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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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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销项税税率为17%,出口产品享受国家规定的出口退税政策。
2、企业所得税:
(1)母公司:
公司系在沿海经济开放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八条,所得税减按24%征收,地
方所得税按3%征收,合计执行所得税税率为27%;同时,公司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度企
业产品产值百分之七十以上,经主管税务部门审核批准,所得税“减半”征收并免征地
方所得税,2005年度公司实际税负为12%。
(2)子公司—江苏三友集团南通服装检品有限公司、江苏三友集团南通三联时装有限
公司、南通三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通三叶国际服饰有限公司:系在沿海经济开放区
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八条,所得税减按24%征收,地方所得税按3%征收,合计执行
所得税税率为27%,2005年度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7%缴纳。
(3)子公司—江苏南大三友科技有限公司、南通三明时装有限公司、南通友谊进出口
贸易有限公司、江苏三友集团南通色织有限公司:2005年度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缴纳。
(4)子公司—南通纽恩时装有限公司:系在沿海经济开放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
性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第八条,所得税减按24%征收,地方所得税按3%征收,合计执行所得税税率为27%,2002
年投入正式生产,2003年进入获利年度,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自2003年起享受“两免
三减半”优惠政策,2005年度“减半”征收,实际税负为12%。
3、地方税及附加:
A、城市维护建设税:子公司—江苏南大三友科技有限公司、南通三明时装有限公司
、南通友谊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江苏三友集团南通色织有限公司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的7%缴纳;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均不需缴纳。
B、教育费附加:子公司—江苏南大三友科技有限公司、南通三明时装有限公司、南
通友谊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江苏三友集团南通色织有限公司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4%
缴纳;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均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1%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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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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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销项税税率为17%,出口产品享受国家规定的出口退税政策。
2、企业所得税:
(1)母公司:
公司系在沿海经济开放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八条,所得税减按24%征收,地
方所得税按3%征收,合计执行所得税税率为27%;同时,公司报告期各年度出口产品产值
达到当年度企业产品产值百分之七十以上,经主管税务部门审核批准,所得税“减半”
征收并免征地方所得税,报告期公司实际税负为12%。
(2)子公司—江苏三友集团南通服装检品有限公司、江苏三友集团南通三联时装有限
公司、南通三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通三叶国际服饰有限公司:系在沿海经济开放区
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八条,所得税减按24%征收,地方所得税按3%征收,合计执行
所得税税率为27%,报告期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7%缴纳。
(3)子公司—江苏南大三友科技有限公司、南通三明时装有限公司、南通友谊进出口
贸易有限公司、江苏三友集团南通色织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缴纳。
(4)子公司—南通纽恩时装有限公司:系在沿海经济开放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
性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第八条,所得税减按24%征收,地方所得税按3%征收,合计执行所得税税率为27%,2002
年投入正式生产,2003年进入获利年度,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自2003年起享受“两免
三减半”优惠政策,报告期“减半”征收,实际税负为12%。
3、地方税及附加:
A、城市维护建设税:子公司—江苏南大三友科技有限公司、南通三明时装有限公司
、南通三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友谊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江苏三友集团南通色织
有限公司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7%缴纳;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均不需缴纳。
B、教育费附加:子公司—江苏南大三友科技有限公司、南通三明时装有限公司、南
通三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友谊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江苏三友集团南通色织有限
公司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4%缴纳;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均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1%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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