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江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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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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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项 (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为 税 种 计 税 基 础 税 率 适用范围 增值税 商品(产品)销售收入 17% 一般商品和产品 营业税 咨询收入等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业税(或已交增值税) 1-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7%等 (二)税负减免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位于上海老城区的外商投资生产型企业,适用24 %的所得税税率和3%的地方所得税税率; 上海紫泉包装有限公司系位于上海老城区的外商投资生产型企业,适用24%的所得税 税率和3%的地方所得税税率; 根据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区分局闵税免(99)第19-45号和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 闵税免-3(2001)字第19-15号减免税通知书,上海紫日包装有限公司自2004年1月1日 至2006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所得税率减按13.5%;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武沌[1999]1号文《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关 于进一步明确鼓励投资优惠》的有关规定,武汉紫江包装有限公司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 所得税;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闵税免-3(2001)字第19-21号减免税通知书,上海 紫江喷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自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和地方所得税,所得税减按13.5%计征;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闵税免-3(2002)字第19-14号减免税收通知书,上 海紫藤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自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1日止,免征地方所得税;自200 4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所得税减按13. 5%计征;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闵税免(2002)字第19-61号减免税通知书,上海紫 东薄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自2003年 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闵税免- 3(2002)字第19-14号减免税通知书,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减免地方所得税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闵税追免2003字001号,对追加投资项目所取得的所得, 就其按税法有关规定确定的减免税年限自2002年1月1日后的剩余年限享受企业所得税优 惠政策;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闵税所免(2003)098号减免税通知书,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自 2002年1月至2003年12月免征所得税,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减半征收;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及第八条规定,沈 阳紫泉包装有限公司自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免征所得税,2004年1月1日至20 06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所得税减按7.5%计征; 根据国税发1994年151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如何适用优惠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武汉紫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5年开始按 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 定,外商投资举办的先进技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 进技术企业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郑州紫江包装 有限公司自2005年开始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成都市新都区国家税务局新都国税税登字(2003)第0043号批复,成都紫江包装 有限公司自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止,免征所得税,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 月31日减半征收所得税,所得税减按7.5%计征; 根据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区分局闵税所免(2004)字第MS014号减免税通知书,上海紫 江特种瓶业有限公司自2003年1月至2004年12月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200 5年1月至2007年12月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 根据南昌市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分局洪国税发(2004)第024号批复,南昌紫江包 装有限公司自2003年8月至2004年12月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2005年1月至 2007年12月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闵税所免(2005)字第MS042号减免税通知书,上海紫 泉标签有限公司享受外资生产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自2004年 1月起至2005年12月止两年免征;自2006年1月至2008年12月止三年减半征收; 根据国税发1994年151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如何适用优惠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福州紫江包装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 业所得税; 根据浦东新区税收优惠政策,上海紫江食品容器包装有限公司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享受“二免三 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上海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自2005年1月起至2006年12月止免征 所得税。 (三)公司主要税费附加和费率为 税费附加 计税基础 费 率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或实交增值税) 3% 河道管理费 营业税(或实交增值税) 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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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项 (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为 税 种 计 税 基 础 增值税 商品(产品)销售收入 营业税 咨询收入等 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业税(或已交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税 种 税 率 适用范围 增值税 17% 一般商品和产品 营业税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1-7% 企业所得税 26.4%等 (二)税负减免: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隶属制造业 ,分别被评定为先进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细则》分别享受“二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 根据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区分局闵税免(99)第19-45号和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 闵税免-3(2001)字第19-15号减免税通知书,上海紫日包装有限公司自2004年1月1日 至2006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所得税率减按13.5%;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闵税免-3(2001)字第19-21号减免税通知书,上海 紫江喷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自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和地方所得税,所得税减按13.5%计征;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闵税免-3(2002)字第19-14号减免税收通知书,上 海紫藤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自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1日止,免征地方所得税;自200 4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所得税减按12% 计征;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闵税免(2002)字第19-61号减免税通知书,上海紫 东化工制品有限公司自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自2003年1月1 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闵税免-3(2 002)字第19-14号减免税通知书,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减免地方所得税;根 据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闵税追免2003字001号,对追加投资项目所取得的所得,就其 按税法有关规定确定的减免税年限自2002年1月1日后的剩余年限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策;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闵税所免(2003)098号减免税通知书,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自 2002年1月至2003年12月免征所得税,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减半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及第八条规定, 沈阳紫泉包装有限公司自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免征所得税,2004年1月1日至 2006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所得税减按7.5%计征; 根据成都市新都区国家税务局新都国税税登字(2003)第0043号批复,成都紫江包装 有限公司自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止,免征所得税,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 月31日减半征收所得税,所得税减按7.5%计征。 