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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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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及其他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1)流转税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物流机械设备等的销售收入和材料、库存商品销售收入均按17%的
税率缴纳增值税。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设备安装等劳务收入,按3%缴纳营业税。本公司环保工程的设计、
施工收入按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增值税额和应交营业税额的7%计缴。本
公司工程项目在外地缴纳营业税的,按当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计缴。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教育费附加按应交增值税额和应交营业税额的3%计缴。本公司
工程项目在外地交纳营业税的,按当地的教育费附加征收率计缴。
(2)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3)个人所得税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代扣代缴。
(4)房产税
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5)其他
根据无锡市惠山地方税务局《关于惠山区部分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通告(一)》的
规定,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取消综合基金的收费政策,实行分项目征收各项非税收
入,具体征收项目、征收标准和征收方式列示如下:
征收项目 征收标准
地方教育附加 按“三税”总额的1%
地方教育基金 上年末中方在职职工每人每年36元
粮食风险基金* 按销售收入的0.1%
物价调节基金* 按销售收入的0.1%
防洪保安基金(单位部分)* 按销售收入的0.1%
义务植树统筹费** 上年末中方在职职工每人每年5元
人防建设基金** 上年末中方在职职工每人每年15元
防洪保安基金(个人部分)** 上年末中方在职职工每人每年10元
绿化费** 上年末中方在职职工每人每年8元
城镇垃圾处理费** 上年末中方在职职工每人每年84元
锡惠职教筹经费 按工资总额的0.5%
征收项目 征收方式
地方教育附加 按月征收
地方教育基金 每年5月份缴纳
粮食风险基金* 按月征收
物价调节基金* 按月征收
防洪保安基金(单位部分)* 按月征收
义务植树统筹费** 每年5月份缴纳
人防建设基金** 每年5月份缴纳
防洪保安基金(个人部分)** 每年5月份缴纳
绿化费** 每年5月份缴纳
城镇垃圾处理费** 每年5月份缴纳
锡惠职教筹经费 每年5月份缴纳
*粮食风险基金、物价调节基金、防洪保安基金(单位部分)简称“三项基金”。
**义务植树统筹费、人防建设基金、防洪保安基金(个人部分)、绿化费、城镇垃
圾处理费简称“五项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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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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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及其他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1)流转税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物流机械设备等的销售收入和材料、库存商品销售收入均按17%的
税率缴纳增值税。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设备安装等劳务收入和租金收入,按5%缴纳营业税。本公司环保工
程的设计、施工收入按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本公司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增值税额和应交营业税额的5%计缴。本公司的子公
司——长春天奇公司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增值税额和应交营业税额的7%计缴。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教育费附加按应交增值税额和应交营业税额的5%计缴。
(2)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3)个人所得税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代扣代缴。
(4)房产税
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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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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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及其他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1)流转税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物流机械设备等的销售收入和材料、库存商品销售收入均按17%
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设备安装等劳务收入和租金收入,按5%缴纳营业税。本公司环保
工程的设计、施工收入按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本公司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增值税额和应交营业税额的5%计缴。本公司的子公
司——长春天奇公司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增值税额和应交营业税额的7%计缴。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教育费附加按应交增值税额和应交营业税额的5%计缴。
(2)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3)个人所得税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代扣代缴。
(4)房产税
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5)综合基金
根据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洛政筹(2004)30号文《洛社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综合基金征收办法的意见》的规定,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本公司综合基金由原来每
年600,000.00人民币元包干上缴调整为按主营业务收入的1.25%征收,并根据主营业务总
量的不同,实行先征后返,实际负担分段递减的优惠政策,明细列示如下:
主营业务收入 综合基金实际负担率
500万人民币元以下部分 1.25%
500-1000万人民币元部分 1.00%
1000-3000万人民币元部分 0.90%
3000-5000万人民币元部分 0.80%
5000-10000万人民币元部分 0.70%
10000-20000万人民币元部分 0.60%
20000-50000万人民币元部分 0.50%
50000万人民币元以上部分 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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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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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及其他
本公司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1) 流转税
本公司物流机械设备等的销售收入和材料、库存商品销售收入均按17%的税率缴纳
增值税。
本公司安装、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收入均按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增值税额和应交营业税额的5%计缴。
(2)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3) 个人所得税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
(4) 房产税
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5) 综合基金
根据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洛政筹[2004]30号文《洛社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综合基金征收办法的意见》规定,从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综合基金调整为按主营业
务收入的1.25%征收,并根据主营业务总量的不同,实行先征后返,实际负担分段递减
的优惠政策:
主营业务收入 综合基金实际负担率
500万元以下部分 1.25%
500-1000万元部分 1.00%
1000-3000万元部分 0.90%
3000-5000万元部分 0.80%
5000-10000万元部分 0.70%
10000-20000万元部分 0.60%
20000-50000万元部分 0.50%
50000万元以上部分 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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