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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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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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截止2006年3月16日,本公司无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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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无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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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截止2005年3月16日,本公司无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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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无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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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2003 年12 月,本公司与深圳市世纪科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市怡软技术 开发有限公司及个人股东左维琪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书》,本公司以人民币2.00 元的 价格购入深圳市世纪科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1.10%的股份,对此股权变更,深圳市世纪 科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04 年1 月16 日办妥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 如上述附注8.或有事项所述,就其起诉事项,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了 诉前保全措施,于2004 年2 月4 日冻结了本公司在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活期存款的4,500 ,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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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之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5000万元已于2003年7月15日归还,参见附注五. 20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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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2003年2月28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2)江中法经初字第167号民 事判决书对上述附注8所列事项进行了判决,判定驳回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 对本公司的诉讼请求。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对该判决不服,已于法定上诉 期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就其再次上诉事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采取了 诉前保全措施,冻结了本公司的三个月定期存款,冻结金额为13,280,000.00元。目前此 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本公司将积极应诉。 ** 2003年1月27日,本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开平支行的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已到期 归还,在该行存入的作为贷款质押保证金的2000万元人民币存款亦同时解除质押。 *** 2003年1月1日至3月18日,本公司缴纳了2800万元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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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本公司之逾期银行贷款11,900万元截止2002年8月14日尚未偿还展期手续正在办 理之中。 2.根据本公司与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广东省开平涤纶企业集团公司于2002年6月11日 签订的房屋建筑物租赁协议,本公司自2002年7月1日,起承租广东省开平涤纶企业集团 公司所拥有的房屋建筑物,租期三年,年付租金2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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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12-31
`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公司 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执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 可靠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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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止2000年3月8日,本公司无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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