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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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2006年3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51次会议决议通过本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为每10股分派现金红利2.00元,报告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此分配预案尚需提 请2005年度股东大会最后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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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详见十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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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2005年1月7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汇和公司 15%股权的议案;2005年1月11日,本公司与汇和公司股东北京中稷汇和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和张贺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1505万元受让汇和公司15%股权;股权转让后,公司 对汇和公司的股权增至95%。2005年1月11日本公司支付了全部转让款。截至报告日,上 述股权变更的工商手续尚在办理。 2、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2004年6月17日本公司与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地产公司 ”)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和《补偿协议书》,将本公司持有的东华公司54%的股权及 所对应60%收益转让给华远地产公司,股权转让价款3000万元,补偿费28,000万元。华 远地产公司分别于2004年6月4日、6月17日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和部分补偿费总计24,800 万元。 根据上述《股权转让合同》和《补偿协议书》,本公司于2004年6月18日与华远地 产公司办理完成东华公司的资产交接手续,本公司对东华公司的经营运作不再具备实际 控制。 2005年2月6日,本公司与华远地产公司签订《关于东直门项目合作及北京城建东华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关协议的终止协议书》,退回已收到的24,800万元 转让款;同时本公司与北京市东城区住宅发展中心签定《股权转让协议》,将东华公司 该项股权以31,000万元的价款转让给北京市东城区住宅发展中心。 截至报告日,本公司已全额收到上述股权转让款。 故对上述东华公司的股权转让补偿费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列示,将东华公 司的长期投资从权益法核算转按成本法核算,将已收到的股权转让款3,000万元和补偿 费21,800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调整已预缴的补偿费营业税金及附加1,1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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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200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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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2004年3月24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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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200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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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2003年3月20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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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本公司2002 年7 月10 日已归还商业银行前门支行100,000,000 元借款。除上述内 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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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本公司2002年3月15日已归还华夏银行4,500万元借款。

    根据本公司与北京新奥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2年3月6日签订的北京海淀 区西三旗西二里住宅小区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本公司将西三旗西二里项目转让给 北京新奥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总价为10,420万元。

    2001年11月19日,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华公 司″)与康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实公司″)签订合作合同,除综合交通 枢纽由东华公司负责建设管理并交付使用、康实公司承担全部建设费用(交通枢纽 初步设计费用由东华公司承担)外,东华广场商务区项目的其它部分以康实公司向 东华公司支付前期及″三通一平″等费用为前提,东华公司将东华广场商务区项目 其余部分转让给康实公司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康实公司将向东华公司支付项 目前期及″三通一平″的补偿费13.3亿元人民币;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于2002年 3月25 日合作成立″北京东华广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合作开发建设东直门综 合交通枢纽暨东华广场商务区项目中交通枢纽以外的商品房及其配套设施项目。

    除上述内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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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06-30
`总资产

    本报告期期末总资产余额大幅变化的原因系根据资产置换方案和报告期内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发生较大变化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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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截止2001年3月22日,本公司对到期的12,935 万元短期借款重新签订了借 款合同。

    (2)截止2001年3月22日,本公司已支付了到期的660万元应付票据。

    (3)截止2001年3月22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已收回了到期的40万元应收票据。

    (4)本公司于2001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北京赛迪时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的议案》,将原作为本公司 2000 年配股项目的投资拟改为以自有资金6,000 万元投资于北京赛迪时代信息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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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1)截止2000年3月30日,本公司已偿还1,800万元到期的短期借款, 并对到期 的9,485 万元短期借款重新签订了借款合同。

    (2)本公司于2000年1月4日偿还到期应付票据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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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9-06-3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止1999年7月31日,公司无重大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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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1998-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截止1999年4月19日,本公司已归还850万元到期的短期借款, 并对到期的 11,409万元借款重新签订了借款合同。

    (2)截止1999年4月19日,本公司已支付到期应付票据5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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