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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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项 1、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 种 税率(%) 备 注 增值税 17、6 注1 营业税 3、5 注2 城市维护建设税 1、5、7 注3 企业所得税 15、33 注4、注5、注6 注1:因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英康九龙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系小规模纳税人,故增 值税按6%计缴。 注2:工程安装收入按3%缴纳营业税;技术服务及咨询收入按5%缴纳营业税。 注3:根据各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规定,重庆开县及奉节地区按应缴流转税额的5%缴纳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益科环保有限公司按应缴流转税额的1%缴纳。 注4:根据重庆市九龙坡区国家税务局九龙坡区国税函(2002)106号《关于重庆九 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优惠税率的批复》,公司于2001年至2010年执行企业所得税西 部优惠税率,即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5: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远达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英康九龙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系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税收政策,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 注6:依据2006年1月重庆市国税局以渝国税函[2006]08号批复,公司控股子公司重 庆白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执行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税收政 策,从2005年起至2010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005、2006年免交企业所得税,2007至 2009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2、附加税费及比例 附加税费种类 比例(%) 备 注 交通重点附加建设费 4、5 注 教育费附加 3、1 按应缴流转税额的3%或1%计缴 注:根据各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规定,重庆开县及奉节地区按应缴流转税额的4%缴纳 交通重点建设费附加。依据渝地税发〔2005〕54号文《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征收 交通重点建设附加费的通知》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从2005年3月1日起相应停止计提交 通重点建设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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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项 1、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 种 税率(%) 备 注 增值税 17、6 注1 营业税 3、5 注2 城市维护建设税 1、7 注3 企业所得税 15、33 注4、注5 注1:因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英康九龙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和重庆远达天益环保设 备有限公司系小规模纳税人,故增值税按6%计缴。 注2:工程安装收入按3%缴纳营业税;技术服务及咨询收入按5%缴纳营业税。 注3:根据各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益科环保有限公司按应缴流 转税额的1%缴纳。 注4:根据重庆市九龙坡区国家税务局九龙坡区国税函(2002)106号《关于重庆九 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优惠税率的批复》,公司于2001年至2010年执行企业所得税西 部优惠税率,即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5: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远达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英康九龙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系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税收政策,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 2、附加税费及比例 附加税费种类 比例(%) 交通重点建设费附加 5 教育费附加 3 附加税费种类 备 注 交通重点建设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额的5%计缴 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额的3%计缴 3、税费减免 本期,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渝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了如下地方税费的减免: 减免税费种类 减免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196,262.20 教育费附加 84,112.38 交通重点建设费附加 49,533.23 减免税费种类 适用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额的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额的3% 交通重点建设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额的5% 减免税费种类 实际税负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额的50.96%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额的50.95% 交通重点建设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额的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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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项 1、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 种 税率(%) 备 注 增值税 17、6 注1 营业税 3、5 注2 城市维护建设税 1、5、7 注3 企业所得税 15、33 注4、注5 注1:因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英康九龙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和重庆远达天益环保设 备有限公司系小规模纳税人,故增值税按6%计缴。 注2:工程安装收入按3%缴纳营业税;技术服务及咨询收入按5%缴纳营业税。 注3:根据各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规定,重庆开县及奉节地区按应缴流转税额的5%缴 纳;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益科环保有限公司按应缴流转税额的1%缴纳。 注4:根据重庆市九龙坡区国家税务局九龙坡区国税函(2002)106号《关于重庆九 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优惠税率的批复》,公司于2001年至2010年执行企业所得税西 部优惠税率,即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5: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04年4月8日,原重庆远达 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远达水处理工程有 限公司(2004年12月3日,原重庆水天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更名为重庆远达水处理工 程有限公司)、重庆英康九龙九龙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系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 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税收政策,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 2、附加税费及比例 附加税费种类 比例(%) 备 注 交通重点建设费附加 4、5 注 教育费附加 3 按应缴流转税额的3%计缴 注:根据各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规定,重庆开县及奉节地区按应缴流转税额的4%缴纳 交通重点建设费附加。 3、税费减免 本年,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渝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了如下地方税费的减免: (1)根据渝地税免(2004)757号文件,获得了2003年度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和 交通重点建设费附加等地方税费的减免,具体情况如下: 减免税费种类 减免额 适用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 180,572.00 应缴流转税额的7% 教育费附加 77,388.00 应缴流转税额的3% 交通重点建设费附加 128,980.00 应缴流转税额的5% 减免税费种类 实际税负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额的0.91%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额的0.39% 交通重点建设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额的0.65% (2)根据渝地税免(2004)753号文件,免交2000年至2003年房产税406,747.66元 ;免交2000年至2003年土地使用税248,969.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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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税项 1、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 种 税率(%) 备 注 增值税 17、6 注1 营业税 3、5 注2 城市维护建设税 5、7 注3 企业所得税 15、33 注4、注5 注1:因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英康九龙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系小规模纳税人,故增 值税按6%计缴。 注2:工程收入按3%缴纳营业税;技术服务收入按5%缴纳营业税。 注3:根据各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规定,开县地区按应缴流转税额的5%缴纳城市维护 建设税。 注4:根据重庆市九龙坡区国家税务局九龙坡区国税函(2002)106号《关于重庆九 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优惠税率的批复》,公司于2001年至2010年执行企业所得税西 部优惠税率,即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5: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04年4月8日,原重庆远达 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水天环保工程技术 有限公司系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税收政策,适用15%的所 得税税率。 