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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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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项
(一)增值税
国内销售按17%的税率计缴;出口货物享受“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13%。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公司本级原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从2005年1月开始按应缴流转税税额及免抵
税额的7%计缴;安庆分公司和淄博分公司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湖州狮王精细化
工有限公司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1%计缴。
(三)教育费附加
公司本级按销售收入的5‰计缴农村教育费附加;安庆分公司和淄博分公司按应缴流
转税税额的3%计缴,同时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1%计缴地方教育费附加;湖州狮王按应缴
流转税税额的10%计缴农村教育费附加。
(四)房产税
按房产原值的70%的1.2%计缴。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0.4元/M 2计缴。
(六)企业所得税
按33%的税率计缴,其中安庆分公司、淄博分公司和湖州狮王在当地计缴。
本公司于2000年12月21日取得浙江省民政厅核发的福企证字第33000110078号社会福
利企业证书,有效期为2001年至2003年;2003年11月6日,经浙江省民政厅批准,本公司
的社会福利企业资格有效期延长至2006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0
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税务局浙税二[1994]6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凡安置“四残”
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社会福利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经
临安市地方税务局临地税政[2005]111号文批复,本公司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减征50%。
(七)水利建设基金
按销售收入的1‰计缴。
(八)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按6元/人 月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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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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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项
(一)增值税
国内销售按17%的税率计缴;出口货物享受“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13%。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公司本级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从05年1月开始同时按免抵税额的7%计缴;安
庆分公司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
(三)教育费附加
公司本级按销售收入的0.5%计缴农村教育费附加;安庆分公司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
3%计缴,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1%计缴地方教育费附加。
(四)房产税
按房产原值的70%的1.2%计缴。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0.4元/M 2计缴。
(六)企业所得税
按33%的税率计缴,其中安庆分公司在当地计缴。
(七)水利建设基金
按销售收入的0.1%计缴。
(八)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按6元/人 月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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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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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项
(一)增值税
国内销售按17%的税率计缴;出口货物享受“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13%
。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公司本级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1%计缴,安庆分公司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
(三)教育费附加
安庆分公司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3%计缴,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1%计缴地方教育费附
加;公司本级按销售收入的0.5%计缴农村教育费附加。
(四)房产税
按房产原值的70%的1.2%计缴。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0.4元/M 2计缴。
(六)企业所得税
按33%的税率计缴。本公司于2000年12月21日取得浙江省民政厅核发的福企证字第
33000110078号社会福利企业证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01号和浙
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税务局浙税二[1994]6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经临安市地方税务局
临地税政[2004]98号文批复,本公司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减征50%。
安庆分公司属于2003年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
]财税字第001号文,并经安徽省安庆市国家税务局宜国税函[2004]87号文批复同意,免
征2003年度至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
(七)水利建设基金
按销售收入的0.1%计缴。
(八)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004年1-3月按3元/人 月计缴,4-12月按6元/人 月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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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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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项
(一)增值税
国内销售税率为17%;出口货物享受“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13%。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公司本级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1%计缴,安庆分公司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
(三)教育费附加
安庆分公司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3%计缴。
(四)农村教育费附加
公司本级按销售收入的0.5%计缴。
(五)房产税
按房产原值的70%的1.2%计缴。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0.4元/M 2计缴。
(七)企业所得税
按33%的税率计缴;安庆分公司按33%的税率在当地单独纳税。
(八)水利建设基金
按销售收入的0.1%计缴。
(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按3元/人 月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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