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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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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1、所得税
本公司总部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33%;各分公司独立纳税,适用税率为33%。
本公司经国家农业部等八部委联合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有效
期为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1]124号”文《关于明确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本公司及并表单位宜昌双汇食品有
限责任公司2005年度生猪屠宰实现的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并表单位漯河双汇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
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经漯河市国税局“豫国税发 [20
04]79号”文核准,2005年度享受先进技术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按1
5%的税率计缴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免征2005年度地方所得税。
本公司并表单位漯河华懋双汇化工包装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
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经漯河市国税局“豫国税发 [20
04]79号”文核准,2005年度享受先进技术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按1
5%的税率计缴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免征2005年度地方所得税。
本公司并表单位漯河双汇九鑫牧业有限公司,根据“国税发[1994]209号”文精神,
该公司自盈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2005年度
为经营亏损。
本公司并表单位河南万东牧业有限公司,根据“国税发[1994]209号”文精神,该公
司自盈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2005年度为经
营亏损。
本公司并表单位上海双汇大昌泰森有限公司,根据“国税发[1994]209号”文精神,
该公司自盈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自1998年
成立至今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亏损。
本公司并表单位浙江金华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税发[1994]209号”文精
神,该公司自盈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自20
03年成立至今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亏损。
本公司并表单位漯河双汇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国税发[1994]209号”文精神,该
公司自盈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2005年度为
减半征收第一年,减半征收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免征2005年度地方所得税。
本公司并表单位阜新双汇物流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
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001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
税优惠政策执行口径的批复》(国税函[2003]1239号)文精神,辽宁省阜新市国家税务
局同意对该公司免征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及地方所得税。
本公司并表单位北京双汇物流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
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001号)文精神,北京市大兴区国家税务局同
意对该公司减半征收2005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及地方所得税。
本公司并表单位山东双汇物流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
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001号)文精神,山东省德州市经济开发区管
委会同意对该公司减半征收2005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及地方所得税。
本公司并表单位武汉双汇物流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
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001号)文精神,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家税务局
同意对该公司减半征收2005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及地方所得税。
本公司并表单位清远双汇物流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
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001号)文精神,清远市国家税务局同意对该
公司免征2005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及地方所得税。
本公司其他并表单位适用所得税率33%。
2、增值税
本公司商品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其中,内销商品销项税率为13%或17%。
购买原材料等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其中,为出口产品而支付
的进项税可以申请退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抵减当期进项税后的余额。
3、营业税
本公司运输收入、收取连锁店加盟费等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
4、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本公司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均以应纳增值税、营业税额为计
税依据,适用税率分别为7%和3%。
本公司并表单位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漯河双汇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华懋双汇化工包装有限公司、漯河双汇九鑫牧业有限公司、河南万东牧业有限公司、
上海双汇大昌泰森有限公司、浙江金华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双汇新材料有限公
司及舞钢华懋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
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国税发[1994]038号)的规定,免征城建税和教育费
附加。
5、房产税
本公司以房产原值的70%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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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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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所得税
本公司总部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33%;各分公司独立纳税,适用税率为33%。
本公司经国家农业部等八部委联合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有效
期为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1]124号”文《关于明确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本公司及并表单位宜昌双汇食品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双汇大昌泰森有限公司、浙江金华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上半
年度生猪屠宰实现的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并表单位漯河双汇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国税发[1999]172号”文精
神,2005年享受中西部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免征地方所得税。
本公司并表单位漯河华懋双汇化工包装有限公司,根据“国税发[1999]172号”文精
神,2005年享受中西部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免征地方所得税。
本公司并表单位漯河双汇九鑫牧业有限公司,根据“国税发[1994]209号”文精神,
该公司自盈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2005年度
为经营亏损。
本公司并表单位河南万东牧业有限公司,根据“国税发[1994]209号文”精神,该公
司自盈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2005年度为经
营亏损。
本公司并表单位上海双汇大昌泰森有限公司,根据“国税发[1994]209号”文精神,
该公司自盈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自1998年
成立至今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亏损。
本公司并表单位浙江金华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税发[1994]209号”文精
神,该公司自盈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自20
03年成立至今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亏损。
本公司并表单位漯河双汇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国税发[1994]209号”文精神,该
公司自盈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2005年度为