根据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区分局闵税所免(2004)字第MS014号减免税通知书,上海紫 江特种瓶业有限公司自2003年1月至2004年12月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200 5年1月至2007年12月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 根据南昌市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分局洪国税发(2004)第024号批复,南昌紫江包 装有限公司自2003年8月至2004年12月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2005年1月至 2007年12月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上海紫泉 标签有限公司自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2006年1月 至2008年12月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 (三)公司主要税费附加和费率为 税费附加 计税基础 费 率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或实交增值税) 3% 河道管理费 营业税(或实交增值税) 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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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项 (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为 税 种 计 税 基 础 税 率 适用范围 增值税 商品(产品)销售收入 17% 一般商品和产品 营业税 咨询收入等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业税(或已交增值 1-7% 税)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6.4%等 (二)税负减免: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隶属制造业 ,分别被评定为先进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细则》分别享受“二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 根据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区分局闵税免(99)第19-45号和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 闵税免-3(2001)字第19-15号减免税通知书,上海紫日包装有限公司自2004年1月1 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所得税率减按13.5%; 根据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武经国税确认字[2004]010号受理 涉税事项确认书,武汉紫江包装有限公司2004年度所得税减按10%计征;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闵税免-3(2001)字第19-21号减免税通知书,上 海紫江喷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自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减半征收企业所得 税和地方所得税,所得税减按13.5%计征;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闵税免-3(2002)字第19-14号减免税收通知书, 上海紫藤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自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1日止,免征地方所得税;自 2004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所得税减按 12%计征;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闵税免(2002)字第19-61号减免税通知书,上海紫 东化工制品有限公司自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自2003年1月 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闵税免-3( 2002)字第19-14号减免税通知书,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减免地方所得税;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闵税追免2003字001号,对追加投资项目所取得的所得,就 其按税法有关规定确定的减免税年限自2002年1月1日后的剩余年限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闵税所免(2003)098号减免税通知书,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 自2002年1月至2003年12月免征所得税,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减半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及第八条规定, 沈阳紫泉包装有限公司自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免征所得税,2004年1月1日至 2006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所得税减按7.5%计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武汉 紫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自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止,免征所得税,2002年1月 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所得税,所得税减按7.5%计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郑州 紫江包装有限公司自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止,免征所得税,2002年1月1日至 2004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所得税,所得税减按7.5%计征; 根据成都市新都区国家税务局新都国税税登字(2003)第0043号批复,成都紫江包装 有限公司自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止,免征所得税,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 2月31日减半征收所得税,所得税减按7.5%计征。 根据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区分局闵税所免(2004)字第MS014号减免税通知书,上海 紫江特种瓶业有限公司自2003年1月至2004年12月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 2005年1月至2007年12月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 根据南昌市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分局洪国税发(2004)第024号批复,南昌紫江 包装有限公司自2003年8月至2004年12月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2005年1月 至2007年12月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上海紫泉 标签有限公司自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2006年1月 至2008年12月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 (三)公司主要税费附加和费率为 税费附加 计税基础 费 率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或实交增值税) 3% 河道管理费 营业税(或实交增值税) 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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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一) 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为: 税种 计税基础 税率 适用范围 增值税 商品(产品)销售收入 17% 一般商品和产品 营业税 咨询收入等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1-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6.4%等 (二)税负减免: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隶属制造业 ,分别被评定为先进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细则》分别享受“二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 根据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区分局闵税免(99)第19-45 号和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 局闵税免-3(2001)字第19-15 号减免税通知书,上海紫日包装有限公司自2004 年 1 月1 日至2006 年12 月31 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所得税率减按12% ; 根据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武经国税确认字(2003)02号受理 涉税事项确认书,武汉紫江包装有限公司2003 年度被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延长3 年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所得税减按10%计征;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闵税免-3(2001)字第19-21 号减免税通知书,上 海紫江喷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自2003 年1 月1 日至2005 年12 月31日止,减半征收企 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所得税减按13.5%计征;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闵税免-3(2002)字第19-14 号减免税收通知书, 上海紫藤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自2001 年1 月1 日至2003 年12 月1 日止,免征地方所得 税;自2004 年1 月1 日起至2006 年12 月31 日止,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 。