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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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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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1)2006年4月10日召开的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大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上述重大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指本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分别收购大亚科技控股股东大 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大亚人造板有限公司、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和大 亚木业(茂名)有限公司各75%的股权的决议,截至2005年12月31日,江苏大亚人造板有 限公司、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和大亚木业(茂名)有限公司审计后账面所有者权 益合计为585,406,181.68元,账面总资产合计为1,961,162,109.81元。本次重大资产收 购暨关联交易作为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支付对价的一部分,交易定价是 根据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职沪审字[2006]第004号、005号和006号《 审计报告》,按上述三家公司截至2005年12月31日的合计账面净资产值的75%为定价依据 。该项资产收购已经于2006年3月22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 上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指“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 东每10股流通股送1股。其中,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送424万股,上海凹凸彩印总公司 送350万股(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上海凹凸彩印总公司同意向流通股股东送350万股。 按照规定,该部分股份的处置尚需取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鉴于上 海凹凸彩印总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按照《股 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的约定,由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垫付 其对价股份,代垫比例为上海凹凸彩印总公司应付对价的100%,即代垫的股份数量为3 50万股。上海凹凸彩印总公司所持有的大亚科技股份申请上市流通时,须将大亚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在本次股改中代其垫付的股份全部归还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或者采取其 他的方式取得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同意),王敏送13万股,成都五牛科美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送6.5万股,北京市牛奶公司送6.5万股,合计送800万股。”;“追加对价安排: 为确保注入资产的质量,大亚集团承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若注入的资产及本 公司经营业绩无法达到预定的承诺目标(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若本次注入大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三家公司及大亚科技经营业绩无法达到承诺的目标,即:①上述 三家公司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原则计算)合计在2006年低于1.2亿元,或 2007年或2008年低于1.4亿元;或②大亚科技净利润在2006年低于7000万元+k 1000万元 75%(k为上述三家公司在2006年并入大亚科技合并报表范围的总月份数);或2007年低于 1.775亿元或2008年低于1.8亿元;或③三个人造板公司及本公司的财务报告在2006年度 或2007年度或2008年度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计意见,大亚集团将向本次股权 分置改革后不存在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不含大亚集团)追送现金12000万元人民币并 限追送一次。追送现金对象为在满足追送现金条件年度的本公司《年度报告》公告日后 的第五个交易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不含大亚集团),但存在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份除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于2006年3月23日出具了人民币 5000万元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函》,中国农业银行丹阳市支行于2006年3月24日 出具了人民币7000万元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函》,合计担保总额为12000万元人 民币,为大亚集团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的追送对价提供担保。 (2)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以公司2005年末的总股本 23125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5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除上述事项外,无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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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本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的红利已于2005年7月18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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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截止报告日,本公司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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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本公司于2004年8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将所持湖南九子 龙印务有限公司51%股权进行转让的决议,转让价以经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认 定的截止2004年6月30日的净资产3046.80万元为参照,出让所持51%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1530万元,受让方为香港中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购其中的51%和常德卷烟厂收购其中的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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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本公司于2004年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将所持江苏大亚 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阜阳大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进行转让的决议,转让价以2003年 12月31日的两公司的净资产为标准,受让方为江苏大亚人造板有限公司,此项交易涉及 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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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本公司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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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本公司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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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本公司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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