减半证收第一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免征地方所得税。
本公司其他并表单位均为内资企业,适用所得税率33%。
2、增值税
本公司商品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其中,内销商品销项税率为13%或17%。
购买原材料等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其中,为出口产品而支付
的进项税可以申请退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抵减当期进项税后的余额。
3、营业税
本公司收取连锁店加盟费等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
4、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均以应纳增值税、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分别
为7%和3%。
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漯河双汇生物工程技术有
限公司、华懋双汇化工包装有限公司、漯河双汇九鑫牧业有限公司、河南万东牧业有限
公司、上海双汇大昌泰森有限公司、浙江金华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及漯河双汇新材料
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
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国税发[1994]038号)的规定,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
5、房产税
本公司以房产原值的70%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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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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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1、所得税
本公司总部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33%;各分公司独立纳税,适用税率为33%。
本公司经国家农业部等八部委联合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有效
期为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1]124号”文《关于明确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本公司及并表单位宜昌双汇食品有
限公司、上海双汇大昌泰森有限公司、浙江金华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度生猪屠
宰实现的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并表单位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国税发[1999]172号”文
精神,经河南省国税局“豫国税函[2004]272号”文核准,2004年享受中西部外商投资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免征地方所得税。
本公司并表单位漯河双汇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
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经漯河市国税局“豫国税发[20
04]79号”文核准,2004年度享受先进技术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计缴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免征2004年度地方所得税。
本公司并表单位漯河华懋双汇化工包装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
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经漯河市国税局“豫国税发[20
04]79号”文核准,2004年度享受先进技术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计缴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免征2004年度地方所得税。
本公司并表单位漯河双汇九鑫牧业有限公司,根据“国税发[1994]209号”文精神
,该公司自盈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2004年
度为经营亏损。
本公司并表单位河南万东牧业有限公司,根据“国税发[1994]209号文”精神,该
公司自盈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2004年度为
经营亏损。
本公司并表单位上海双汇大昌泰森有限公司,根据“国税发[1994]209号”文精神
,该公司自盈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自199
8年成立至今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亏损。
本公司并表单位浙江金华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税发[1994]209号”文
精神,该公司自盈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自
2003年成立至今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亏损。
本公司并表单位漯河双汇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国税发[1994]209号”文精神,
该公司自盈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2004年度
为免税第二年,免缴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免征2004年度地方所得税。
本公司其他并表单位均为内资企业,适用所得税率33%。
2、增值税
本公司商品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其中,内销商品销项税率为13%、17%。
购买原材料等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其中,为出口产品而支付
的进项税可以申请退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抵减当期进项税后的余额。
3、营业税
本公司收取连锁店加盟费等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
4、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均以应纳增值税、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分别
为7%和3%。
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漯河双汇生物工程技术有
限公司、华懋双汇化工包装有限公司、漯河双汇九鑫牧业有限公司、河南万东牧业有限
公司、上海双汇大昌泰森有限公司、浙江金华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及漯河双汇新材料
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
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国税发[1994]038号)的规定,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
加。
5、房产税
本公司以房产原值的70%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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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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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1、所得税
本公司总部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33%;各分公司独立纳税,适用税率为33%;
本公司并表单位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国税发[1999]172号文”
精神,经漯河市国税局涉外分局核准,2004年享受中西部合资企业所得税最后一年优惠
,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免征地方所得税;
本公司并表单位漯河双汇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
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及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
4年20号公告,2004年度为“先进技术企业”减半征收第三年,减按15%的税率计缴200
4年度企业所得税、免征2004年度地方所得税;
本公司并表单位漯河华懋双汇化工包装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
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及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
4年20号公告,2004年度为“先进技术企业”减半征收第三年,减按15%的税率计缴200
4年度企业所得税、免征2004年度地方所得税。
本公司并表单位漯河双汇九鑫牧业有限公司,根据“国税发[1994]209号文”精神
,该公司自税务机关确认的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该公司2004年度上半年为经营亏损。
本公司并表单位河南万东牧业有限公司,根据“国税发[1994]209号文”精神,该
公司自税务机关确认的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该
公司2004年度上半年未正式营业。
本公司并表单位上海双汇大昌泰森有限公司,根据“国税发[1994]209号文”精神
,该公司自税务机关确认的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该公司自98年成立至今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亏损。
本公司并表单位浙江金华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税发[1994]209号文”
精神,该公司自税务机关确认的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
政策;该公司2004年上半年累计经营亏损。
本公司并表单位漯河双汇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国税发[1994]209号文”精神,
该公司自盈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2004年度
为免税第二年,免缴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免征2004年度地方所得税。
