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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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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行于2006年1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决议通过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的
混合资本债券,该决议已于2006年2月24日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行于2006年2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决议通过的本行2005年度股利分配方
案为每股发放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每10股分配股票股利1.5股,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
增2.5股。同时,本行董事会决定,在未分配利润中提取2亿元作为建立股权激励基金的
专项准备金,用于本行的股权激励计划。上述决议有待本行2005年度股东大会最后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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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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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千元
2005年6月30日
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发行面值 4,000,000
加:应付利息 40,170
减:累计转股金额 (3,733,126)
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 307,044
2004年12月31日
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发行面值 4,000,000
加:应付利息 42,612
减:累计转股金额 (3,729,843)
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 312,769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13号核准,本行于2003年2月21日至
2003年2月27日公开发行40,000,000份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份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00
0,000,000元,债券期限为5年。本行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1.5%,利息按
年支付,2004年2月27日为第一次派息日。转股期自发行完毕之日起(2003年2月27日)6个
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03年8月27日)起(含当日),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08年2月
27日)前一个交易日止(含当日)。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中国工商银行为本行发
行的该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了全额担保;同时本行将持有的部分国债及金融债券质押
给该担保人以向其提供反担保,该担保人将根据已实施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相应
每年对质押债券核减一次。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的初始转股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11元,本行在2003年4月18
日实施2002年度派送红股的方案后,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为每股人民币7.73元
;本行在2004年4月19日实施2003年度派送红股的方案后,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为每
股人民币5.64元;本行在2005年4月18日实施2004年度每10股送2股派0.70元的分配方案
,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为每股人民币4.64元。
本行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日一年后至债券存续期满有提前赎回债券的权利。如果
本行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本行有权按债券面值1
02%(含当年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在赎回日之前未转股的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拥有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前一年内回售债券的权利。如
果本行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
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债券面值106%(含当年利息)的价格回售给本行。
应付次级债券
2005年6月30日
年利率
期限 (%) 面值
2005年中国民生银行次级
债券固定利率部分 10年 5.10% 4,315,000
2005年中国民生银行次级
债券浮动利率部分 10年 4.65% 1,485,000
5,800,000
2005年6月30日
应付
利息 总计
2005年中国民生银行次级 143,494 4,458,494
债券固定利率部分
2005年中国民生银行次级 45,026 1,530,026
债券浮动利率部分 188,520 5,988,520
2004年12月31日
年利率
期限 (%) 面值
2004年中国民生银行次级
债券固定利率部分 10年 5.10% 4,315,000
2004年中国民生银行次级
债券浮动利率部分 10年 4.65% 1,485,000
5,800,000
2004年12月31日
应付
利息 总计
2004年中国民生银行次级 36,175 4,351,175
债券固定利率部分
2004年中国民生银行次级 11,351 1,496,351
债券浮动利率部分 47,526 5,847,526
本行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民生银行发行次级债券的批复》(银复[2004]59号)
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民生银行发行次级债券的批复》(银监复[2004
]159号)核准,于2004年11月2日完成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58亿元的次级债券。
本期债券设定1次发行人选择提前赎回的权利,发行人可以选择在本期债券第5个计
息年度的最后一日,即2009年11月1日,按面值全部赎回本期债券。
本期固定利率债券第1年至第5年的年利率(即初始发行利率)为5.1%;如果发行人不
行使赎回权,从第6年开始,票面利率在发行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本期浮动利
率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与基本利差之和;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和其他各计息年
度的起息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前5个计息年度基
本利差为2.4%;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6个计息年度开始到该期浮动利率债券
到期为止,后5个计息年度基本利差上浮0.5个百分点。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
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第2号令《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
规定,本行的长期次级债券原始期限在五年以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中国民生银行发行次级债券的批复》(银监复[2004]159号)核准,可列入附属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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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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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行于2005年2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的本行2004年度股利分
配方案为每股发放现金股利人民币0.07元,每10股分配股票股利2股。本行于该次会议
还决议通过了对本行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中国民生银行长期激励计划》个别
条款的修订和《中国民生银行长期激励计划实施细则》。该长期激励计划主要针对本行
高级管理人员及有特殊贡献的专业人员,目的是吸引和保留高质量的人才;该长期激励
计划也称为股票增值权计划。上述两项决议有待本行2004年度股东大会最后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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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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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行于2004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本行向法人投资者发
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10年期有赎回权次级债券的决议。此次级债券发行方案有
待股东大会最后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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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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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日后事项
本行2004年2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的股利分配方案为:1)200
3年每股发放现金股利人民币0.12元;2)每10股分配股票股利2股。此股利分配方案有
待股东大会最后批准。
根据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本行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
行于2004年2月15日签订一项房产转让合同以购买上海一商用大厦,总价款为人民币1,
275,970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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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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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变动事项说明
截至2003年6月30日止,较去年同期有大幅度增长的项目主要为拆放同业、短期贷
款、贴现、中长期贷款、短期存款、短期储蓄存款、同业借款、同业存放款项、长期
存款、保证金存款及营业收入和支出,其主要原因为:
(a)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增加及进入增长期,并大力拓展中长期资金市场,导致吸
收的存款及同业存放款项增加;同时带动了各类贷款和拆放业务相应增加;
(b)由于存贷款业务的大幅增长,营业收入和支出也相应有较大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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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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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呆账贷款
2002年度 2001年度
年初余额 1,539 -
本年转入 71,519 57,431
本年核销 - (55,892)
年末余额 73,058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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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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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行2000年12月31日后未发生重大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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