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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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项 1.增值税:按应纳增值税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款后的余额交纳。 2.营业税:工程承包按营业额的3%交纳,房地产按销售收入的5%交纳。 3.所得税: 境内: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享受厦门经济特区15%的优惠税率;其 余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33%,实际税负为33%。 境外:香港公司所得税税率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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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项 1.增值税:按应纳增值税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款后的余额交纳。 2.营业税:工程承包按营业额的3%交纳,房地产按销售收入的5%交纳。 3.所得税: 境内: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享受厦门经济特区15%的优惠税率;其 余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33%,实际税负为33%。 境外:香港公司所得税税率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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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项 1.增值税:按应纳增值税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款后的余额交纳。 2.营业税:工程承包按营业额的3%交纳,房地产按销售收入的5%交纳。 3.所得税: 境内: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享受厦门经济特区15%的优惠税率; 其余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33%,实际税负为33%。 境外:香港公司所得税税率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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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税项 1.增值税:按应纳增值税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款后的余额交纳。 2.营业税:工程承包按营业额的3%交纳,房地产按销售收入的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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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项 1.增值税:按应纳增值税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款后的余额交纳。 2.营业税:工程承包按营业额的3%交纳,房地产按销售收入的5%交纳。 3.所得税: 境内: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享受厦门经济特区15%的优惠税率; 其余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33%,实际税负为33%。 境外:香港公司所得税税率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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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税项 1.增值税:按应纳增值税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款后的余额交 纳。 2.营业税:工程承包按营业额的3%交纳,房地产按销售收入的5%交纳。 3.所得税: 境内:中国武夷实业总公司厦门公司享受厦门经济特区15%的优惠税率;其余公司 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33%,实际税负为33%。 境外:香港公司所得税税率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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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税项 1.增值税:按应纳增值税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款后的余额交纳 。 2.营业税:工程承包按营业额的3%交纳,房地产按销售收入的5%交纳。 3.所得税: 境内:中国武夷实业总公司厦门公司享受厦门经济特区15%的优惠税率;其余公司 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33%,实际税负为33%。 境外:香港公司所得税税率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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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税项 ⑴增值税:按应纳增值税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款后的余额交纳。 ⑵营业税:工程承包按营业额的3%交纳,房地产按销售收入的5%交纳。 ⑶所得税: 境内:中国武夷实业总公司厦门公司享受厦门经济特区15%的优惠税率;其余公司 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33%,实际税负为33%。 境外:香港公司所得税税率16.5%。 (四)控股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单位:万元 并表子公司 业务性质 1.香港武夷开发有限公司 建筑投资开发 2.香港武夷建筑有限公司 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 3.香港武夷企业有限公司 贸易 4.武夷(加拿大)有限公司 建筑、房产开发 5.中国武夷实业总公司厦门公司 工程总承包 6.福建省武夷工程建设公司 工程总承包等 7.福建省工程建设承包公司 工程总承包等 8.福建省建筑材料设备公司 建材设备经营 9.福建中建工程公司 装修、建筑技术 10.福建省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工程监理 11.上海武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等 12.福建建兴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13.福建武夷房地产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14.福建武夷对外经济合作有限公司 劳务合作 15.鸿愉有限公司 地产 16.拓立投资有限公司 地产 17.南平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18.长春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19.重庆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并表子公司 注册 资本 1.香港武夷开发有限公司 HK1500 2.香港武夷建筑有限公司 HK2000 3.香港武夷企业有限公司 HK300 4.武夷(加拿大)有限公司 USD50 5.中国武夷实业总公司厦门公司 1275 6.福建省武夷工程建设公司 1500 7.福建省工程建设承包公司 1557 8.福建省建筑材料设备公司 348 9.福建中建工程公司 177 10.福建省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100 11.上海武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500 12.福建建兴开发有限公司 600 13.福建武夷房地产有限公司 1700 14.福建武夷对外经济合作有限公司 100 15.鸿愉有限公司 16.拓立投资有限公司 HKD1 17.南平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800 18.长春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 19.重庆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0 并表子公司 注册地 1.香港武夷开发有限公司 香港 2.香港武夷建筑有限公司 香港 3.香港武夷企业有限公司 香港 4.武夷(加拿大)有限公司 加拿大 5.中国武夷实业总公司厦门公司 厦门市 6.福建省武夷工程建设公司 泉州市 7.福建省工程建设承包公司 福州市 8.福建省建筑材料设备公司 福州市 9.福建中建工程公司 福州市 10.福建省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福州市 11.上海武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市 12.福建建兴开发有限公司 福州市 13.福建武夷房地产有限公司 福州市 14.福建武夷对外经济合作有限公司 福州市 15.鸿愉有限公司 香港 16.拓立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 17.南平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平市 18.长春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春市 19.重庆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春市 并表子公司 占股权 比例 (%) 1.香港武夷开发有限公司 100 2.香港武夷建筑有限公司 100 3.香港武夷企业有限公司 100 4.武夷(加拿大)有限公司 100 5.中国武夷实业总公司厦门公司 100 6.福建省武夷工程建设公司 100 7.福建省工程建设承包公司 100 8.福建省建筑材料设备公司 100 9.福建中建工程公司 100 10.福建省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100 11.上海武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00 12.福建建兴开发有限公司 75 13.福建武夷房地产有限公司 60 14.福建武夷对外经济合作有限公司 98.75 15.鸿愉有限公司 100 16.拓立投资有限公司 100 17.南平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 18.长春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1 19.重庆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0 并表子公司 法定 代表 1.香港武夷开发有限公司 悦胜利 2.香港武夷建筑有限公司 悦胜利 3.香港武夷企业有限公司 悦胜利 4.武夷(加拿大)有限公司 悦胜利 5.中国武夷实业总公司厦门公司 黄启泰 6.福建省武夷工程建设公司 何炳玉 7.福建省工程建设承包公司 林新平 8.福建省建筑材料设备公司 方永华 9.福建中建工程公司 向其凌 10.福建省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金昕 11.上海武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蒋金川 12.福建建兴开发有限公司 张仲平 13.福建武夷房地产有限公司 张仲平 14.福建武夷对外经济合作有限公司 张仲平 15.鸿愉有限公司 悦胜利 16.拓立投资有限公司 悦胜利 17.南平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张仲平 18.长春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刘晓群 19.重庆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赵崇希 并表子公司 是否 合并 1.香港武夷开发有限公司 是 2.香港武夷建筑有限公司 是 3.香港武夷企业有限公司 是 4.武夷(加拿大)有限公司 是 5.中国武夷实业总公司厦门公司 是 6.福建省武夷工程建设公司 是 7.福建省工程建设承包公司 是 8.福建省建筑材料设备公司 是 9.福建中建工程公司 是 10.福建省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是 11.上海武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否 12.福建建兴开发有限公司 是 13.福建武夷房地产有限公司 否 14.福建武夷对外经济合作有限公司 是 15.鸿愉有限公司 是 16.拓立投资有限公司 是 17.南平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是 18.长春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是 19.重庆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否 本期合并报表范围与上年期末相比,增加了长春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而重庆 武夷房地产开发公司属于2002 年新成立的公司,目前尚未正式运转,本期暂不列入合 并报表的范围。上述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不涉及调整年初数和上年同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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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12-31
`税项

