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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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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公司销售纯碱、苏打、氨水、液氨、硫磺、甲醇材料执行17%的增值税
税率,销售蒸汽、海水、农药执行13%的增值税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
002]113号《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公司农药产品中水胺硫磷
、氧乐果、异丙草胺自2002年8月1日起恢复征收增值税,甲基异硫磷仍执行免税的政策
;根据财税(2004)33号文件,对尿素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实行先按规定征
收增值税,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返还50%的办法,2005年7月1日实行减免。
2、所得税:公司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率为33%。
3、营业税:按运输收入的3%,租赁收入、设施服务费的5%计缴。
4、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额的7%计缴。
5、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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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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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纯碱、苏打、氨水、液氨、硫磺、甲醇材料
执行17%的增值税税率,销售蒸汽、农药执行13%的增值税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13号《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化肥产品中的尿
素原为免征增值税,2002年8月1日起执行先征后退的政策,2002年对征收的税款50%退
还,2003年停止退还政策, 2004年对征收的税款50%退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暂免征收尿素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5]87号,自2005年7月1日起,对国内企业
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增值税由先征后返50%调整为暂免征收增值税。上半年尿素实现的增
值税尚未办理返还手续。
2、所得税:公司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率为33%。
3、营业税:按运输收入的3%,租赁收入、设施服务费的5%计缴。
4、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额的7%计缴。
5、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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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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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纯碱、苏打、氨水、液氨、硫磺、甲醇材
料执行17%的增值税税率,销售蒸汽、农药执行13%的增值税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财税[2002]113号《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公司农药
产品中水胺硫磷、氧乐果、异丙草胺自2002年8月1日起恢复征收增值税,甲基异硫磷仍
执行免税的政策;根据财税(2004)33号文件,对尿素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
实行先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返还50%的办法。
2、所得税:公司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率为33%。
3、营业税:按运输收入的3%,租赁收入、设施服务费的5%计缴。
4、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额的7%计缴。
5、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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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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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纯碱、苏打、氨水、液氨、硫磺、甲醇材
料执行17%的增值税税率,销售蒸汽、农药执行13%的增值税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财税[2002]113号《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化肥产品
中的尿素原为免征增值税,2002年8月1日起执行先征后退的政策,2002年对征收的税款
50%退还,2003年停止退还政策, 2004年对征收的税款50%退还。
2、所得税:公司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率为33%。
3、营业税:按运输收入的3%,租赁收入、设施服务费的5%计缴。
4、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额的7%计缴。
5、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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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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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纯碱、苏打、氨水、液氨、硫磺、甲醇材
料执行17%的增值税税率,销售蒸汽、海水、农药执行13%的增值税税率;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13 号《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公
司农药产品中水胺硫磷、氧乐果、异丙草胺自2002 年8月1 日起恢复征收增值税,甲基
异硫磷仍执行免税的政策;化肥产品中的尿素原为免征增值税,2002 年8 月1 日起执
行先征后退的政策,2002 年对征收的税款50%退还,2003 年停止退还政策。
2、所得税:公司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率为33%。
3、营业税:按运输收入的3%,租赁收入、设施服务费的5%计缴。
4、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额的7%计缴。
5、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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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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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纯碱、苏打、氨水、液氨、硫磺、甲醇材
料执行17%的增值税税率,销售蒸汽、海水、农药执行13%的增值税税率;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1]113号《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公
司农药产品中水胺硫磷、氧乐果、异丙草胺自2001年8月1日起恢复征收增值税,甲基
异硫磷仍执行免税的政策;化肥产品中的尿素原为免征增值税,2001年8月1日起执行
先征后退的政策,2001年对征收的税款全额退还,2002年退还50%,自2003年起停止
退还政策。
2、所得税:公司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率为33%。
3、营业税:按运输收入的3%,租赁收入、设施服务费的5%计缴。
4、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额的7%计缴。
5、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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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纯碱、苏打、氨水、液氨、硫磺、甲醇材
料执行17%的增值税税率,销售蒸汽、海水、农药执行13%的增值税税率;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1]113号《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公
司农药产品中水胺硫磷、氧乐果、异丙草胺自2001年8月1日起恢复征收增值税,甲基
异硫磷仍执行免税的政策;化肥产品中的尿素原为免征增值税,2001年8月1日起执行
先征后退的政策,2001年对征收的税款全额退还,2002年退还50%,自2003年起停止
退还政策。
2、所得税:公司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率为33%。
3、营业税:按运输收入的3%,租赁收入、设施服务费的5%计缴。
4、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额的7%计缴。
5、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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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纯碱、苏打、氨水、液氨、硫磺、甲醇材
料执行17%的增值税税率,销售蒸汽、海水、农药执行13%的增值税税率;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1]113 号《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公
司农药产品中水胺硫磷、氧乐果、异丙草胺自2001 年8 月1 日起恢复征收增值税,甲
基异硫磷仍执行免税的政策;化肥产品中的尿素原为免征增值税,2001 年8 月1日起执
行先征后退的政策,2001 年对征收的税款全额退还,2002 年退还50%,自2003年起停
止退还政策。
2、所得税:公司自2002 年执行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3、营业税:按运输收入的3%,租赁收入、设施服务费的5%计缴。
4、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额的7%计缴。
5、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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