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控股

- 600168

-

-  -

-
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快速通道:
报告期:2005-12-31
`税项 1、供水收入计征增值税,销项税率为6%,不作进项扣除。根据财政部、国税总局财 税[2001]97号文的规定,污水处理收入免征增值税。 2、营业税为应纳税所得额的5%。 3、城市维护建设费为应纳流转税额的7%。 4、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3%。 5、城市堤防费为应纳流转税额的2%。 6、地方教育发展费为销售、营业收入的1‰。 7、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为销售、营业收入的1‰。 8、所得税:公司及子公司所得税率为33%。
返回页顶
报告期:2005-06-30
`税项 1.供水收入计征增值税,销项税率为6%,不作进项扣除。根据财政部、国税总局财 税[2001]97号文的规定,污水处理收入免征增值税。 2.营业税为应纳税所得额的5%。 3.城市维护建设费为应纳流转税额的7%。 4.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3%。 5.城市堤防费为应纳流转税额的2%。 6.地方教育发展费为销售、营业收入的1‰。 7.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为销售、营业收入的1‰。 8.所得税:公司及子公司所得税率为33%。
返回页顶
报告期:2004-12-31
`税项 1、供水收入计征增值税,销项税率为6%,不作进项扣除。根据财政部、国税总局 财税[2001]97号文的规定,污水处理收入免征增值税。 2、营业税为应纳税所得额的5%。 3、城市维护建设费为应纳流转税额的7%。 4、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3%。 5、城市堤防费为应纳流转税额的2%。 6、地方教育发展费为销售、营业收入的1‰。 7、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为销售、营业收入的1‰。 8、所得税:公司及子公司所得税率为33%。
返回页顶
报告期:2004-06-30
`税项 1、供水收入计征增值税,销项税率为6%,不作进项扣除。 2、营业税为应纳税所得额的5% 。 3、城市维护建设费为应纳流转税额的7% 。 4、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3% 。 5、城市堤防费为应纳流转税额的2% 。 6、地方教育发展费为销售收入的1% 。 7、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为销售收入的1% 。 8、所得税:所得税率为33% 。
返回页顶
报告期:2003-12-31
`税项 a)供水收入计征增值税,销项税率为6%,不作进项扣除。 b)营业税为应纳税所得额的5%。 c)城市维护建设费为应纳流转税额的7%。 d)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3%。 e)城市堤防费为应纳流转税额的2%。 f)地方教育发展费为销售收入的1‰。 g)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为销售收入的1‰。 h)所得税:所得税率为33%。
返回页顶
报告期:2003-06-30
`税项 1.供水收入计征增值税,销项税率为6%,不作进项扣除。 2.房租收入计征营业税,税率为5%。 3.城市维护建设费为应纳流转税额的7%。 4.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3%。 5.城市堤防费为应纳流转税额的2%。 6.地方教育发展费为销售收入的1‰。 7.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为销售收入的1‰。 8.所得税:所得税率为33%。
返回页顶
报告期:2002-12-31
`税项 1、供水收入计征增值税,销项税率为6%,不作进项扣除。 2、排水收入计征营业税,税率为营业额的5%。 3、城市维护建设费为应纳流转税额的7%。 4、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3%。 5、城市堤防费为应纳流转税额的2%。 6、地方教育发展费为销售收入的1‰。 7、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为销售收入的1‰。 8、所得税:所得税率为33%。
返回页顶
报告期:2002-06-30
`税项 1、供水收入计征增值税,销项税率为6%,不作进项扣除。 2、排水收入计征营业税,税率为营业额的5%。 3、城市维护建设费为应纳流转税额的7%。 4、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3%。 5、城市堤防费为应纳流转税额的2%。 6、地方教育发展费为销售收入的1‰。 7、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为销售收入的1‰。 8、所得税:所得税率为33%。
返回页顶
报告期:2001-12-31
`投资收益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股票投资收益 10,473,669.66 15,348,842.36

