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九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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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项 1、优惠税负及批文: 1、增值税 根据烟台市牟平区国家税务局牟烟台国税[1994]17号文批复,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 有限公司养殖双孢菇属于自产自用农业产品,符合免税范围,免征增值税;对罐头类制 成品销售执行17%的税率,速冻产品执行13%的税率。出口销售按照工贸一体出口退税办 法享受退税,罐头类产品退税率13%,速冻产品退税率5%。 2、所得税 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根据农经发[2000]008号《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的规定, 对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比照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49号文《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农经发[2000]010号《关于公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 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被列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公司的初加工产品 所得免征所得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5%或7%计提并缴纳。 4、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3%计提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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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主要税项 1、增值税 根据烟台市牟平区国家税务局牟烟台国税[1994]17号文批复,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 有限公司养殖双孢菇属于自产自用农业产品,符合免税范围,免征增值税;对罐头类制 成品销售执行17%的税率,速冻产品执行13%的税率。出口销售按照工贸一体出口退税办 法享受退税,罐头类产品退税率13%,速冻产品退税率5%。   2、所得税 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根据农经发[2000]008号《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的规定, 对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比照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49号文《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农经发 [2000]010号《关于公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 头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被列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公司的初加工产 品所得免征所得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纳流转税额的5%或7%计提并缴纳。 4、教育费附加 按应纳流转税额的3%计提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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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主要税项 1、增值税 根据烟台市牟平区国家税务局牟烟台国税[1994]17号文批复,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 有限公司养殖双孢菇属于自产自用农业产品,符合免税范围,免征增值税;对罐头类制 成品销售执行17%的税率,速冻产品执行13%的税率。出口销售按照工贸一体出口退税办 法享受退税,罐头类产品退税率13%,速冻产品退税率5%。 2、所得税 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根据农经发[2000]008号《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的规定 ,对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比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49号文《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 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农经发[2000]010号《关于公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 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被列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公司的初加工 产品所得免征所得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纳流转税额的5%或7%计提并缴纳。 4、教育费附加 按应纳流转税额的3%计提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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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主要税项 1、增值税 根据烟台市牟平区国家税务局牟烟台国税[1994]17号文批复,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 有限公司养殖双孢菇属于自产自用农业产品,符合免税范围,免征增值税;对罐头类制 成品销售执行17%的税率,速冻产品执行13%的税率。出口销售按照工贸一体出口退税办 法享受退税,罐头类产品退税率13%,速冻产品退税率5%。 根据烟台市牟平区国家税务局牟国税征[1999] 5号文批复,公司下属复合肥分公司 生产的有机复合肥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 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78号)的有关规定,在2000年12月31日前免征增值税。根据烟 国税函[2001]12号文《烟台市国家税务局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若干增值税 免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公司生产的有机复合肥继续免征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根据农经发[2000]008号《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的规定 ,对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比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49号文《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 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农经发 [2000]010号《关于公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 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被列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公司的初加工 产品所得免征所得税。 公司下属复合肥分公司生产的复合肥,自2004年1月日起,不再免征所得税,税率 为33%。 3、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纳流转税额的7%计提并缴纳。 4、教育费附加 按应纳流转税额的3%计提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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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主要税项 1、增值税 根据烟台市牟平区国家税务局牟烟台国税[1994]17号文批复,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 有限公司养殖双孢菇属于自产自用农业产品,符合免税范围,免征增值税;对罐头类制 成品销售执行17%的税率,速冻产品执行13%的税率。出口销售按照工贸一体出口退税办 法享受退税,罐头类产品退税率13%,速冻产品退税率5%。 根据烟台市牟平区国家税务局牟国税征[1999]5号文批复,公司下属复合肥分公司 生产的有机复合肥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 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78号)的有关规定,在2000年12月31日前免征增值税。根据烟 国税函[2001]12号文《烟台市国家税务局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若干增值税 免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公司生产的有机复合肥继续免征增值税。 