2、附加税费及比例 附加税费种类 比例(%) 备注 交通重点建设费附加 4、5 注 教育费附加 3 按应缴流转税额的3%计缴 注:根据各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规定,开县地区按应缴流转税额的4%缴纳交通重点建 设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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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项 1、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税率(%) 备注 增值税 17、6 注1 营业税 3、5 注2 城市维护建设税 5、7 注3 企业所得税 15 注4、注5 注1:因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英康九龙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系小规模纳税人,故增 值税按6%计缴。 注2:工程收入按3%缴纳营业税;技术服务收入按5%缴纳营业税。 注3:根据各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规定,开县及奉节地区按应缴流转税额的5%缴纳城 市维护建设税。 注4:根据重庆市九龙坡区国家税务局九龙坡区国税函(2002)106号《关于重庆九 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优惠税率的批复》,公司于2001年至2010年执行企业所得税西 部优惠税率,即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5: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英康九龙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重庆远达环保(集团 )有限公司、重庆水天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系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的高新技术 企业,根据税收政策,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控股子公司重庆远达环保(集团)有限 公司自2002年1月1日起免征所得税两年,2003年处于免税期。 2、附加税费及比例 附加税费种类 比例(%) 备注 交通重点建设费附加 4、5 注 教育费附加 3 按应缴流转税额的3%计缴 注:根据各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规定,开县及奉节地区按应缴流转税额的4%缴纳交通 重点建设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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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税项 1、 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 种 税率(%) 备 注 增值税 17 营业税 3、5 注1 城市维护建设税 5、6、7 注2 企业所得税 15 注3、注4 注1:工程收入按3%缴纳营业税;技术服务收入按5%缴纳营业税。 注2:根据各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规定,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按应缴流转税额的7%缴 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涪陵地区按应缴流转税额的6%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开县地区按 应缴流转税额的5%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注3:根据重庆市九龙坡区国家税务局九龙坡区国税函(2002)106号《关于重庆 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优惠税率的批复》,公司于2001年至2010年执行企业所得 税西部优惠税率,即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4:公司所有子公司(重庆白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除外)均系重庆市科学技术委 员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税收政策,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其中间接控股子公 司重庆科源电气有限公司、重庆科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重庆科源能源技术发展有限 公司自2001年1月1日起免征所得税两年,自2003年1月1日开始缴纳所得税;控股子公 司重庆远达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自2002年1月1日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2、附加税费及比例 附加税费种类 比例(%) 备注 交通重点建设费附加 4、5 注 教育费附加 3 按应缴流转税额的3%计缴 注:根据各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规定,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及涪陵地区按应缴流转 税额的5%缴纳交通重点建设费附加,开县地区按应缴流转税额的4%缴纳交通重点建设 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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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税项 1、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税率(%) 备注 增值税 17 营业税 3、5 注1 城市维护建设税 5、6、7 注2 企业所得税 15 注3、注4 注1: 工程收入按3%缴纳营业税;技术服务收入按5%缴纳营业税。 注2:根据各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规定,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按应缴流转税额的7%缴 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涪陵地区按应缴流转税额的6%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开县地区按应 缴流转税额的5%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注3:根据重庆市九龙坡区国家税务局九龙坡区国税函(2002)106号《关于重庆九 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优惠税率的批复》,公司于2001年至2010年执行企业所得税西 部优惠税率,即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4:公司所有子公司(重庆白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除外)均系重庆市科学技术委 员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税收政策,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其中间接控股子公 司重庆科源电气有限公司、重庆科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重庆科源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 司自2001年1月1日起免征所得税两年;控股子公司重庆远达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自20 02年1月1日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2、附加税费及比例 附加税费种类 比例(%) 备注 交通重点建设费附加 4、5 注 教育费附加 3 按应缴流转税额的3%计缴 注:根据各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规定,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及涪陵地区按应缴流转税 额的5%缴纳交通重点建设费附加,开县地区按应缴流转税额的4%缴纳交通重点建设费附 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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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税项 1、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税率(%) 备注 增值税 17 营业税 3、5 注1 城市维护建设税 5、6、7 注2 企业所得税 15 注3、注4 注1: 工程收入按3%缴纳营业税;技术服务收入按5%缴纳营业税。 注2:根据各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规定,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按应缴流转税额的7%缴 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涪陵地区按应缴流转税额的6%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开县地区按应 缴流转税额的5%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注3:根据重庆市九龙坡区国家税务局九龙坡区国税函(2002)106号《关于重庆九 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优惠税率的批复》,公司于2001年至2010年执行企业所得税西 部优惠税率,即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4:公司所有子公司均系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税收 政策,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其中间接控股子公司重庆科源电气有限公司、重庆科源 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重庆科源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自2001年1月1日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控股子公司重庆远达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自2002年1月1日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2、附加税费及比例 附加税费种类 比例(%) 备注 交通重点建设费附加 4、5 注 教育费附加 3 按应缴流转税额的3%计缴 注:根据各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规定,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及涪陵地区按应缴流转税 额的5%缴纳交通重点建设费附加,开县地区按应缴流转税额的4%缴纳交通重点建设费附 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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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06-30
`投资收益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股票投资收益 -296,028.04 637,543.86

债权投资收益 11,000,000.00

非控股公司分配来的利润 6,950,000.00

年末调整的被投资公司

所有者权益净增减额(+-) 394,031.78 -1,273,120.81

其他

合计 18,048,003.74 -635,57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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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税项

    1) 企业所得税:

    根据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重科委函[1999]99号文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 并经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渝国税发[1999]153号文的批准,公司企业所得税从1999年 1月1日起减按15%税率缴纳。

    2) 增值税:

    按产品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缴纳。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纳流转税额的7%缴纳。

    4) 教育费附加:

    按应纳流转税额的3%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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