债权投资收益 1,442,369.73

其中:债券收益 1,442,369.73

期末调整的被投 12,333,877.31 16,713,770.46

资公司所有者权

益净增减的金额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1,653,239.18 -1,653,239.18

合 计 22,596,677.52 30,409,373.64

注:投资收益汇回无重大限制。


返回页顶
报告期:2001-06-30
`投资收益

* 合并会计报表附注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股权投资收益

债权投资收益

联营或合营公司分配来的利润

期末调整的被投资公

司所有者权益净增减额(+-) 6,022,976.97 7,563,552.54

其他 60,000.00

合计 6,082,976.97 7,563,552.54

    注:股权投资收益为投资武汉桥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5.41%的收益,该公司1-6月主 营业务收入65,282,938.20元;主营业务成本28,438, 491. 28元;主营业务税金3 ,362,321.32元;管理费用3,128,142.79元;财务费用-925,344.10元;利润总额31, 713,297.51元;净利润26,956,302.88元。


返回页顶
报告期:1999-12-31
`税项

    A. 供水收入计征增值税,销项税率为6%,不作进项扣除。

    B. 排水收入计征营业税,税率为营业额的5%。

    C. 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纳流转税额的7%。

    D.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3%。

    E. 堤防费为应纳流转税额的2%。

    F. 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为销售收入的1‰。

    G. 地方教育发展费为销售收入的1‰。

    H. 所得税: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函〖1998〗26号文批准,公司募集设立成 功后,所得税税率为33%,自来水经营所得税由武汉市财政返还18%, 实际税负为15 %,后湖泵站排水经营所得税由武汉市财政全额返还。

    1999年经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批准,公司所得税按33%计征,由开发区财 政按33%返还,公司所得税实际税负为零,营业税由开发区财政按应交纳额的30%返 还,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由开发区财政局全额返还。 该政策从 1998 年开始执行。 1999年收到补返还的1998年15%的所得税11,467,432.57元,营业税877,621.87元、 城建税204,778.44元,教育附加87,762.19元共计12,637,595.07元已列入了1999 年 的补贴收入。


返回页顶
报告期:1999-06-30
`税项:

    (1)、供水收入计征增值税,销项税率为6%,不作进项扣除。

    (2)、排水收入计征营业税,税额为营业额的5%。

    (3)、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7%。

    (4)、教育费附加为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3%。

    (5)、所得税: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函(1998)26号文批准,公司募集设立成功后,所得税 税率为33%,自来水经营所得税由武汉市财政返还18%,实际税负为15%,后湖泵站经 营所得应交的所得税由武汉市财政全额返还。

    (6)、堤防费为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1%。

    (7)、平抑物价基金为销售收入的1‰。


返回页顶
报告期:1998-12-31
`税项

    (1)供水收入计征增值税,销项税率为6%,不作进项扣除。

    (2)排水收入计征营业税,税率为营业额的5%。

    (3)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7%。

    (4)教育费附加为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3%。

    (5)所得税: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函(1998)26号文批准, 公司募集设立 成功后,所得税税率为33%,自来水经营所得税由武汉市财政返还18%,实际税负为 15%,后湖泵站排水经营所得税由武汉市财政全额返还。

    (6)堤防费为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1%。

    (7)平抑物价基金为销售收入的1‰。


返回页顶
报告期:1998-06-30
  `税项:

    1)供水收入计征增值税,销项税率为6%,不作进项扣除。

    2)排水收入计征营业税,税额为营业额的5%。

    3)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7%。

    4)教育费附加为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3%。

    5)所得税: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函(1998)26号文批准,公司募集设立成功后,所得税 税率为33%,自来水经营所得税由武汉市财政返还18%,实际税负为15%,后湖泵站经 营所得应交的所得税由武汉市财政全额返还。

    6)堤防费为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1%。

    7)平抑物价基金为销售收入的1‰。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