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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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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产品销售收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适用税率液化
石油气13%、农用地膜0%、其他均为17%。
2.营业税:劳务收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适用税率3-5%。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增值税及营业税税额之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增值税及营业税税额之3%计缴。
5.所得税:适用税率14.85%。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上市公司所得税进行减征的批复》(
新证函[2000]137号文)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减征新疆独山子
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新证办函 [2000]96号文),公司上市
后所得税按应征税额减征55%(实际按应征税额的45%征收),实际税赋为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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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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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产品销售收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适用税率液化
石油气13%、农用地膜0%、其他均为17%。
2.营业税:劳务收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适用税率3-5%。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增值税及营业税税额之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增值税及营业税税额之3%计缴。
5.所得税:适用税率14.85%。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上市公司所得税进行减征的批复》(
新证函[2000]137号文)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减征新疆独山子
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新证办函[2000]96号文),公司上市
后所得税按应征税额减征55%(实际按应征税额的45%征收),实际税赋为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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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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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产品销售收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适用税率液化
石油气13%、农用地膜0%、其他均为17%。
2.营业税:劳务收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适用税率3-5%。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增值税及营业税税额之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增值税及营业税税额之3%计缴。
5.所得税:适用税率14.85%。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上市公司所得税进行减征的批复》(
新证函[2000]137号文)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减征新疆独山
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新证办函[2000]96号文),公司上
市后所得税按应征税额减征55%(实际按应征税额的45%征收),实际税赋为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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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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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产品销售收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适用税率液化
石油气13%、农用地膜0%、其他均为17%。
2.营业税:劳务收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适用税率3-5%。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增值税及营业税税额之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增值税及营业税税额之3%计缴。
5.所得税:适用税率14.85%。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上市公司所得税进行减征的批复》(
新证函[2000]137 号文)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减征新疆独山
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新证办函[2000]96 号文),公司
上市后所得税按应征税额减征55%(实际按应征税额的45%征收),实际税赋为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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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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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产品销售收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适用税率液化
石油气13%、农用地膜0%、其他均为17%。
2.营业税:劳务收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适用税率3-5%。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增值税及营业税税额之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增值税及营业税税额之3%计缴。
5.所得税:适用税率14.85%。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上市公司所得税进行减征的批复》(
新证函[2000]137 号文)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减征新疆独山
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新证办函[2000]96 号文),公司
上市后所得税按应征税额减征55%(实际按应征税额的45%征收),实际税赋为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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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产品销售收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适用税率液
化石油气13%、农用地膜0%、其他均为17%。
2.营业税:劳务收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适用税率3-5%。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增值税及营业税税额之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增值税及营业税税额之3%计缴。
5.所得税:适用税率14.85%。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上市公司所得税进行减征的批复》
(新证函[2000]137号文)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减征新疆独
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新证办函[2000]96号文),公
司上市后所得税按应征税额减征55%(实际按应征税额的45%征收),实际税赋为14.8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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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产品销售收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适用税率液化
石油气13%、农用地膜0%、其他均为17%。
2.营业税:劳务收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适用税率3-5%。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增值税及营业税税额之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增值税及营业税税额之3%计缴。
5.所得税:适用税率14.85%。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上市公司所得税进行减征的批复》(
新证函[2000]137 号文)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减征新疆独山
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新证办函[2000]96 号文),公司
上市后所得税按应征税额减征55%(实际按应征税额的45%征收),实际税赋为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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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产品销售收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适用税率液化
石油气13%、农用地膜0%、其他均为17%。
2.营业税:劳务收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适用税率3-5%。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增值税及营业税税额之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增值税及营业税税额之3%计缴。
5.所得税:适用税率14.85%。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上市公司所得税进行减征的批复》(
新证函[2000]137 号文)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减征新疆独山
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新证办函[2000]96 号文),公司
上市后所得税按应征税额减征55%(实际按应征税额的45%征收),实际税赋为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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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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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增值税:产品销售收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适用税率液化 石油气13%、农用地膜0%、其他均为17%。     2.营业税:劳务收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适用税率3-5%。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增值税及营业税税额之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增值税及营业税税额之3%计缴。     5.所得税:适用税率14.85%。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上市公司所得税进行减征的批复》( 新证函〖2000〗137 号文)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减征新 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新证办函〖2000〗96号 文),公司上市后所得税按应征税额减征55%(实际按应征税额的45%征收),实际税 赋为1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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