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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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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分别于2006年2月7日、2月22日和4月5日共向中国农业银行国贸支行偿还借款
33,850,000.00元,折人民币34,200,400.00元的质押存款已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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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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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负债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预计担保损失 8,670,209.16 8,670,209.16
合 计 8,670,209.16 8,670,209.16
注:详见会计报表附注八.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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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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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调整事项
除会计报表附注八.4.(1)所述之外,其他期后调整事项如下:
因个别客户无法按期支付按揭款,2005年4月融发公司根据按揭担保协议对所售部
分商铺进行回购,冲减融发公司报告期销售收入7,150,577.00元、销售成本3,310,826
.98元(该等商铺系融发公司2002年度“港逸豪庭”项目销售商铺,融发公司为购买人
提供购房按揭担保)。
2、非调整事项
除会计报表附注九. 3、附注十三.1、附注十三.2所述事项外,其他期后非调整事
项如下:
2005年3月22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归还中国农业银行国贸支行借款8460万元,2005年
3月11日子公司归还深圳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龙城支社借款1000万元,2005年3月1
7日本公司还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龙岗支行借款9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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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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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无需说明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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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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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无需说明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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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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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无需说明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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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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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大事项
    本公司为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1000万元银行贷款担保;贷款银行深圳发展 银行深南东路支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对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 口公司的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0年12月13日受理后;2001年2月27日做出了(2001)深中法经一初字第53号民事判决 书;判决公司对上述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公司不服判决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 院提起上诉。2002年12月30日在法院的调解下;与银行达成和解;由本公司代为偿还 代本息11,281,000.00元;诉讼费122,456.00元;合计11,403,456.00元。目前公司已 向法院申请执行该公司的部分房产的价值800万元;扣除补偿预先抵减后差额3,403,4 56.00元作为营业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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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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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02年7月12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融发)
与深圳市雅豪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豪园)签订就深圳市龙岗融发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龙岗融发)75%股权转让合同的补充合同,协议约定;
(1)为配合雅豪园办理榭丽花园项目预售许可证,深圳融发同意将原合同规定的
榭丽花园项目住宅部分(榭丽花园二期三期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深圳融发改为将
榭丽花园项目商业部分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深圳融发,同时雅豪园将其持有的龙岗融发
75%股权质押给深圳融发,作为雅豪园所欠深圳融发股权转让款、垫付款的履约保证。
(2)将原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和方式变更为:雅豪园在开始预售房产后,按月将
当月所签售楼合同总收入金额的40%在下月10日前及时汇入深圳融发指定账户作为还款
,到2002年12月25日止,所汇金额不足6800万元的,雅豪园负责在2002年12月28日前将
余额补足到6800万元;雅豪园应在2003年6月30日前还清剩余所欠的全部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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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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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1.本公司为本公司之合营公司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按50%比例并表单位) 担保向深圳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借款1500万元于2000年5月8日到期,深圳融发投资 有限公司已于2001年1月 22 日和2001年3月19日分别偿还200万元、1300 万元借款 及其利息。     2.本公司为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借款人民币600万元担保,该项借款已 于2000年2月14日到期,但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逾期未归还借款, 本公司目前正与 有关各方商谈寻求解决办法。     3.本公司为本公司之合营公司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借款HKD300万元、 人民 币2790万元及1000万元提供担保,该等借款将分别于2001年11月及2001年7月到期, 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正在与有关银行商谈,拟将本公司对其担保转为以深圳 融发投资有限公司的自有资产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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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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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本公司一九九七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一九九八年七月底实施。方 案为用资本公积金按每十股转增二股的比例转增股本。 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20 901184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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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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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负债
    (1)为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港币贷款300万元提供担保。     (2)为深圳市建设基础工程公司人民币贷款500万元提供担保。     (3)番禹福茂窗帘加工厂欠本公司款项约人民币83万元, 经法院判决胜诉, 但款项至今未收回。     (4)其他应收款中挂应收人民法院执行庭款项人民币45万元, 为代理进口暖 风机涉及诉讼,应承担连带责任。     (5)香港众艺设计装饰公司诉本公司支付工程款人民币217万元,哈尔滨市中 级人民法院于一九九八年二月一审判决本公司支付工程款553,588.21元,本公司已 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正在审理中。     (6)黑龙江乡镇企业联营公司诉本公司因租赁合同赔偿损失人民币295万,哈 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一九九七年四月作出一审判决本公司赔偿原告人民币2, 549 ,113,92元,本公司已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正在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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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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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负债
    1.为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港币贷款300万元提供担保.     2.番禺福茂窗帘加工厂欠本公司款项约83万元经法院判决胜诉,但至今未收回.     3.其他应收款中挂应收人民法院执行庭款项约45万元, 为代理进口暖风机涉及 诉讼,应承担连带责任.     4.对应付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公司款项,本公司已按银行正常贷款利率预提利息, 但此预提数与对方对帐单不符,尚在核实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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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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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事项
    根据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七日董事会决议, 本公司将向有关部门申请拟在一九九六 年度发行2000万股A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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