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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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 税项 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后的余额,销项税额按根据相关税收规定计 算的煤炭产品销售收入的13%和其他销售收入的17%计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3]22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 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从2004年1月1日起,公司所有出口煤种的相关退税率从13%降低 为1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75号文《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 通知》,从2005年5月1日起,公司所有出口煤种的相关退税率从11%降低为8%。 营业税 营业税中除煤炭运输服务收入的营业税按3%的税率缴纳外,其余应税收入的营业税 均按5%的税率缴纳。 资源税 从2005年5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86号文《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山东省煤炭资源税税项标准的通知》,山东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从 每吨人民币2.4元提高到每吨人民币3.6元。公司按实际销售的原煤吨数及洗煤产品领用 原煤吨数之和乘以适用税率交纳资源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虽然公司已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税收法律文件的批复》(国税函[2001]673号),公 司继续依照适用于内资企业的税收法规缴纳各项税收。故公司仍按应纳增值税额及营业 税额合计数的7%和3%分别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根据山东省地税局鲁地税发(2002)108号文《关于出口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征收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司申报的免、抵税额亦应作为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依据。 所得税 公司及所有注册于中国境内的子公司按33%缴纳国家所得税及地方所得税。 境外子公司兖州煤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和澳思达煤矿有限公司按30%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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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项 增值税 按煤炭产品销售收入的13%和其他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并按抵扣进项税后的 余额缴纳。 2002年1月1日以前,公司煤炭出口的出口退税计算方式为“先征后退”,从2002年 1月1日起根据财税(2002) 7号文规定,公司煤炭出口退税计算方式变更为“免、抵、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3]22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 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从2004年1月1日起,公司所有出口煤种的相关退税率从13%降 低为1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75号文《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 的通知》,从2005年5月1日起,公司所有出口煤种的相关退税率从11%降低为8%。 营业税 营业税按相应收入的适用税率缴纳,其中煤炭运输服务收入的营业税按3%的税率缴 纳。 资源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117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山 东省枣庄市境内部分煤炭企业资源税税额的通知》,从2004年1月1日起,公司按实际销 售的原煤吨数及洗煤产品领用原煤顿数之和乘以每吨人民币2.4元交纳资源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8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山 东省煤炭资源税税项标准的通知》,从2005年5月1日起山东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提高 至每吨人民币3.6元。 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 虽然公司已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税收法律文件的批复》(国税函[2001]673号),公 司继续依照适用于内资企业的税收法规缴纳各项税收。故公司仍按应纳增值税额及营业 税额合计数的7%和3%分别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 根据山东省地税局鲁地税发(2002)108号《关于出口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征收城 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司申报的免、抵税额亦应作为计征城 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依据。   所得税 按33%缴纳国家所得税及地方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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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项 增值税 按煤炭产品销售收入的13%和其他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并按抵扣进项税后的 余额缴纳。 2002年1月1日以前,公司煤炭出口的出口退税计算方式为“先征后退”,从2002年 1月1日起根据财税(2002)7号文规定,公司煤炭出口退税计算方式变更为“免、抵、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3]22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 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从2004年1月1日起,公司所有出口煤种的相关退税率从13% 降低为11%。 营业税 营业税按相应收入的适用税率缴纳,其中煤炭运输服务收入的营业税按3%的税率缴 纳。 资源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117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 山东省枣庄市境内部分煤炭企业资源税税额的通知》,从2004年1月1日起,公司按实际 销售的原煤吨数及洗煤产品领用原煤顿数之和乘以每吨人民币2.4元交纳资源税。 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 虽然公司已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税收法律文件的批复》(国税函[2001]673号), 公司继续依照适用于内资企业的税收法规缴纳各项税收。故公司仍按应纳增值税额及营 业税额合计数的7%和3%分别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 根据山东省地税局鲁地税发(2002)108号《关于出口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征收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司申报的免、抵税额亦应作为计征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依据。 所得税 按33%缴纳国家所得税及地方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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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 税项 增值税 按煤炭产品销售收入的13%和其他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并按抵扣进项税后的 余额缴纳。 