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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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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2006年4月26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本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0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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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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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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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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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2005年4月13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鉴于托普集团目前的实际情况,同意本公司编制2004年度会计报表时对与托普
集团成员企业相关的应收款项、发出商品及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本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0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3、由于本公司2003年、2004年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和《关于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加强风
险警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股票自2005年4月18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变更为“*ST炎黄”,公司代码不变,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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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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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事项
1、经过自查发现,公司在2002年11月至2004年1月期间存在重大违规担保事项,截
止目前,公司为托普集团成员企业提供银行借款担保28600万元,担保事项没有经过董事
会审批和决定,没有履行正常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也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规担
保及引发的相关诉讼后果严重制约着公司的正常经营与持续发展。
2、由于公司4月12日公布的2003年年度报告未披露重大违规担保事项和诉讼等事项
,公司董事会委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对违规担保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对2003年度财
务报告进行补充审计,并根据更正后的200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对2003年年报进行了更正
。
3、报告期前本公司与常州拜克自行车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资产租赁协议,本公司
继续将位于常州市花园路59号的面积为108,284. 60平方米的土地及相关建筑物租赁给
常州拜克自行车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生产经营用场地,年租金300万元,租期3年。报告期内
,该协议在继续履行中。
4、2004年3月7日,公司与浙江托普资讯有限公司签定协议,浙江托普资讯有限公
司向公司拆借流动资金1800万元,根据协议约定,浙江托普资讯有限公司将在2004年9
月6日一次性归还该资金,并支付资金使用费50万元。
5、2003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向本公司发放贷款1,000万元,贷款期
限2003年6月25日至2004年3月20日。2004年3月20日贷款逾期,本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
,四川托普科技发展公司未履行保证义务。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于2004年3月
已起诉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担保方四川托普科技发展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了本公司花园路59号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2004年8月18日
,公司收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常民二初字第59号民事判决书:
(1)、判决借款人本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
行营业部人民币1000万元并偿付该款的逾期息。
(2)、保证人四川托普科技发展公司对本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本公司负担。
6、2003年9月30日,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向本公司发放贷款1,000万元,
贷款期限至2004年9月25日,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于2004年5月要求偿还借款本
金及利息,如本公司不能归还,担保方常州博成通信有限公司以其抵押物处理价款优先
偿还借款本息;担保方四川托普科技发展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7、常州市新北区会计中心于2003年12月30日与本公司签订财政周转金借款合同,
约定常州市新北区会计中心向本公司借贷390万元,期限至2004年6月。常州市新北区会
计中心于2004年4月诉讼要求本公司提前归还款项390万元。案件由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2004年7月28日,本公司收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常民二初字第69号民事
判决书:
(1)、认定常州市新北区会计中心与本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属无效合同。
(2)、判决本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常州市新北区会计中心借款
390万元。
(3)、本案诉讼费49530元,由常州市新北区会计中心负担19812元,本公司负担
29718元。
8、2003年7月,常州市商业银行向本公司出借款项2,500万元,期限2003年7月15日
至2004年7月14日。2004年4月初常州市商业银行公司起诉本公司及担保方四川托普软件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本公司归还借款及利息,担保方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承担连带责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了本公司花园路59号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查
封了常州软件园内200亩土地使用权。2004年8月18日,公司收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两
份(2004)常民二初字第72号民事判决书:
(1)、判决借款人本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常州市商业银行人民
币2500万元并偿付该款的利息、逾期息。
(2)、保证人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3)、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本公司负担。
9、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于2002年3月至6月与本公司签署了三个技术服务合
同。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仲裁要求本公司支付276,000元服务费及利
息;并承担案件诉讼费及律师费。案件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已达
成和解协议,本公司须在2004年6月7日前付清276,000元,免除利息等费用,截止本报
告日,公司尚未支付上述款项。
10、深圳利亚达电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于2001年开始与本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截止
2003年底本公司尚欠其货款321,139元。深圳利亚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诉讼
请求本公司支付货款321,139元及利息。案件由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受理,正在审理
过程中,法院已冻结了公司部分账号。
11、2001年10月,本公司向镇江市京口区实验小学销售电脑及网络产品,截止200
3年底对方欠本公司货款60,060元。本公司于2004年3月起诉,请求支付本公司货款60,
060元,被告承担诉讼费。案件由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受理,正在审理过程中。
12、截止2002年底江苏淮安远景科技公司欠我公司货款163,000元,案件由淮安市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在2003年初经调解结案。目前已收回款项100,000元。
13、本公司于2004年4月向江阴市人民法院起诉江阴市成化高级中学,要求被告支
付货款109,800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本公司与江阴市成化高级中学于2002年7月签订买
卖合同,合同货款总价183,000元,被告支付了30%款项,本公司按合同交付了货物,但
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60%款项计109,800元;根据合同约定,余款10%应在2004年
底前付清。
14、控股股东常州东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欠付中国银行常州分行借款一案,江苏
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16,853,300股,并冻结了该股权未来
可能的红股、配股,查封期限为2004年4月2日至200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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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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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逾期的短期借款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尚未偿还,三年以上的大额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
款资产负债表日后均未偿还。
2、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借款1,000 万元于2004 年3 月20 日到
期,公司未能按时归还, 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于2004 年3 月已起诉本公司偿
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担保方四川托普科技发展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常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已受理并查封了花园路59 号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
3、本公司于2003 年9 月30 日向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借款1000 万元,20
04年9 月25 日到期,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于2004 年5 月要求偿还借款本金及
利息,如本公司不能归还,担保方常州博成通信有限公司以其抵押物处理价款优先偿还
借款本息;担保方四川托普科技发展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4、本公司于2003 年12 月30 日与常州市新北区会计中心签订财政周转金借款合同
,约定本公司向常州市新北区会计中心借款390 万元,期限至2004 年6 月。常州市新
北区会计中心于2004 年4 月诉讼要求本公司提前归还款项390 万元。案件由常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尚未开庭审理。
5、本公司于2003 年7 月向常州市商业银行向借款2,500 万元,期限2003 年7 月1
5日至2004 年7 月14 日。2004 年4 月初常州市商业银行公司起诉本公司及担保方四川
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本公司归还借款及利息,担保方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常州商业银行起诉本公司案件查封了
花园路59号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查封了常州软件园内200 亩土地使用权。
6、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于2002 年3 月至6 月与本公司签署了三个技术服务
合同。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于2004 年2 月仲裁要求本公司支付276,000 元服务
费及利息;并承担案件诉讼费及律师费。案件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案
件已达成和解协议,本公司须在2004 年6 月7 日前付清276,000 元,免除利息等费用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尚未支付上述款项。
7、深圳利亚达电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于2001 年开始与本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截止
2003年底本公司尚欠其货款321,139 元。深圳利亚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于2004 年2 月
诉讼请求本公司支付货款321,139 元及利息。案件由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受理,正在
审理过程中,法院已冻结了公司部分账号。
8、2001 年10 月,本公司向镇江市京口区实验小学销售电脑及网络产品,截止200
3 年底对方欠本公司货款60,060 元。本公司于2004 年3 月起诉,请求支付本公司货款
60,060元,被告承担诉讼费。案件由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受理,正在审理过程中。
9、本公司于2004 年4 月向江阴市人民法院起诉江阴市成化高级中学,要求被告支
付货款109,800 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本公司与江阴市成化高级中学于2002 年7 月签
订买卖合同,合同货款总价183,000 元,被告支付了30%款项,本公司按合同交付了货
物,但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60%款项计109,800 元;根据合同约定,余款10%应在
2004 年底前付清。
10、本公司用2,000 万元定期存单为浙江托普资讯有限公司借款提供质押,质押期
