公司累计支付房屋租赁款813.11
万元,尚未支付金额为316.06万元。
7.与日本国丸红株式会社的战略合作
本公司与日本国丸红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丸红”)于2005年3月1日在北京签
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内容,日本丸红将为本公司介绍生产TFT-L
CD所需原材料和零部件信息,并根据需要为本公司的TFT-LCD工厂提供稳定的、具有市
场竞争力的原材料及零部件供应服务;同时日本丸红将通过积极参与投资等方式,协助
吸引海外TFT-LCD零部件材料厂商来北京投资,进行本地化配套;日本丸红还将协助将
本公司的产品介绍并推销到国际市场;对将来本公司第二条TFT-LCD生产线项目,日本
丸红将积极研究包括直接投资在内的合作方式。
另外,为了确立上述战略合作关系,日本丸红积极参与本公司之母公司北京京东方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投资”)的改制重组工作。2005年3月1日,本公
司之母公司京东方投资的原股东北京电控、北京智能科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和日本丸红
三方签订了合营合同,日本丸红作为战略投资者,通过受让京东方投资股权形式参股京
东方投资,成为京东方投资10%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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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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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4年7月7日下发的京发改[2004]1314号文通知,
本公司投资建设第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生产线项目已经国务院同意
、国家发改委批准(发改高技[2004]1258号文),该项目总投资12.49亿美元,由本公
司下属公司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件)
商资批[2004]1107号《商务部关于同意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和变更经营范
围的批复》批准,取得变更后的商外外资资审字[2004]018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企
业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企合京总字第01847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北京京东方光
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980美元变更为50000万美元。
2. 委托建设厂房解除事项
根据本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经济技术投
资开发总公司签订的《委托建设专用厂房合同》,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作为投
资人出资3.5亿元人民币,建设以给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为目的的专用厂
房,并对该厂房享有完全所有权。同时,按照双方签署的《厂房购买合同》之要求,北
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在合同生效五年内购买该专用厂房。
2004年7月9日,根据三方签署的《解除合同协议》,一致同意解除委托建设及购买
TFT-LCD厂房事宜涉及的合同协议,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前期已支付的3.5亿元
人民币,由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于2008年10月22日之前返还。北京电子控
股有限责任公司就上述事项,与本公司另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作为上述解除合同的
附件,根据《保证合同》,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向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
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以担保本公司履行《解除合同协议》项下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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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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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增发境内上市外资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4年1月1
6日完成增资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316,400,000股境内上市外资股,发行价格为
每股港币6.32元,募集资金总额港币1,999,648,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本次境
内上市外资股增发募集资金净额为港币1,922,072,431元 (折合人民币2,048,160,383元
)。本次增发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04年2月6日出具普
华永道验字(2004)第20号验资报告。
2 转让股权
根据北京市商务局于2004年1月9日签发的京商资字[2004]16号《北京市商务局关于
北京松下照明光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为外资企业的批复》,本公司将所持有的北京松下
照明光源有限公司30%的股份转让给日本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转让价格为62,400,0
00元。截至2003年12月31日北京松下照明光源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106,675,6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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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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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京东方)根据产业战略发展需
要,收购FIELDS PACIFIC LIMITED(以下简称揊PL、卖方)所持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冠捷科技)26.36%比例的普通股股份。2003年8月6日,本公司与FPL、潘方
仁先生(FPL的全资持有人)签署《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份买卖协议》,本公司收购F
PL持有的占冠捷科技已发行普通股总数26.36%比例的股份,共计356,033,783股。
收购价格以冠捷科技于香港联交所有限公司挂牌的股票交易市价为基础,经双方
协商确定收购价格为2.95港元/股,收购总价款为1,050,299,659.85港元。
收购总价款中由京东方自有资金解决部分资金,其余资金由京东方通过银行借款
方式解决。
自《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份买卖协议》签署的5个营业日内,本公司将等值于420
0万港元的人民币定金存入由卖方指定的人民币银行帐户。交易各方在获得所有适用法
律、法令、规则和所有必备的政府、机构、组织的批准、同意、授权、认可等后,方
可办理本次交易的有关手续。在股份交割当日(不晚于2003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
FPL支付购买股份总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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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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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收购TFT-LCD 业务
BOE-Hydis 技术株式会社(“BOE-Hydis”)于2003 年1 月22 日完成了其对现代显
示技术株式会社TFT-LCD 业务的收购。根据本公司、现代显示技术株式会社及其控股
公司Hynix 半导体产业株式会社于2002 年11 月19 日签订的《资产销售与购买协议》
、《建筑物销售与购买协议》、《土地租赁协议》和《附加协议》以及随后进行的修
改,非流动资产的收购价格为380,000,000 美元,营运资金及海外子公司收购价格为
负32,170,000 美元。相关建筑物占用及相邻的土地将由本公司或经本公司授权的其他
公司承租,租赁期为30 年。只要上述建筑物存在,租赁期将自动延续5 年。
根据2002 年11 月29 日签订的《转让协议》,本公司将以上协议涉及到的全部权
利与义务转让给BOE-Hydis。
为对此次收购融资,BOE-Hydis 于2002 年12 月30 日与韩国产业银行、韩国外换
银行、Woori Bank 及Hyundai Marine and Fire InsuranceCompany 签订贷款协议,
筹集了分别以韩元或美元计价的借款188,200,000美元,该笔款项已于2003 年1 月22
