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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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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6]4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河南
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06年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批准,本公司于2006年3月2
1日公开发行2006年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所筹资金全部用于郑州
至石人山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债券期限为10年,采
用固定利率方式,票面年利率为4.0%,单利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逾期不另计息;
债券发行相关辅助费用计人民币2,749.40万元;发行方式为实名制记帐式发行;由中国
农业银行授权其河南省分行为本公司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本
公司以漯驻路收费权质押给该行作为上述担保的反担保。本公司于2006年3月27日收到
上述债券募集资金。
2、本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06年第二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过,拟
按本期净利润分别提取10%法定公积金及10%法定公益金,并以2005年末总股本105,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元现金股利(含税),该利润分配议案尚需经本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
3、本公司董事会根据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于2006年3月29日公布了本公司《股
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截至2006年4月21日止,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正在进行中。
4、2006年3月10日至3月14日本公司向公路局支付了107国道河南省境内部分路段收
费业务的剩余承包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详见本附注十、7。
截至2006年4月2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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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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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05年7月27日本公司与发展公司及河南省郑州西南绕城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合资建房协议书》,计划共同建设自用办公楼。该项目预计占地150亩,房屋建筑
面积39,000平方米,投资24,182万元。其中本公司预计出资7,100万元,拥有土地44.04
亩,房屋建筑面积11,450平方米。
截至2005年8月19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其它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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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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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根据交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公路发[2004]622号《关于降低车辆通行
费收费标准的意见的通知》及河南省交通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豫交征[2005]2
号《关于调整郑州黄河公路大桥、郑州至驻马店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本公司经营的路桥自2005年2月1日零时起调整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根据新的通行费
收费标准,货车的收费标准有所下降。
2、2005年2月28日,本公司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郑州
至漯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与郑州路桥建设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郑州黄河四桥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
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项目的议案》。
郑漯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按整体式路基双侧加宽为标准八车道,全长119.55公里,项
目建设投资估算金额为人民币29.66亿元,本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解决。计划
2005年7月开工建设,2008年上半年建成通车。
本公司与郑州路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路桥集团”)共同组建
项目公司,投资建设郑州黄河公路四桥项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
中原高速出资4,000万元,占80%股权;郑州路桥集团出资1,000万元,占20%股权。项目
建设投资估算金额为人民币20.267亿元,其中35%为项目建设资本金,由本公司与郑州
路桥集团按照对项目公司出资比例相应承担投资额,本公司投资5.674亿元,郑州路桥
集团投资1.419亿元,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投入项目公司,项目其他建设资金由项目公
司负责筹措。项目建设期计划为2005年至2007年。
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为双向四车道,全长180.69公里,项目建设投资估算金额为
人民币69.18亿元,本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解决。计划2005年下半年开工建设
,2008年建成通车。
3、2005年4月15日,本公司与河南省交通厅签订了《河南省漯河至驻马店高速公路
服务区经营权及交通工程等附属设施转让协议书》,向河南省交通厅收购漯驻路服务区
经营权以及交通工程等附属设施,总价103,012,302.52元,本公司已于2004年11月30日
预付55,622,300.00元,余款47,390,002.52元在接收资产当日一次性支付。2005年4月
18日,双方完成资产交接手续。定价依据:根据河南联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豫联会评报字[2005]第104号《河南省交通厅转让漯驻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权及交
通工程等附属设施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定。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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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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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根据本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3年
末总股本1,0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本次
共派发现金红利525,000,000.00。截至2004年7月15日,上述股东现金红利均已支付完
毕。
2、根据交通部2004年3月11日交财发[2004]111号文《关于有偿转让河南漯河至驻
马店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期限的批复》,同意河南省交通厅将河南省漯河至驻马店高速
公路收费权有偿转让给本公司,自河南省交通厅收到公司转让金的当日起算,转让收费
权的经营期限为28年。根据转让具体工作安排,本公司将于2004年9月1日与河南省交通
厅完成转让交接工作。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转让金为136,039.6739万元。本公司于200
4年8月10日预付转让金50,000万元,剩余款项86,039.6739万元将于2004年9月1日支付
完毕。
本公司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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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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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根据交通部2004 年3 月11 日交财发[2004]111 号文《关于有偿转让河南漯
河至驻马店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期限的批复》,同意河南省交通厅将河南省漯河至驻马
店高速公路收费权有偿转让给本公司,自河南省交通厅收到公司转让金的当日起算,转
让收费权的经营期限为28 年;转让价格应不低于资产评估值136,039.6739 万元(基准
日2003 年9 月30 日);本公司应于交通部上述批复文件下达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全部
转让金。
(二)经本公司董事会通过,2003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为:按本年净利润的10%提取
法定公积金,本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益金,对可供分配利润按2003 年末总股本1
0.5 亿股向全体股东每10 股分配现金股利5 元(含税),该利润分配议案尚需经本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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