本公司并表单位漯河双汇物流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双汇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双汇物
流有限公司、山东双汇物流有限公司,属新办独立核算从事货物运输的企业,根据规定
自开业年度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其他并表单位均为内资企业,适用所得税率33%。
2、增值税
本公司商品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其中,内销商品销项税率为17%、13%。
购买原材料等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其中,为出口产品而支付
的进项税可以申请退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抵减当期进项税后的余额。
3、营业税
本公司收取连锁店加盟费等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
4、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均以应纳增值税、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分别
为7%和3%。
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漯河双汇生物工程技术有
限公司、华懋双汇化工包装有限公司、漯河双汇九鑫牧业有限公司、河南万东牧业有限
公司、上海双汇大昌泰森有限公司、浙江金华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及漯河双汇新材料
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
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国税发[1994]038号)的规定,免征城市维护建设
税和教育费附加。
5、房产税
本公司以房产原值的70%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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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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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所得税
本公司总部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33%;各分公司独立纳税,适用税率为33%;
本公司并表单位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国税发[1999]172号文”
精神,经漯河市国税局涉外分局核准,2003年享受中西部合资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
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免征地方所得税;
本公司并表单位漯河双汇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
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及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
4年20号公告,2003年度为“先进技术企业”减半征收第二年,减按15%的税率计缴200
3年度企业所得税、免征2003年度地方所得税;
本公司并表单位漯河华懋双汇化工包装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
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及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
4年20号公告,2003年度为“先进技术企业”减半征收第二年,减按15%的税率计缴200
3年度企业所得税、免征2003年度地方所得税。
本公司并表单位漯河双汇九鑫牧业有限公司,根据“国税发[1994]209号文”精神
,该公司自盈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2003年
度为经营亏损。
本公司并表单位河南万东牧业有限公司,根据“国税发[1994]209号文”精神,该
公司自盈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2003年度未
正式营业。
本公司并表单位上海双汇大昌泰森有限公司,根据“国税发[1994]209号文”精神
,该公司自盈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自98年
成立至今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亏损。
本公司并表单位浙江金华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税发[1994]209号文”
精神,该公司自盈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2
003年度经营亏损。
本公司并表单位漯河双汇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国税发[1994]209号文”精神,
该公司自盈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2003年度
为免税第一年,免缴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免征2003年度地方所得税。
本公司其他并表单位均为内资企业,适用所得税率33%。
2、增值税
本公司商品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其中,内销商品销项税率为17%、13%。
购买原材料等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其中,为出口产品而支付
的进项税可以申请退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抵减当期进项税后的余额。
3、营业税
本公司收取连锁店加盟费等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
4、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均以应纳增值税、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分别
为7%和3%。
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漯河双汇生物工程技术有
限公司、华懋双汇化工包装有限公司、漯河双汇九鑫牧业有限公司、河南万东牧业有限
公司、上海双汇大昌泰森有限公司、浙江金华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及漯河双汇新材料
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
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国税发[1994]038号)的规定,免征城市维护建设
税和教育费附加。
5、房产税
本公司以房产原值的70%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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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1、所得税
本公司总部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33%;各分公司独立纳税,适用税率为33%;
本公司并表单位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国税发[1999]172号文”
精神,经漯河市国税局涉外分局核准,2003年度享受中西部合资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
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免征地方所得税;
本公司并表单位漯河双汇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
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及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4年20号公告,2003年度为“先进技术企业”减半征收第二年,减按15%的税率计缴
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免征2003年度地方所得到税;
本公司并表单位漯河华懋双汇化工包装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
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及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4年20号公告,2003年度为“先进技术企业”减半征收第二年,减按15%的税率计缴
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免征2003年度地方所得到税。
本公司并表单位上海双汇大昌泰森有限公司,根据“国税发[1994]209号文”精
神,该公司自盈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公司并表单位浙江金华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税发[1994]209号文”
精神,该公司自盈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公司并表单位漯河双汇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国税发[1994]209号文”精神,
该公司自盈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2、增值税
本公司商品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其中,内销商品销项税率为17%、13%。
购买原材料等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其中,为出口产品而支
付的进项税可以申请退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抵减当期进项税后的余额。
3、营业税
本公司代理业务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
4、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均以应纳增值税、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分
别为7%和3%。
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漯河双汇生物工程技术
有限公司、华懋双汇化工包装有限公司、漯河双汇新材料有限公司、漯河双汇九鑫牧
业有限公司、上海双汇大昌泰森有限公司和浙江金华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
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
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国税发[1994]038号)的规定,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