所得税减按12%计征;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闵税免(2002)字第19-61 号减免税通知书,上海 紫东化工制品有限公司自2001 年1 月1 日至2002 年12 月31 日免征企业所得税,自2 003 年1 月1 日至2005 年12 月31 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所得税;根据上海市闵行区 国家税务局闵税免-3(2002)字第19-14 号减免税通知书,2003 年1 月1 日至2005 年12 月31 日减免地方所得税;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闵税追免2003 字001 号 ,对追加投资项目所取得的所得,就其按税法有关规定确定的减免税年限自2002 年1 月 1 日后的剩余年限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闵税所免(2003)098 号减免税通知书,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 自2002 年1 月至2003 年12 月免征所得税,2004 年1 月至2006 年12月减半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及第八条规定, 沈阳紫泉包装有限公司自2002 年1 月1 日至2003 年12 月31 日免征所得税,2004 年 1 月1 日至2006 年12 月31 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武汉 紫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自2000 年1 月1 日至2001 年12 月31 日止,免征所得税,200 2 年1 月1 日至2004 年12 月31 日减半征收所得税,所得税减按7.5%计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郑州 紫江包装有限公司自2000 年1 月1 日至2001 年12 月31 日止,免征所得税,2002 年 1 月1 日至2004 年12 月31 日减半征收所得税,所得税减按7.5%计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十五条规 定, 成都紫江包装有限公司自2001 年1 月1 日至2002 年12 月31 日止,免征所得税,200 3 年1 月1 日至2005 年12 月31 日减半征收所得税,所得税减按7.5%计征。 (三)公司主要税费附加和费率为 税费附加 计税基础 费率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或实交增值税) 3% 河道管理费 营业税(或实交增值税) 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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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项: (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为: 税种 税率 增值税 17% 营业税 5% 所得税 26.4% (二)税负减免: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隶属制造业 ,分别被评定为先进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细则》分别享受“二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 根据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区分局闵税免(99)第19-45号和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 闵税免-3(2001)字第19-15号减免税通知书,上海紫日包装有限公司自2001年1月至 2003年12月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免征地方所得税,所得税率减按12%; 根据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武经国税确认字(2003)02号受理 涉税事项确认书,武汉紫江包装有限公司2003年度被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延长减半征 收企业所得税年度,所得税减按10%计征;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闵税免-3(2001)字第19-21号减免税通知书,上 海紫江喷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自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减半征收企业所得 税和地方所得税,所得税减按13.5%计征;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闵税免-3(2002)字第19-14号减免税收通知书, 上海紫藤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自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1日止,免征地方所得税;自 2004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所得税减按 12%计征;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闵税免(2002)字第19-61号减免税通知书,上海紫 东化工制品有限公司自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自2003年1月 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所得税;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闵税 免-3(2002)字第19-14号减免税通知书,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减免地方 所得税;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闵税追免2003字001号,对追加投资项目所取得 的所得,就其按税法有关规定确定的减免税年限自2002年1月1日后的剩余年限享受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闵税所免(2003)098号减免税通知书,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 自2002年1月至2003年12月免征所得税,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减半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及第八条规定, 沈阳紫泉包装有限公司自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免征所得税,2004年1月1日至 2006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武汉 紫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自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止,免征所得税,2002年1月 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所得税,所得税减按7.5%计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郑州 紫江包装有限公司自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止,免征所得税,2002年1月1日至 2004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所得税,所得税减按7.5%计征;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0)第六号令第十六条文件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向中西部地区再投资的生产性企业可享受中外合资企业待遇。合肥紫江包 装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享受所 得税“两免三减半”待遇,2003年免征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成都 紫江包装有限公司自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止,免征所得税,2003年1月1日至 2005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所得税,所得税减按7.5%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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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税项: (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为: 税种 税率 增值税 17% 营业税 5% 所得税 26.4% (二)税负减免: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隶属制造 业,分别被评定为先进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 得税法实施细则》分别享受“二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 根据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区分局闵税免-3(2001)字第19-21号和闵税免(99)第1 9-37号减免税通知书,上海紫江喷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自2000年1月起至2002年12月3 1日止,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免征地方所得税,自20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 止,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 根据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区分局闵税免(99)第19-45号和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 闵税免-3(2001)字第19-15号减免税通知书,上海紫日包装有限公司自2001年1月起 至2003年12月止,减半征收所得税,免征地方所得税。 