2002年1月1日以前,公司煤炭出口的出口退税计算方式为“先征后退”,从2002年 1月1日起根据财税(2002)7号文规定,公司煤炭出口退税计算方式变更为“免、抵、 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3]22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 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从2004年1月1日起,公司所有出口煤种的相关退税率从1 3%降低为11%。 营业税 营业税按相应收入的适用税率缴纳,其中煤炭运输服务收入的营业税按3%的税率缴 纳。 资源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117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 山东省济宁市枣庄市境内部分煤炭企业资源税税额的通知》,从2004年1月1日起,公司 按实际销售的原煤吨数及洗煤产品领用原煤吨数之和乘以每吨人民币2.4元缴纳资源税 。 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 虽然公司已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使用税收法律文件的批复》(国税函[2001]673号),公司继续依照适用于 内资企业的税收法规缴纳各项税收。故公司仍按应纳增值税额及营业税额合计数的7%和 3%分别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 根据山东省地税局鲁地税发(2002)108号《关于出口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征 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司申报的免、抵税额亦应作为计 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依据。所得税 按33%缴纳国家所得税及地方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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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项 增值税 按煤炭产品销售收入的13%和其他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并按抵扣进项税后的 余额缴纳。 2002年1月1日以前,公司煤炭出口的出口退税计算方式为“先征后退”,从2002年 1月1日起根据财税(2002)7号文规定,公司煤炭出口退税计算方式变更为“免、抵、 退”。本年度公司出口销售收入的退税率为13%。 营业税 营业税按相应收入的适用税率缴纳,其中煤炭运输服务收入的营业税按3%的税率缴 纳。 资源税 按实际销售的原煤吨数及洗煤产品领用原煤吨数之和乘以每吨人民币1.2元缴纳。 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 虽然公司已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税收法律文件的批复》(国税函[2001]673号) ,公司继续依照适用于内资企业的税收法规缴纳各项税收。故公司仍按应纳增值税额及 营业税额合计数的7%和3%分别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 根据山东省地税局鲁地税发(2002)108号《关于出口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征 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司申报的免、抵税额亦应作为计 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依据。 所得税 按33%缴纳国家所得税及地方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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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税项 增值税 按煤炭产品销售收入的13%和其他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并按抵扣进项税后 的余额缴纳。 2002年1月1日以前,公司煤炭出口的出口退税计算方式为“先征后退”,从2002 年1月1日起根据财税(2002)7号文规定,公司煤炭出口退税计算方式变更为“免、 抵、退”。公司出口销售收入的退税率为13%。 营业税 营业税按相应收入的适用税率缴纳,其中煤炭运输服务收入的营业税按3%的税率 缴纳。 资源税 按实际销售的原煤吨数及洗煤产品领用原煤吨数之和乘以每吨人民币1.2元缴纳。 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 虽然公司已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税收法律文件的批复》(国税函[2001]673 号),公司继续依照适用于内资企业的税收法规缴纳各项税收。故公司仍按应纳增值 税额及营业税额合计数的7%和3%分别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 根据山东省地税局鲁地税发(2002)108号《关于出口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征 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司申报的免、抵税额亦应作为 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依据。 所得税 按33%缴纳国家所得税及地方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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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税项 增值税 按煤炭产品销售收入的13%和其他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并按抵扣进项税后 的余额缴纳。 2002 年1 月1 日以前,公司煤炭出口的出口退税计算方式为“先征后退”,从2 002 年1 月1 日起根据财税(2002)7 号文规定,公司煤炭出口退税计算方式变更为 “免、抵、退”。公司出口销售收入的退税率为13%。 营业税 营业税按相应收入的适用税率缴纳,其中煤炭运输服务收入的营业税按3%的税率 缴纳。资源税 按实际销售的原煤吨数及洗煤产品领用原煤吨数之和乘以每吨人民币1.2元缴纳。 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 虽然公司已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税收法律文件的批复》(国税函[2001]673号 ),公司继续依照适用于内资企业的税收法规缴纳各项税收。故公司仍按应纳增值税 额及营业税额合计数的7%和3%分别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 所得税 按33%缴纳国家所得税及地方所得税。 公司与兖矿集团自2001 年7 月开始分别向税务部门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在此之 前,一直为合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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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税项 增值税 按煤产品销售收入的13%和其他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并按抵扣进项税后的余 额缴纳。 营业税 营业税按营业收入的3%缴纳。 资源税 按实际销售的原煤吨数及洗煤产品领用原煤吨数之和乘以每吨人民币1.2元缴纳。 城市建设维护税 虽然公司已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税收法律文件的批复》(国税函[2001]673号) ,公司继续依照适用于内资企业的税收法规缴纳各项税收。故公司仍按应纳增值税额及 营业税额合计数的7%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 教育费附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税收法律 文件的批复》(国税函[2001]673号),公司继续依照适用于内资企业的税收法规缴纳 各项税收。故公司仍按应纳增值税额及营业税额合计数的3%缴纳教育费附加。所得税 按33%缴纳国家所得税及地方所得税。 公司与兖矿集团自2001年7月开始分别向税务部门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在此之前 ,一直为合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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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12-31
`税项(见审计报告原文附注4)