日收到并支付给现代显示技术株式会社及Hynix 半导体产业株式会社。
根据相关协议,BOE-Hydis 所有的保险、存货、设备、机器和其他财产、知识产
权及相关银行控制帐户和偿债准备金帐户已全部作为该借款的抵押,偿债准备金帐户
将保留不低于1,500,000 美元的存款余额。该笔贷款应从2005 年10 月22 日开始按季
度分十次等额向债权人偿付贷款本金。韩元借款利息率由提款日前一天的市场利率决
定,并将在提款日后3 年进行调整;美元借款利息率由提款日前两个伦敦交易日的市
场利率决定,并将在每个利息支付日(每三个月)的前两个伦敦交易日进行调整。BO
E-Hydis 在贷款本息全额偿还之后方可宣告或发放股利。
同时,BOE-Hydis 向现代显示技术株式会社和Hynix 现代半导体产业株式会社签
发了长期票据A 和票据B,金额分别为35,900,000 美元和3,729,942美元。票据A、票
据B 及相关的利息将分别于2008 年1 月23 日及2009年1 月23 日到期,其利率均为伦
敦同业拆借利率加3%。
截至2003 年第一季度,本公司已对BOE-Hydis 投资150,000,000 美元,其中90,
000,000 美元为本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筹集。借款均为一年期,利率为1.69%至1.985%,
其中23,950,000 美元为信用贷款,66,050,000 美元由最终控股公司北京电子控股有
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根据有关协议规定,本公司对BOE-Hydis 的股权证已交由中国工商银行汉城分行
托管,在BOE-Hydis 全额偿还借款本息之前,本公司对其控股权不得低于51%。由于股
利分配或股权转让等情形而产生的股份或财产将交由中国工商银行汉城分行托管。
2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2003 年4 月18 日的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公司2002
年度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本公司将用109,910,800 元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即
每10 股转2 股。该预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3 北京京东方置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2003 年3 月11 日以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从而享有北京京东方
置业有限公司(原本公司之合作公司北京环宙大厦有限公司)70%的股权。根据本公
司2003 年3 月28 日的第三届临时董事会决议及2003 年4月18 日第三届第十一次董事
会决议,拟将所持有的70%股权以38,8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
司(本集团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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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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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负债
借款人 借款单位
浙江灯塔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市分行
绍兴通力机床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绍兴市分行
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建国路支行
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长安支行
北京星城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城建支行
北京星城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建国路支行
北京星城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建国路支行
借款人 最高担保额
浙江灯塔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00.00 借款担保
绍兴通力机床有限公司 7,000,000.00 借款担保
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7,000,000.00 借款担保
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0 借款担保
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00 借款担保
北京星城置业有限公司 30,000,000.00 借款担保
北京星城置业有限公司 30,000,000.00 借款担保
北京星城置业有限公司 48,0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234,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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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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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绍兴通力机床有限公司的信用证415,320元(见本会计报表附注(八)第1条)已于 2002年1月4日结算,此项信用证担保事项也随之结束。除此之外,本集团于资产负 债表日后,无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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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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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于2001年1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2 本公司于2001年2月18 日签署协议投资北京京东方移动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 19,780,000元,本公司将拥有其51%的股权。     3本公司于2001年2月28日签署协议投资北京京东方大和光电子有限公司 3,060, 000美元,本公司将拥有其51%的股权。     4 根据财政部财会(2001)17号文的规定,本公司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 会计制度》,并无重大应予追溯的调整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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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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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00年2月,本公司以总价款人民币334.5 万元购买了由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总公 司和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深圳公司持有的深圳市信桥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现已更名 为“深圳市京东方智能显示技术有限公司”)51%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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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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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999年3月1日,本公司签订了投资人民币16,000,000 元于北京京东方软件与系 统集成有限公司的协议。投资后,本公司将持有该公司80%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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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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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1)1998年2月20日本公司签署了一份投资协议。根据该项协议,本公司将投 资人民币13200000元于华旭金卡有限公司并持有其24.4%的股份。     (2)1998年4月2日本公司签署了一份投资协议。根据该项协议, 本公司将投 资人民币24080000元于中经贸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并持有其80%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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