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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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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及地方规费
(1).增值税
销项税税率为17%;
云南弥勒县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系福利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
(2).城建税
按应缴流转税额的7%计缴。
(3)所得税
税率33%;
云南弥勒县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系福利企业,所得税先征后返,实际税率为零。
(4)地方规费
根据江阴市人民政府澄政发[2001]21号文规定,防洪保安基金、粮物调基金、建农
金等合并为地方综合规费,由地方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业务收入的1.5%征收。
公司按各地的规定分别按应缴流转税的3%-4%交纳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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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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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及地方规费
(1)增值税
销项税税率为17%;
弥勒磷电系福利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
(2)城建税
按应缴流转税额的7%计缴。
(3)所得税
税率33%;
弥勒磷电系福利企业,所得税先征后返,实际税率为零。
(4)地方规费
根据江阴市人民政府澄政发[2001]21号文规定,防洪保安基金、粮物调基金、建农
金等合并为地方综合规费,由地方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业务收入的1.5%征收。
各公司按各地的规定分别按应缴流转税的3%-4%交纳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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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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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及地方规费
(1).增值税
销项税税率为17%;
弥勒磷电系福利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
(2).城建税
按应缴流转税额的7%计缴。
(3)所得税
税率33%;
弥勒磷电系福利企业,所得税先征后返,实际税率为零。
(4)地方规费
根据江阴市人民政府澄政发[2001]21号文规定,教育费附加、防洪保安基金、粮物
调基金、建农金等合并为地方综合规费,由地方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业务收入的1.5%征收
。
各子公司按各地的规定分别按应缴流转税的3%-4%交纳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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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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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及地方规费
(1).增值税
销项税税率为17%;
弥勒磷电系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
(2).城建税
按应缴流转税额的5-7%计缴。
(3)所得税
税率33%;
弥勒磷电系民政福利企业,所得税按15%税率先征后返,实际税率为0。
(4)地方规费
根据江阴市人民政府澄政发[2001]21 号文规定,防洪保安基金、粮物调基金、建
农金等合并为地方综合规费,由地方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业务收入的1.5%征收。各子公司
按各地的规定分别按应缴流转税的3%-4%交纳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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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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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及地方规费
(1).增值税
销项税税率为17%;
弥勒磷电系福利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
(2).城建税
按流转税额的7%计缴。
(3)所得税
税率33%;
弥勒磷电系福利企业,所得税率先征后返,实际税率为0。
(4)地方规费
根据江阴市人民政府澄政发[2001]21号文规定,教育费附加、防洪保安基金、粮
物调基金、建农金等合并为地方综合规费,由地方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业务收入的1.5%征
收。
各子公司按各地的规定分别按应缴流转税的3%-4%交纳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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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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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及地方规费
(1).增值税
销项税税率为17%;
弥勒磷电系福利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
(2).城建税
按流转税额的7%计缴。
(3)所得税
税率33%;
弥勒磷电系福利企业,所得税率为0。
(4)地方规费
根据江阴市人民政府澄政发[2001]21号文规定,教育费附加、防洪保安基金、粮
物调基金、建农金等合并为地方综合规费,由地方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业务收入的1.5%
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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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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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及地方规费
(1).增值税
销项税税率为17%;
弥勒磷电系福利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
(2).城建税
按流转税额的7%计缴。
(3)所得税
税率33%;
弥勒磷电系福利企业,所得税率为0。
(4)地方规费
根据江阴市人民政府澄政发[2001]21号文规定,教育费附加、防洪保安基金、粮物
调基金、建农金等合并为地方综合规费,由地方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业务收入的1.5%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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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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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及地方规费
(1).增值税
销项税税率为17%;
弥勒磷电系福利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
(2).城建税
按流转税额的7%计缴。
(3)所得税
税率33%;
弥勒磷电系福利企业,所得税率为0。
(4)地方规费
根据江阴市人民政府澄政发[2001]21 号文规定,教育费附加、防洪保安基金、粮
物调基金、建农金等合并为地方综合规费,由地方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业务收入的1.5%征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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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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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 .增值税     销项税税率为17%;     自营出口实行退税,1999年度按自营出口离岸价的适用退税率退税。     2 .营业税     租赁收入税率5%     3 .城建税     按流转税额的7%计缴     4 所得税     税率33%     5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营业收入的1%计缴     6 粮食调节基金、物价调节基金     分别按营业收入的1‰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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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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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     销项税税率为17%;     自营出口实行退税,1999年度按自营出口离岸价的适用退税率退税。     (2).所得税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7)42号文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享受先征 后返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在交纳33%所得税后,由地方财政返回18%,实际税负为15%。 宜兴鼎球化工有限公司(中外合资)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3).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各项地方基金     根据宜政发(1997)第173号和宜财预(1997)第5号文精神, 经宜兴市财政和 地方税务部门批准,母公司各种地方税费实行包干,99年度包干金额为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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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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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     销项税税率为17%;     自营出口实行退税,1999年1~6月按自营出口离岸价的13%退税。     (2).所得税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7)42号文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 享受先征 后返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在交纳33%所得税后,由地方财政返回18% , 实际税负为 15%。宜兴鼎球化工有限公司(中外合资)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3).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各项地方基金     根据宜政发(1997)第173号和宜财预(1997)第5号文精神,经宜兴市财政和地方 税务部门批准,母公司各种地方税费实行包干,98年包干金额为30万元。99年1~6 月暂按98年基数减半计提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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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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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     销项税税率为17%;     自营出口实行退税,1998年按自营出口离岸价的11%退税。     (2).所得税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7)42号文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 享受先征 后返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在交纳33%所得税后,由地方财政返回18% , 实际税负为 15%。     (3).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各项地方基金     根据宜政发(1997)第173号和宜财预(1997)第5号文精神,经宜兴市财政和 地方税务部门批准,母公司各种地方税费实行包干,98年包干金额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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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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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项
    (1).增值税     销项税和进项税税率均为17%;     自营出口实行退税,1998年按自营出口离岸价的11%退税。     (2).所得税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7)42号文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 享受先征 后返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在交纳33%所得税后,由地方财政返回18% , 实际税负为 15%。     (3)根据宜政发(1997)第173号和宜财预(1997)第5号文精神, 经宜兴市财 政和地方税务部门批准,各种地方税费实行包干,97年包干金额为40万元,本年待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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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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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项
    (1).增值税     销项税和进项税税率均为17%;     自营出口实行退税,1997年按自营出口离岸价的9%退税。     (2).所得税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7)42号文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 享受先征 后返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在交纳33%所得税后,由地方财政返回18% , 实际税负为 15%。     (3)根据宜政发(1997)第173号和宜财预(1997)第5号文精神, 经宜兴市财 政和地方税务部门批准,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综合基金等 各种地方税费97年度实行包干,包干金额为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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