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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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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 流转税
(1)公司按运输收入的3%计缴营业税。
(2)公司经营贸易收入增值税的销项税率为17%,按抵扣购进货物进项税金后缴纳。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1)公司按应纳流转税额的7%计缴城建税,4%计缴教育费附加。
(2)公司之子公司北京长航油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按应纳流转税额的7%计缴城建税,
3%计缴教育费附加。
3、企业所得税
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4、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的具体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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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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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流转税
(1)公司按运输收入的3%计缴营业税。
(2)公司经营贸易收入增值税的销项税率为17%,按抵扣购进货物进项税金后缴纳。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1)公司按应纳流转税额的7%计缴城建税,4%计缴教育费附加。
(2)公司之子公司北京长航油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按应纳流转税额的7%计缴城建税,
3%计缴教育费附加。
3、所得税
公司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根据苏政发[1997]91号、宁国税函发[1998]14号
文规定,公司从1997年起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江苏省南京市国家税务局有
关通知,自2004年度起,暂停执行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
4、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的具体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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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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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流转税
(1)公司按运输收入的3%计缴营业税。
(2)公司经营贸易收入增值税的销项税率为17%,按抵扣购进货物进项税金后缴纳。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1)公司按应纳流转税额的7%计缴城建税,4%计缴教育费附加。
(2)公司之子公司北京长航油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按应纳流转税额的7%计缴城建税
,3%祭缴教育费附加。
3、所得税
公司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根据苏政发[1997]91号、宁国税函发[1998]14号
文规定,公司从1997年起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江苏省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有关通知,自2004年度起,暂停执行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
3%。
4、其他税项:按国家有关的具体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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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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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流转税
运输收入按3%计缴营业税;
经营贸易收入缴纳增值税,销项税率17%,按抵扣购进货物进项税金后缴纳。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费
按应缴营业税、增值税金额的7%计缴城建税,4%计缴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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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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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流转税
运输收入按3%计缴营业税;
经营贸易收入缴纳增值税,销项税率17%,按抵扣购进货物进项税金后缴纳。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费
按应缴营业税、增值税金额的7%计缴城建税,4%计缴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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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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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流转税
运输收入按3%计缴营业税;
经营贸易收入缴纳增值税,销项税率17%,按抵扣购进货物进项税金后缴纳。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费
按应缴营业税、增值税金额的7%计缴城建税,4%计缴教育费附加。
3、所得税
公司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享受该地区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苏政发[1997]
91号、宁国税函发[1998]14号文规定,从1997年起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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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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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流转税
运输收入按3%计缴营业税;
经营贸易收入缴纳增值税,销项税率17%,按抵扣购进货物进项税金后缴纳。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费
按应缴营业税、增值税金额的7%计缴城建税,4%计缴教育费附加。
3、所得税
公司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享受该地区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苏政发[1997]91
号、宁国税函发[1998]14号文规定,从1997年起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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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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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流转税
运输收入按3%计缴营业税;
经营贸易收入缴纳增值税,销项税率17%,按抵扣购进货物进项税金后缴纳。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费
按应缴营业税、增值税金额的7%计缴城建税,4%计缴教育费附加。
(3)所得税
公司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享受该地区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苏政发[1997]91
号、宁国税函发[1998]14号文规定,从1997年起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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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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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以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 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 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2)提供劳务:以船舶到达量确认运输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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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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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以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公司不再 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 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2)提供劳务:以船舶到达量确认运输收入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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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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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流转税     运输收入按3%计缴营业税;     经营贸易收入缴纳增值税,销项税率17%,按抵扣购进货物进项税金后缴纳。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费     按应交营业税、增值税金额的7%计缴城建税,4%计教育费附加。     (3)所得税     公司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 享受该地区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苏政发 [1997]91号、宁国税函发[1998]14号文规定,从1997年起按15%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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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8-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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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上年同期投资收益实现191,742.47元,主要为股票投资和联营分利所得,本期 投资收益未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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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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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流转税     运输收入按3%计征营业税;     房租收入按5%计征营业税;     贸易收入交纳增值税,销项税率17%,按抵扣购进货物进项税金后交纳。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按应交营业税、增值税金额的7%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4%计征教育费附加。     (3)所得税     本公司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享受该地区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苏政发 [1997]91号、宁国税函发[1998]14号文规定,从1997年超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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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199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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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191742.47元,其中133742.47元为股票投资收益,58000.00元为 联营投资收益。期初投资股票的成本价为796257.53元,股票投资已于6月22日前全 部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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