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化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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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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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费)项 (一)增值税 按0%、13%、17%的税率计缴。出口产品实行“免、抵、退”退税政策,公司复合肥 、碳铵产品销售免征增值税,尿素产品自2005年7月1日起暂免征收增值税。 (二)营业税 按3%、5%的税率计缴。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5%、7%计缴。 (四)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3%、4%计缴。 (五)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按33%的税率计缴;子公司上海巨腾实业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财政 局沪财企二[1994]第36号文规定,经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浦税审Q3[2002]第0132号文 批准,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厦门巨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地处厦门经济 特区,根据财政部[87]财税字第115号文,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子公司景宁 巨丰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地处景宁畲族自治县,根据浙政发(1995)11号文,享受所得税 税收优惠政策,从开业之日起,可免缴企业所得税五年,本年是免税期的第三年;子公 司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衢州巨塑化工有限 公司本期尚处于筹建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他子公司企业所得税按33%的税率计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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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费)项 (一)增值税 按0%、13%、17%的税率计缴。 (二)营业税 按3%、5%的税率计缴。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5%、7%计缴。 (四)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3%、4%计缴。 (五)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按33%的税率计缴;子公司上海巨腾实业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财政 局沪财企二[1994]第36号文规定,经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浦税审Q3[2002]第0132号文 批准,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厦门巨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地处厦门经济 特区,根据财政部[87]财税字第115号文,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子公司景宁 巨丰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地处景宁畲族自治县,根据浙政发(1995)11号文,享受所得税 税收优惠政策,从开业之日起,可免缴企业所得税五年,本年是免税期的第三年;子公 司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本期尚处于筹建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他子公司 企业所得税按33%的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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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费)项 (一)增值税 按0%、13%、17%的税率计缴。 (二)营业税 按3%、5%的税率计缴。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5%、7%计缴。 (四)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3%、4%计缴。 (五)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按33%的税率计缴;子公司上海巨腾实业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财 政局沪财企二 [1994]第36号文规定,经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浦税审Q3[2002]第0132 号文批准,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厦门巨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地处厦 门经济特区,根据财政部[87]财税字第115号文,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子公 司景宁巨丰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地处景宁畲族自治县,根据浙政发(1995)11号文,享受 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从开业之日起,可免缴企业所得税五年,本年是免税期的第二年 ;子公司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本期尚处于筹建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他 子公司企业所得税按33%的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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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税(费)项 (一)增值税 按0%、13%、17%的税率计缴。 (二)营业税 按3%、5%的税率计缴。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5%、7%计缴。 (四)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3%、4%计缴。 (五)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按33%的税率计缴;控股子公司上海巨腾实业有限公司根据上海 市财政局沪财企二[1994]第36号文规定,经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浦税审Q3[2002]第0 132号文批准,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控股子公司厦门巨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处厦门经济特区,根据财政部[87]财税字第115号文,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控股子公司景宁巨丰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地处景宁畲族自治县,根据浙政发(1995)1 1号文,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从开业之日起,可免缴企业所得税五年,本年是免 税期的第二年;其他控股子公司企业所得税按33%的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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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费)项 (一) 增值税 按0%、13%、17%的税率计缴。 (二) 营业税 按3%、5%的税率计缴。 (三)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 (四) 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4%计缴。 (五) 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按33%的税率计缴;控股子公司上海巨腾实业有限公司根据上海 市财政局沪财企二[1994]第36 号文规定,经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浦税审Q3[2002]第 0132 号文批准,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控股子公司厦门巨达贸易有限责任公 司地处厦门经济特区,根据财政部[87]财税字第115 号文,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 得税;其他控股子公司企业所得税按33%的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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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税(费)项 (一)增值税 按0%、13%、17%的税率计缴。 (二)营业税 按3%、5%的税率计缴。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 (四)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4%计缴。 (五)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按33%的税率计缴;控股子公司上海巨腾实业有限公司根据上海 市财政局沪财企二[1994]第36号文规定,经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浦税审Q3[2002]第 0132号文批准,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他控股子公司企业所得税按33%的 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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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税(费)项 (一)增值税 按0%、13%、17%的税率计缴。 (二) 营业税 按3%、5%的税率计缴。 (三)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7%计缴。 (四) 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4%计缴。 (五) 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按33%的税率计缴;控股子公司上海巨腾实业有限公司根据上海 市财政局沪财企二[1994]第36 号文规定,经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浦税审Q3[2002]第 0132 号文批准,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02 年6 月1 日起至2002 年12 月31 日止,免征企业所得税。其他控股子公司企业所得税按33%的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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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收入确认原则

    (1)商品销售

    在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 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 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

    ①劳务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款项 的证据时,确认劳务收入。

    ②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年度的,在劳务合同的总收入、 劳务的完成 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流入,已经发生的成本和为完成劳务将 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

    ③长期合同工程在合同结果已经能够合理预见时, 营业收入按结账时已完成工 程进度的百分比计算;营业成本以预计完工总成本的同一百分比计算。

    (3)他人使用本公司资产而发生的收入

    他人使用本公司现金资产发生的利息收入, 按使用现金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 确定;他人使用本公司非现金资产, 发生的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 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上述收入的确定并应同时满足:(1)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 利益能够流入公司;(2)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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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投资收益

本期发生数: 7,654,846.24

项目 债券投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成本法 权益法

短期投资 2,000,000.00

长期投资 20,400.00 5,634,446.24

合计 2,000,000.00 20,400.00 5,634,4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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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税项

    (1)增值税          税率为13%、17%;

(2)营业税 税率为5%;

(3)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交增值税额7%计缴;

(4)所得税 税率为33%。

    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1998)69号文批复,本公司从上市之日起,企业所得税 按33%比例税率征收,其中18%由财政返还,实际所得税税负为15%。 本年从注册成立 后开始计缴所得税。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系外商投资企业, 享受两免三 减半的所得税所优惠,本年度属第一年免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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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06-30
`递延收益

       期末余额         6059176.26元

为新股申购冻结资金利息收入,全额为8139896.68元,摊销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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