2、所得税 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第三条之规定,公司下属复合肥分公司生产的 复合肥自生产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五年。公司税收优惠期自1999年1月1日起至2003年12月 31日止。 根据农经发[2000]008号《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的规定 ,对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比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49号文《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 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农经发[2000]010号《关于公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公司被列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公司的初加工产品所得免征所得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纳流转税额的7%计提并缴纳。 4、教育费附加 按应纳流转税额的3%计提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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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主要税项 1、增值税 根据烟台市牟平区国家税务局牟烟台国税[1994]17号文批复,山东九发食用菌股 份有限公司养殖双孢菇属于自产自用农业产品,符合免税范围,免征增值税;对罐头 类制成品销售执行17%的税率,速冻产品执行13%的税率。出口销售按照工贸一体出口 退税办法享受退税,罐头类产品退税率13%,速冻产品退税率5%。根据烟台市牟平区国 家税务局牟国税征[1999]5号文批复,公司下属复合肥分公司生产的有机复合肥符合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 998]78号)的有关规定,在2000年12月31日前免征增值税。根据烟国税函[2001]12 号文《烟台市国家税务局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若干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通 知的通知》,公司生产的有机复合肥继续免征增值税。 2、所得税 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第三条之规定,公司生产的复合肥自生产之日 起免征所得税五年。公司税收优惠期自1999年1月1日起至2003年12月31日止。根据农 经发[2000]008号《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的规定,对重点 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比照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财税字[1997]49号文《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 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农经发[2000]010号《关于公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 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被列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公司的初 加工产品所得免征所得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纳流转税额的7%计提并缴纳。 4、教育费附加 按应纳流转税额的3%计提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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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税项 1、企业所得税 公司自2002 年1 月1 日起执行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公司2002 年1 月1 日前根 据山东省人民政府鲁字[1998]98 号《关于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执行问 题的批复》,企业所得税由税务部门按33%征收,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由同级财政 部门返还,返还部分列入企业净利润,用于企业发展,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 号第三条之规定,公司生产的复合肥自生产之 日起免征所得税5 年,本年度是第5 年。 根据农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对外贸易经济 合作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扶持农业产 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的通知(农经发[2000]008 号)之第三条第四款之规定 ,对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比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 49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农经发[2000]010 号,本公司已被列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2.增值税 根据烟台市牟平区国家税务局牟烟台国税[1994]17 号文批复,山东九发食用菌股 份有限公司养殖双孢菇属于自产自用农业产品,符合免税范围,免征增值税。对罐头类 制成品销售执行17%的税率,速冻产品执行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出口销售按照工贸 一体出口退税办法享受退税,罐头类退税率13%,速冻产品退税率5%。 根据烟台市牟平区国家税务局牟国税征[1999]5 号函确认,“九发”牌有机复合肥 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 字[1998]78 号)的有关规定,同意在2000 年12 月31 日前对“九发”牌生物有机复合 肥免征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税明电[2001]6 号的通知:“在新的政策文件下发 前,以下规定从2001 年1 月1 日后可继续执行:〈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 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78 号)”,公司生产的有机复合肥符合该条件,可以 继续免征增值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 以实缴增值税、营业税的7%计算缴纳。 4.教育费附加 以实缴增值税、营业税的3%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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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税项 1、企业所得税 公司自2002 年1 月1 日起执行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2000 年10 月,被农业部等八部委认定为首批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根据国税发(2001)124 号规定,公司食用菌养殖业、农产品初加工,暂免征收企业 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 号第三条之规定,公司生产的复合肥自生产之 日起免征所得税5 年,本年度是第5 年。 2.增值税 根据烟台市牟平区国家税务局牟烟台国税[1994]17 号文批复,山东九发食用菌股 份有限公司养殖双孢菇属于自产自用农业产品,符合免税范围,免征增值税。对罐头类 制成品销售执行17%的税率,速冻产品执行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出口销售按照工贸 一体出口退税办法享受退税,罐头类退税率13%,速冻产品退税率5%。 根据烟台市牟平区国家税务局牟国税征[1999]5 号函确认,“九发”牌有机复合肥 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 字[1998]78号)的有关规定,同意在2000 年12 月31 日前对“九发”牌生物有机复合 肥免征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税明电[2001]6 号的通知:“在新的政策文件下发 前,以下规定从2001年1 月1 日后可继续执行:〈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 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78 号)”,公司生产的有机复合肥符合该条件,可以继 续免征增值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 以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7%计算缴纳。 4.教育费附加 以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3%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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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税项