根据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武经国税确认的(2002)02号文 ,武汉紫江包装有限公司2003年度为第二个延长减半期,并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根据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区分局闵税免(2000)第19-64号减免税通知书,上海紫藤 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自1999年1月1日起至2000年12月31日止,免征收所得税。自2001年 1月1日起至2003年12月31日止,减半征收所得税。 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2002年度处于免税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成 都紫江包装有限公司自2001年1月1日起至2002年12月31日止,免征收所得税。自2003 年1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减半征收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上 海紫东化工塑料有限公司自2001年1月1日起至2002年12月31日止,免征收所得税。自 20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减半征收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武 汉紫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自2000年1月1日起至2001年12月31日止,免征收所得税。自 2002年1月1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减半征收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郑 州紫江包装有限公司自2000年1月1日起至2001年12月31日止,免征收所得税。自2002 年1月1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减半征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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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税项: (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为: 税种 税率 增值税 17% 营业税 5% 所得税 26.4% (二)税负减免: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隶属制造业 ,分别被评定为先进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细则》分别享受“二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上海紫泉包装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分局(2000)闵税外签字第(1)号文,2000-2002 年减半征收 企业所得税,1999-2001 年免征地方所得税; 根据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区分局闵税免-3(2001)字第19-21 号和闵税免( 99)第1 9-37号减免税通知书,上海紫江喷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自2000 年1 月起至2002 年12 月31日止,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免征地方所得税,自2003 年1 月1 日起至2005 年12 月31日止,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 根据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区分局闵税免(99)第19-45 号和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 闵税免-3(2001)字第19-15 号减免税通知书,上海紫日包装有限公司自2001 年1 月 起至2003 年12 月止,减半征收所得税,免征地方所得税。 根据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武经国税确认的(2002)02 号文 ,武汉紫江包装有限公司2002 年度为第一个延长减半期,并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根据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区分局闵税免(2000)第19-64 号减免税通知书,上海紫藤 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自1999 年1 月1 日起至2000 年12 月31 日止,免征收所得税。自20 01年1 月1 日起至2003 年12 月31 日止,减半征收所得税。 成都紫江包装有限公司、上海紫东化工塑料有限公司和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2002 年度处于免税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武汉 紫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自2000 年1 月1 日起至2001 年12 月31 日止,免征收所得税。 自2002 年1 月1 日起至2004 年12 月31 日止,减半征收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郑州 紫江包装有限公司自2000 年1 月1 日起至2001 年12 月31 日止,免征收所得税。自20 02年1 月1 日起至2004 年12 月31 日止,减半征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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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税项: (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为: 税种 税率 增值税 17% 营业税 5% 所得税 26.4% (二)税负减免: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隶属制造业 ,分别被评定为先进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细则》分别享受“二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上海紫泉包装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分局(2000)闵税外签字第(1)号文,2000-2002 年减半征收 企业所得税,1999-2001 年免征地方所得税; 根据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区分局闵税免-3(2001)字第19-21 号减免税通知书,上海 紫江喷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自2000 年1 月起至2002 年12 月31 日止,减半征收企业所 得税和免征地方所得税,自2003 年1 月1 日起至2005 年12 月31 日止,减半征收企业 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 根据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区分局闵税免(99)第19-45 号减免税通知书,上海紫日包 装有限公司自2001 年1 月起至2003 年12 月止,减半征收所得税。 根据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武国税确认字[2002]02 号文,武汉紫江包装有限公司自200 2年1 月1 日至2005 年,执行三年延长减半征收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并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区分局闵税免(2000)第19-64 号减免税通知书,上海紫藤 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自1999 年1 月1 日起至2000 年12 月31 日止,免征收所得税。自20 01年1 月1 日起至2003 年12 月31 日止,减半征收所得税。 成都紫江包装有限公司、上海紫东化工塑料有限公司、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上 海紫华企业有限公司和郑州紫江包装有限公司2002 年度处于免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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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公司不 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2、提供劳务: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在劳务已经提供, 收到价款或取得收 取价款的依据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 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3、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 可靠地计量时确认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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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公司不 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2、提供劳务: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在劳务已经提供, 收到价款或取得收 取价款的依据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 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3、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 可靠地计量时确认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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