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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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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
布、纱执行17%税率,原棉执行13%税率。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分别按应纳流转税额的7%和3%交纳。
3、所得税
本公司所得税执行33%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字[1999] 290号《关于
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本公司技改项目所
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从技改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控股
子公司金福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免征3%的地方所得税。
4、其他税项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四、控股子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安徽淮北金 生产和销售棉纱、混纺
福纺织有限 纱、针织布、梭织布、 200万美元
公司 服装及其相关的原料、
设备、配件
公司名称 实际投资额 投资比例 是否合并
安徽淮北金
福纺织有限 1700万元 75% 合并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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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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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
布、纱执行17%税率,原棉执行13%税率。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分别按应纳增值税额的7%和3%交纳。
3、所得税
本公司所得税执行33%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字[1999] 290号《关于
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本公司技改项目所
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从技改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控股
子公司金福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得税税率为30%,免征3%的地方
所得税。
4、其他税项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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