间为2003 年11 月5 日至2004 年5 月5 日,公司与浙江托普资讯有限公司签定协议,
浙江托普资讯有限公司向公司拆借流动资金1800 万元,根据协议约定,浙江托普资讯
有限公司将在2004 年9 月6 日一次性归还该资金,并支付资金占用费50 万元。2004
年3 月7 日本公司将定期存单中1,800 万元划入浙江托普资讯有限公司归还其借款。
11、2004 年4 月本公司陆续与淮安教育系统下属各学校签定了补充协议,由于公
司服务工作不到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使用,本公司同意按原合同金额的10-25%作为对
学校的补偿,并免费延长服务期限,本公司估计将有80 多万元左右的损失。
12、截止2004 年5 月底,本公司销售业务急剧下降,公司本部实现销售收入79.30
万元,子公司除宁波托普国际软件有限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85.56 万元、常州市炎黄教
育培训中心实现12.97 万元收入外,其余子公司成都炎黄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雅安
炎黄在线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炎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锡炎黄在线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及上海分公司均未实现收入,部分业务人员已离职,本公司及子公司账面已全
面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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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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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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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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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逾期的短期借款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尚未偿还,三年以上的大额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
款资产负债表日后均未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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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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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事项
    1、本公司在2000年11月16日经公司200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将公 司原与自行车生产经营管理相关的资产出售给常州拜克自行车有限公司, 其中出售 应收款项的原值96682590.90元,出售价为77135710.73元;出售固定资产的原值为 36126073.06元,净值为17129773.84元,出售价为18519023.00元。     至200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已收到常州拜克自行车有限公司按协议支付的全部 资产交易款95654733.73元。     2、 由于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常州金狮迪安电子机械有限公司已经本公司董事 会决议通过,拟出售;2001年5-6 月成立的成都炎黄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和雅安 炎黄在线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开始经营, 故上述控股子公司的会计报表均未 合并,公司本期提供的会计报表为母公司会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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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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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事项
    1、本公司在2000年11月16日经公司200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将公 司原与自行车生产经营管理相关的资产出售给常州拜克自行车有限公司,其中出售 应收款项的原值96682590.90元,出售价为77135710.73元;出售固定资产的原值为 36126073.06元,净值为17129773.84元,出售价为18519023.00元。     止2000年12月31日, 本公司收到常州拜克自行车有限公司按协议支付的资产交 易款66958313.73元,剩余28696420.00元,按协议约定将在2001年6月30日前收回。     2、止2000年12月31日, 本公司与常州金狮自行车工贸集团公司资产置换换入 的房屋产权证仍在办理中。     3、本公司注意到,2000年初的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34571406.42元,但通过 资产重组、切入新的 IT 业务, 公司进入了良性健康的发展, 使该项差额下降至 4996164.50元。同时本公司相信,在新的年度里, 公司将充分利用企业重组带来 的发展契机,在新的业务领域不断开拓进取,努力开拓市场,完善客户服务网络, 建立起网络化的市场营销体系,加强技术创新工作,以软件为核心,以市场为源动 力,为客户提供全面解决方案,使公司步入健康、稳定、良性的发展轨道,成为中 国华东地区最重要的IT增值服务商之一,将最终消除此项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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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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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00年4月5日本公司已收到常州新区发展(集团)总公司支付的受让常州光阳摩 托车有限公司股权余款7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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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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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止1999年6月30日,需说明的事项为:     本公司1998年12月27日与常州市潞城工业联合总公司签署了出售部分喷涂生产 设备的协议,交易金额为1850万元,已收回款项700万元,余额1150万元尚未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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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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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止1999年2月4日,需说明的事项为:     本公司1998年12月27 日与常州市潞城工业联合总公司签署了出售部分喷涂生 产设备的协议,交易金额为1850万元,已收回款项700万元,余额1150 万元尚未收 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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