    增值税

    按煤产品销售收入的13%和其他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 并按抵扣进项税后 的余额缴纳。

    资源税

    按实际销售的原煤吨数及洗煤产品领用原煤吨数之和乘以每吨人民币1.2 元缴 纳。

    城市建设维护税

    虽然公司已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税收法律文件的批复》(国税函[ 2001 ]673号),公司继续依照适用于内资企业的税收法规缴纳各项税收。故公司仍按应纳 增值税额的7%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

    教育费附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税收 法律文件的批复》(国税函[2001]673号),公司继续依照适用于内资企业的税收法规 缴纳各项税收。故公司仍按应纳增值税额的3%缴纳教育费附加。

    所得税

    按33%缴纳国家所得税及地方所得税。

    公司与兖矿集团自2001年7月开始分别向税务部门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在此之 前,一直为合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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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税项

    增值税

    按煤产品销售收入的13%和其他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 并按抵扣进项税后 的余额缴纳。

    资源税

    按实际销售的原煤吨数及洗煤产品领用原煤吨数之和乘以人民币1.2元缴纳。

    城市建设维护税

    按应纳增值税额的7%缴纳。

    教育费附加

    按应纳增值税额的3%缴纳。

    所得税

    按33%缴纳国家所得税及地方所得税。

    公司与兖矿集团公司合并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已获得其主管税务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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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税项

    增值税

    按煤产品销售收入的13%和其他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 并按抵扣进项税后 的余额缴纳。

    资源税

    按实际销售的原煤吨数及洗煤产品领用原煤吨数之和乘以人民币1.2元缴纳。

    城市建设维护税

    按应纳增值税额的7%缴纳。

    教育费附加

    按应纳增值税额的3%缴纳。

    所得税

    按33%缴纳国家所得税及地方所得税。

    公司与兖矿集团公司合并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已获得其主管税务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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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税项及附加费

    主要税种            计税依据                                 税 率

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增值税 按当期销项税额扣除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13%/17%

城建税 应纳营业税、增值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营业税、增值税额 3%

资源税 实际销售的原煤数量及洗煤产品领用原煤数量之和 1.2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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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税项

      主要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增值税 按当期销项税额扣除 13%、17%

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城建税 应纳营业税、增值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营业税、增值税额 3%

资源税 实际销售的原煤数量及 1.2元/吨

洗煤产品领用原煤数量之和

公司与母公司合并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已向其主管税务部门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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