加。
5、房产税
本公司以房产原值的70%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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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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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1、所得税
本公司总部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33%;各分公司独立纳税,适用税率为33%;
本公司并表单位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国税发[1999]172 号文”
精神,经漯河市国税局涉外分局核准,2002 年享受中西部合资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
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免征地方所得税;
本公司并表单位漯河双汇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
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及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4
年20 号公告,2002 年度为“先进技术企业”减半征收第一年,减按15%的税率计缴200
2年度企业所得税、免征2002 年度地方所得到税;
本公司并表单位漯河华懋双汇化工包装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
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及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4
年20 号公告,2002 年度为“先进技术企业”减半征收第一年,减按15%的税率计缴200
2年度企业所得税、免征2002 年度地方所得到税。
2、增值税
本公司商品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其中,内销商品销项税率为17%、13%。购买原材
料等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其中,为出口产品而支付的进项税可以
申请退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抵减当期进项税后的余额。
3、营业税
本公司转让专有技术使用权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
4、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均以应纳增值税、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分别
为7%和3%。
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漯河双汇生物工程技术有
限公司、华懋双汇化工包装有限公司和漯河双汇九鑫牧业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
通知》(国税发[1994]038 号)的规定,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5、房产税
本公司以房产原值的70%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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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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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所得税
本公司自注册之日起至2001 年12 月31 日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南双汇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政策的批复》(豫政文(1998)93 号)的规定,企业所得税适
用税率为33%,所得税实行照章纳税、财政返还18%、实际税负15%的政策,财政返还部
分作为当期税后净利润由本公司股东共享。自2002 年1 月1 日此优惠政策取消,企业
所得税适用税率为33%,实际税负为33%。
本公司控股的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漯河双汇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华懋双汇化工包装有限公司和漯河双汇九鑫牧业有限公司四家子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并享受"两免三减"的优惠政
策。根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执行《河南省鼓励外商投资条例》的通知"(豫人
常[1994]29 号),免征地方所得税。其中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漯河双汇
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华懋双汇化工包装有限公司三家公司"两免三减" 的优惠政策
已执行结束,漯河双汇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经河南省外经贸厅"豫外经贸资[2002]55
号文、华懋双汇化工包装有限公司经河南省外经贸厅"豫外经贸资[2002]51 号文、华懋
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经河南省外经贸厅"豫外经贸资[2002]9 号文确认为先进技
术企业,2002 年度按15%的税率计缴所得税。
2、增值税
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其中:内销产品销项税率为17%、13%。
购买原材料等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
税[2002]12 号文,从2002 年1 月1 日起,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
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
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抵减当期进项税后的余额。
3、营业税
本公司出借资金占用费收入、技术转让费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收入的5%。
4、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纳流转税的7%和3%计提和缴纳。
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漯河双汇生物工程技术有
限公司、华懋双汇化工包装有限公司和漯河双汇九鑫牧业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
通知》(国税发[1994]038 号)的规定,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5、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职工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本公司代扣代缴。
6、其他税项
本公司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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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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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所得税     本公司2001年继续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南双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得 税政策的批复》(豫政文(1998)93号)的规定,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33%,自 注册之日起,所得税实行照章纳税、财政返还、实际税负15%的政策,财政返还部 分作为当期税后净利润由本公司股东共享。     本公司控股的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漯河双汇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 司和华懋双汇化工包装有限公司三家子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并享受“两免三减”的优惠政策。根据河南 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执行《河南省鼓励外商投资条例》的通知”(豫人常 [1994]29号),免征地方所得税。漯河双汇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和华懋双汇化工 包装有限公司两家公司2001年度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华懋双汇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根据河南省外经贸厅“豫外经贸资字[1997]137 号”文确认为先进技 术企业,经漯河市国税局涉外分局核准,2001年度按15%的税率计缴所得税。     2、增值税     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其中:内销产品销项税率为17%、13%。     购买原材料等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抵减当期进项税后的余额。     3、营业税     本公司租金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收入的5%。     4、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纳流转税的7%和3%计提和缴纳。     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漯河双汇生物工程技 术有限公司和华懋双汇化工包装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国税发 [1994]038号)的规定,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5、屠宰税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屠宰税征收办法》”(豫政[1994]84 号),本公司按收购应税牲畜所支付的金额计算缴纳屠宰税,税率为4%。     6、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职工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本公司代扣代缴。     