    ⑴ 增值税:按应纳增值税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款后的余额 交纳。

    ⑵ 营业税:工程承包按营业额的3%交纳,房地产按销售收入的5%交纳。

    ⑶ 所得税:

    境内:中国武夷实业总公司厦门公司享受厦门经济特区15%的优惠税率;其他 公司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1997)文103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闽政办[1997〗 函72号文规定执行。实际税负为15%。

    境外:香港公司所得税税率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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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06-30
`税项

    1 增值税:按应纳增值税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 抵扣进项税款后的余额 交纳。

    2 营业税:工程承包按营业额的3%交纳,房地产按销售收入的5%交纳。

    3 所得税:

    境内:中国武夷实业总公司厦门公司享受厦门经济特区15%的优惠税率;其他 公司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1997)文103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闽政办[1997〗 函72号文规定执行。实际税负为15%。

    境外:香港公司所得税税率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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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税项

    ⑴ 增值税:按应纳增值税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款后的余额 交纳。

    ⑵ 营业税:工程承包按营业额的3%交纳,房地产按销售收入的5%交纳。

    ⑶ 所得税:

    境内:中国武夷实业总公司厦门公司享受厦门经济特区15%的优惠税率;其他 公司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1997)文103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闽政办[1997] 函72号文规定执行。实际税负为15%。

    境外:香港公司所得税税率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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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税项

    ⑴ 增值税:按应纳增值税收入的17 %计算销项税额, 抵扣进项税款后的余 额交纳。

    ⑵ 营业税:工程承包按营业额的3%交纳, 房地产按销售收入的5%交纳。

    ⑶ 所得税:

    境内:中国武夷实业总公司厦门公司享受厦门经济特区15%的优惠税率;其他 公司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1997 )文 103 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闽政办 [1997]函72号文规定执行。实际税负为15%。

境外:香港公司所得税税率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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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税项

    ⑴增值税:按应纳增值税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款后的余额交纳。

    ⑵营业税:工程承包按营业额的3%交纳,房地产按销售收入的5%交纳。

    ⑶所得税:

    境内:中国武夷实业总公司厦门公司享受厦门经济特区15%的优惠税率;其他公 司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1997)文103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闽政办[ 1997] 函72号文规定执行。实际税负为15%。境外:香港公司所得税税率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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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税项

    ⑴增值税:按应纳增值税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款后的余额交 纳。

    ⑵营业税:工程承包按营业额的3%交纳, 房地产按销售收入的5%交纳。

    ⑶所得税:

    境内:中国武夷实业总公司厦门公司享受厦门经济特区15%的优惠税率;其他 公司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1997 )文 103 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闽政办 [1997]函72号文规定执行。实际税负为15%。

    境外:香港公司所得税税率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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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98年1-6月)

项 目 股票投资收益 债权投资 股权投资收益 合 计

成本法 权益法 收益 成本法 权益法

短期投资 7,902,767.00 7,902,767.00

长期投资 47,580.00 20,230,915.19 104,648.97 20,383,144.16

合 计 7,950,347.00 20,230,915.19 104,648.97 28,285,911.16

(2)投资收益(97年1-6月)

项 目 股票投资收益 债权投资 股权投资收益 合 计

成本法 权益法 收 益 成本法 权益法

短期投资

长期投资 269,000.00 8,133,293.74 8,402,293.74

合 计 269,000.00 8,133,293.74 8,402,293.74

    (3)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长236%,主要因国债到期,体现收益7,902,767.00元, 有固定回报率的莆田莆夷供水公司体现收益1,788,493.99元、营宏高速公路公司体 现收益14,452,916.66元及其他股权投资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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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7-12-31
`税项:

    (1)增值税:按应纳增值税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 抵扣进项税款后的余 额交纳。

    (2)营业税:按营业额的3%缴纳。

    (3)所得税:厦门公司享受厦门经济特区15%优惠税率; 其他公司根据省人 民政府闽政(1997)文103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闽政办[1997]函72号文规定执行, 实际税负为15%。

    (4)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按下列顺序和比例分配:

    1 弥补亏损;

    2 提取法定公积金10%;

    3 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4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5 分配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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