    1、 企业所得税:

    公司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公司2000年1月1 日前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鲁字〖1998〗98号《关于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执行 问题的批复》,企业所得税由税务部门按33%征收,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由同 级财政部门返还,返还部分列入企业净利润,用于企业发展,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第三条之规定, 公司生产的复合肥自生 产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

    2、 增值税:

    根据烟台市牟平区国家税务局牟烟台国税〖1994〗17号文批复,山东九发食用 菌股份有限公司养殖双孢菇属于自产自用农业产品,符合免税范围,免征增值税。 对双孢菇制成罐头销售执行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根据烟台市牟平区国家税务局牟国税征〖1999〗5号函确认, “九发”牌有机 复合肥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 知》(财税字〖1998〗78号)的有关规定,同意在2000年12月31日前对“九发”牌 生物有机复合肥免征增值税。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以实缴增值税的7%计算缴纳。

    4、 教育费附加:

    以实缴增值税的3%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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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税项

    1、企业所得税: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鲁字[1998]98号《关于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所得 税执行问题的批复》,企业所得税由税务部门按法定税率征收,实际税负超过15%的 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返还,返还部分列入企业净利润,用于企业发展,全体股东共同 享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第三条之规定,公司生产的复合肥自生产之 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

    2、增值税:

    根据烟台市牟平区国家税务局牟烟台国税[1994]17号文批复, 山东九发食用菌 股份有限公司养殖双孢菇属于自产自用农业产品,符合免税范围,免征增值税。对双 孢菇制成罐头销售执行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根据烟台市牟平区国家税务局牟国税征[1999]5号函确认,“九发”牌有机复合 肥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8]78号)的有关规定,同意在2000年12月31 日前对“九发”牌生物有机 复合肥免征增值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

    以实缴增值税的7%计算缴纳。

    4、教育费附加:

    以实缴增值税的3%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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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税项

    (1)企业所得税:

    股份公司成立后,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1998]98号《关于山东九发食用 菌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执行问题的批复》,企业所得税由税务部门按法定税率征收, 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返还,返还部分列入企业净利润, 用于 企业发展,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第三条之规定, 公司生产的复合肥自生产 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

    (2)增值税:

    根据烟台市牟平区国家税务局牟国税[1994]17号文批复,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 有限公司养殖双孢菇属于自产自用农业产品,符合免税范围,免征增值税。对双孢 菇制成罐头销售执行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根据烟台市牟平区国家税务局牟国税征[1999]5号函确认, “九发”牌有机复 合肥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8]78号)的有关规定,同意在2000年12月31日前对“九发”牌生物有机 复合肥免征增值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

    以实缴增值税的7%计算缴纳。

    (4)教育费附加:

    以实缴增值税的3%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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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税项

    (1)企业所得税:

    1998年1--6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49号《关于国有农口企 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免征企业所得税;

    股份公司成立后,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1998]98号《关于山东九发食用 菌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执行问题的批复》,企业所得税由税务部门按法定税率征收, 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返还,返还部分列入企业净利润, 用于 企业发展,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第三条之规定, 公司生产的复合肥自生 产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

    (2)增值税:

    根据烟台市牟平区国家税务局牟国税[1994]17号文批复,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 有限公司养殖双孢菇属于自产自用农业产品,符合免税范围,免征增值税。对双孢 菇制成罐头销售执行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根据烟台市牟平区国家税务局牟国税征[1999]5号函确认, “九发”牌有机复 合肥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8]78号)的有关规定,同意在2000年12月31日前对“九发”牌生物有 机复合肥免征增值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

    以实缴增值税的7%计算缴纳。

    (4)教育费附加:

    以实缴增值税的3%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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