7、其他税项     本公司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计算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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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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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合并会计报表附注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股票投资收益 11,975,027.89 8,310,197.06 债权投资收益 非控股公司分配来的利润 11,871,766.03 8,208,948.41 年末调整的被投资公司 所有者权益净增减额(+-) 其他 103,261.86 101,248.65 合计 11,975,027.89 8,310,19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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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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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企业所得税     公司2000年继续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南双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 政策的批复》(豫政文(1998)93号)的规定,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33%,公司 自注册之日起,所得税实行照章纳税、财政返还、实际税负15%的政策,财政返还 部分作为当期税后净利润由公司股东共享。     本公司控股的华懋双汇、化工包装、生物工程三家子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依 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并享受“两免三减”的优 惠政策。根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执行《河南省鼓励外商投资条例》的通 知”(豫人常[1994]29 号), 免征地方所得税。 化工包装、 生物工程两家公司 2000 年度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华懋双汇原享受“两免三减”所得税优 惠政策已到期,根据河南省外经贸厅“豫外经贸资字[1997]137 号”文确认为先进 技术企业,经漯河市国税局涉外分局核准,2000年度按15%的税率计缴所得税。     (2)增值税     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产品类别的不同分别按17%、13%的税率计算 销项税额,符合规定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出口产品适用税率为零,并根 据国家规定的退税率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3)城市维护建设税     公司按增值税应纳税额的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国税发 [1994]038号)的规定,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4)教育费附加     公司按增值税应纳税额的3%计缴教育费附加。     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国税发 [1994]038号)的规定,免征教育费附加。     (5)屠宰税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屠宰税征收办法》”(豫政 [ 1994 ]84 号),公司按收购应税牲畜所支付的金额计算缴纳屠宰税,税率为4%。     (6)其他税项     公司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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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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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企业所得税     公司1999 年继续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南双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得 税政策的批复》(豫政文(1998)93号)的规定,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33%,公司 自注册之日起,所得税实行照章纳税、财政返还、实际税负15%的政策,财政返还部 分作为当期税后净利润由公司股东共享。     本公司控股的华懋双汇、化工包装、生物工程三家子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 依 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并享受“两免三减”的优惠 政策。根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执行《河南省鼓励外商投资条例》的通知” (豫人常[1994〗29号),免征地方所得税。化工包装、生物工程两家公司1999 年 度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华懋双汇原享受“两免三减”所得税优惠政策已 到期,根据河南省外经贸厅“豫外经贸资字[1997〗137号”文确认为先进技术企业, 经漯河市国税局涉外分局核准,1999年度按15 %的税率计缴所得税。     2、增值税     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产品类别的不同分别按17%、13 %的税率计算 销项税额,符合规定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出口产品适用税率为零,并根据 国家规定的退税率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3、城市维护建设税     公司按增值税应纳税额的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国税发 [1994〗038号)的规定,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4、教育费附加     公司按增值税应纳税额的3%计缴教育费附加。     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国税发 [1994〗038号)的规定,免征教育费附加。     5、屠宰税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屠宰税征收办法》”(豫政[1994 〗 84号),公司按收购应税牲畜所支付的金额计算缴纳屠宰税,税率为4%。     6、其他税项     公司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计算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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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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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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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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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企业所得税     公司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3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南双汇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所得税政策的批复”(豫政文[1998]93号)公司自注册之日起, 所得 税实行照章纳税、财政返还、实际税负15%的政策, 财政返还部分作为当期税后净 利润由公司股东共享。     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肉联厂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33%, 其从所属合资企业 分得的投资收益,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09号”文以及国家 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248号”文的有关规定,不再补征企业所得税。其所属控 股子公司华懋双汇、化工包装系中外合资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 业所得税税率为30%,并享受“两免三减”的优惠政策。 根据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河南省鼓励外商投资条例》的通知”(豫人常[1994] 29号),免征地方所得税。华懋双汇1998年度按15%的税率计缴所得税; 化工包装 1998年度免税。     2、增值税     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产品类别的不同分别按17%、13 %的税率计算 销项税额(其中:冻肉制品、蛋液按13%的税率征收,火腿肠、PVDC 薄膜及其他产 品按17%的税率征收),符合规定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出口产品适用税 率为零,并根据国家规定的退税率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3、城市维护建设税     公司按增值税应纳税额的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 1994 ] 038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 教育费附加的通知》的规定,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4、教育费附加     公司按增值税应纳税额的3%计缴教育费附加。     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 1994 ] 038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 教育费附加的通知》的规定,免征教育费附加。     5、屠宰税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屠宰税征收办法》”(豫政[1994] 84号),公     司按收购应税牲畜所支付的金额计算缴纳屠宰税,税率为4%。     6、其他税项     公司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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