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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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本公司无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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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本公司无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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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本公司无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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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本公司与内蒙古金羊毛纺织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19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本公司将持有的北京仕奇职业制装有限公司66.67%的股权转让给内蒙古金羊毛纺 织有限公司,协议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截至2004年6月30日,北京仕奇职业制装有 限公司的净资产为-1,450,415.32元。该股权转让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北京仕奇职业制 装有限公司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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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根据本公司于2004 年4 月20 日召开的二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变更 募集资金投向的报告,本次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的内容为:经与仕奇集团有协商,本公司 解除与其签订的《筹建仕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前期工程委托协议书》,该项工程 不再续建,截止2003年12 月31 日该在建工程的账面金额为6909 万元,委托仕奇集团代 建的综合楼项目款项由仕奇集团以现金方式返还给本公司。仕奇集团为此出具了关于提 供房屋担保的函。根据该担保函,仕奇集团将其拥有的建筑面积为4,176.66 平方米的 内蒙古饭店东附楼抵押给本公司,该项资产以2003 年6 月26 日为基准日,业经内蒙古 建信达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出具了内建信估字[2003]3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评估价值为98,637,172.00 元。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关于内蒙古仕 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建工程的核查意见,认为:“不考虑洪水、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 及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在贵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于解除<筹建仕奇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综合楼前期工程委托协议书>的协议》后,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根据相关法律 规定贵公司能够按照《关于解除<筹建仕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前期工程委托协议 书>的协议》的约定全部收回在建工程项下的6909 万元。”此事项尚须本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执行。 2、仕奇集团和汉国华业的期后还款 单位名称 2003年12月31日金额 期后归还金额 仕奇集团 118,088,171.72 117,870,368.83 汉国华业 60,269,131.96 13,036,597.02 合盟国际 16,590,200.82 16,590,200.82 合计 194,947,504.50 147,497,166.67 单位名称 归还日期 备注 仕奇集团 2004年4月16日 归还截止2004年3月31日所欠金额 汉国华业 2004年4月19日 合盟国际 2004年4月19日 合计 3、根据仕奇集团、内蒙古塞北星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信托投资公司与华保 宏分别于2003 年9 月27 日、2003 年11 月6 日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及于200 3 年12 月26日三家公司又与华保宏签定的《关于股权转让的补充协议》,上述三家公 司将其持有本公司的国有法人股47,712,116 股、384,471 股、384,471 股转让给华保 宏,此次股权转让已于2004年2 月15 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 004]90 号文批准,相应的股权过户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完成此次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后的股权结构详见附注20、⑵ 4、根据本公司2004 年4 月13 日二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本公司出资3000 万元, 收购深圳市格调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高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高盛华”)9.13%的股权。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 2004 年3 月31 日对高盛华净资产的审计数值328,626,041.46 元作为本次转让的定价 基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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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其他重要事项 1、租赁土地:根据股份公司与仕奇集团1998年10月10日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 议,股份公司租赁仕奇集团土地119,498.9平方米,租赁期限为1998年10月至2047年1 2月,年租金30万元。 2、根据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呼地税发[2001]258号文《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上市公司企业所得税先征后退政策执行时间复函的通知》 “原《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财政厅地税局关于征收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股份制 企业所得税问题报告的通知》(内政发[1997]45号)‘从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律给予 3年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照顾’的规定,到2000年12月31日已执行期满。从20 01年1月1日起,对我市已批准上市发行股票的股份制企业,一律恢复按适用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股票上市未满三年的股份制企业不得继续执行15%的税率。” 3、本公司在内蒙古银行学校实验城市信用社中存款为1,049,203.67元,该银行的 清理整顿工作正在进行中。 4、由于呼市第六毛纺厂整体搬迁工作没有完成,且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所交 纳的土地出让金正与呼市政府协商优惠,致使本公司的在建工程综合楼后续工程没有 开展。 5、根据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仕奇集团与华业发展于2002年12月23日签署的《股权转 让协议》,仕奇集团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29%的股权即5,075.00万股转让 给华业发展。本次股权转让须获得国资委批准,截止报告日仍未获得批准。如完成股 权转让,本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但主要股东和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完成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变更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华业发展 仕奇集团 98,462,116.00 56.26% 内蒙古啤酒厂 384,471.00 0.22% 呼和浩特市第一针织厂 384,471.00 0.22% 呼和浩特市纺织建筑安装公司 384,471.00 0.22% 包头市信托投资公司 384,471.00 0.22%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75,000,000.00 42.86% 合计 175,000,000.00 100.00% 股东名称 股东变更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华业发展 50,750,000.00 29.00% 仕奇集团 47,712,116.00 27.26% 内蒙古啤酒厂 384,471.00 0.22% 呼和浩特市第一针织厂 384,471.00 0.22% 呼和浩特市纺织建筑安装公司 384,471.00 0.22% 包头市信托投资公司 384,471.00 0.22%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75,000,000.00 42.86% 合计 175,000,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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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与仕奇集团2003年1-3月的往来如下: 科目名称 1-3月借方累计发生额 1-3月贷方累计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 390,963,000.00 39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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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其他重要事项 1、租赁土地:根据股份公司与仕奇集团1998 年10 月10 日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 协议,股份公司租赁仕奇集团土地119,498.9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1998年10 月至2047 年12 月,年租金30 万元。 2、根据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呼地税发[2001]258 号文《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上市公司企业所得税先征后退政策执行时间复函的通知》“ 原《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财政厅地税局关于征收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股份制企业 所得税问题报告的通知》(内政发[1997]45 号)‘从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律给予3 年 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照顾’的规定,到2000年12 月31 日已执行期满。从2001 年1 月1 日起,对我市已批准上市发行股票的股份制企业,一律恢复按适用税率征收企 业所得税。股票上市未满三年的股份制企业不得继续执行15%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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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06-30
`其它重要事项

    1、租赁土地:根据股份公司与仕奇集团1998年10月10 日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 赁协议,股份公司租赁仕奇集团土地119,498.9平方米,租赁期限为1998 年 10 月至 2047年12月,年租金30万元。

    2、所得税优惠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字〖1999〗165号文,同意内蒙古仕奇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股票于2000年 6月28日上市,15%所得税税率从2000年7月1日起执行。

    3、根据财政部财企〖2000〗295号《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 题的通知》的要求,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具体时间、步骤由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青松公司、青鸟 公司依据呼政发〖1999〗45号呼和浩特市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政策加快住房建设的通 知正在进行房改工作。

    4、青松公司到2001年10月合营期限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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