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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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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税费
所得税
本公司系在湖南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注册成立的企业,按15%计征企业所得税。根据
财税字[1999]237号文、财税字[2003]137号文、财税字[2005]14号文规定,并经湖南省
国家税务局湘国税函[2004]283号文和长沙市国家税务局长国税函[2005]217号文批复
,本公司自1999年9月至2006年8月免征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所属贵州分公司按33%计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贵州省黔府发[2003]17号文以及
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松地税函[2005]2号文,贵州分公司自2004年始执行两免
三减半优惠政策。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省松桃县金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按33%计征企业所得税。根据
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松府复[2004]6号文的批复,该控股子公司自2003年12月至
2009年11月继续执行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枣庄金泰电子有限公司按33%计征企业所得税。根据枣庄市人民政
府与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枣庄市磁性材料厂破产资产收购、组建
公司发展生产的合同书》规定,该控股子公司自2001年始执行两免三减半(先按33%缴纳
企业所得税,再由财政返还16%)的优惠政策。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瑞中核电子有限公司按15%计征企业所得税。根据深府[
1988]232号文规定,并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批准,该控股子公司自2005年始延长3年执行
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晶源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在湖南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注册成
立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财政部财税字[1994]001号文规定,该控股子公司按15%计征企
业所得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长远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按33%计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税
字[2002]208号文和国税发[2002]160号文规定,该控股子公司自2003年至2005年免征企
业所得税。
2、增值税
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依相应商(产)品或劳务适用税率及经营规模
分别按17%,6%计征增值税。
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部分出口产品适用免抵退政策,退税率为13%。
3、营业税
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按5%计征营业税。
根据财税字[2002]208号文和国税发[2002]160号文规定,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长
远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2003年至2005年免征营业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依注册地址分别按7%、5%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
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依注册地址分别按5%、3%缴纳教育费附加。
根据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松府复[2004]6号文及松桃苗族自治县经济贸易
局松经贸呈[2001]16号文规定,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省松桃县金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在生产线租赁期内(1999年12月至2009年11月)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5、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职工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本公司代扣代缴。
6、其他税收优惠
根据财税字[1999]273号文、财税字[2003]137号文、财税字[2005]14号文,本公司
自2000年5月至2007年4月科研开发自用土地免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03年7月至2007年
5月免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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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200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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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流转税及其附加
项 目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 5%、7%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 3%、5%
2、所得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省松桃县金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
政府“松府复[2004]6号”文件以及松桃苗族自治县经济贸易局“松经贸呈[2001]16号文
件”规定,在租赁经营期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枣庄金泰电子有限公司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与本公司签订的关
于《枣庄市磁性材料厂破产资产收购、组建公司发展生产的合同书》规定,将享受两免
三减半(先按33%缴纳企业所得税,再由财政返还)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深府(1988)232号文规
定,并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核达利电子有限公司和深圳
市金瑞中核电子有限公司从获利年度起将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晶源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在高新技术开发区注册成立的高
新技术企业,根据财政部财税字(1994)001号文件,企业所得税按15%的所得税率计缴
。
3、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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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流转税及其附加
项 目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 5%、7%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 3%、5%
所得税
本公司系在高新技术开发区注册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财税[1994]001号文件
规定,并经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以湘国税函[2004]283号文《关于转制科研机构享受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本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2004年8月止免征企业所得税,
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交纳。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根据贵州省黔府发[2003]17号文以及贵州
松桃苗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松地税函[2005]2号文件,贵州分公司所得税将执行两免三
减半的优惠政策。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省松桃县金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
人民政府松府复[2004]6号文的批复,公司将继续执行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枣庄金泰电子有限公司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与本公司签订的关
于《枣庄市磁性材料厂破产资产收购、组建公司发展生产的合同书》规定,将执行两免
三减半(先按33%缴纳企业所得税,再由财政返还)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深府(1988)232号文
规定,并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瑞中核电子有限公司
从获利年度起将执行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晶源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在高新技术开发区注册成立的高
新技术企业,根据财政部财税字(1994)001号文件,企业所得税按15%的所得税率计缴
。
3、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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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流转税及其附加
项目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 5%、 7%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 3%、 5%
2、所得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省松桃县金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
政府“松府复[2004]6 号”文件以及松桃苗族自治县经济贸易局“松经贸呈[2001]16号
文件” 规定,在租赁经营期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枣庄金泰电子有限公司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与本公司签订的关
于《枣庄市磁性材料厂破产资产收购、组建公司发展生产的合同书》规定,将享受两免
三减半(先按33%缴纳企业所得税,再由财政返还)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深府(1988)232 号文
规定,并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核达利电子有限公司和深
圳市金瑞中核电子有限公司从获利年度起将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晶源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在高新技术开发区注册成立的高
新技术企业,根据财政部财税字(1994)001 号文件,企业所得税按15%的所得税率计
缴。
3、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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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流转税及其附加
项 目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 5%、7%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 3%、5%
所得税
本公司系在高新技术开发区注册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财税[1994]001号文件
规定,并经湖南省长沙市国家税务局以长国税局函[2001]45号文及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以湘国税函[2001]77号文《关于长沙矿冶研究院转制企业申请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
批复》确认,本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2003年底止免征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省松桃县金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
政府“松府通[2001]110号”文件以及松桃苗族自治县经济贸易局“松经贸呈[2001]16
号文件”精神,该项目在租赁经营期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枣庄金泰电子有限公司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与本公司签订的关
于《枣庄市磁性材料厂破产资产收购、组建公司发展生产的合同书》规定,将享受两免
三减半(先按33%缴纳企业所得税,再由财政返还)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深府(1988)232号文
规定,并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核达利电子有限公司和深
圳市金瑞中核电子有限公司从获利年度起将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晶源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在高新技术开发区注册成立的高
新技术企业,根据财政部财税字(1994)001号文件,企业所得税按15%的所得税率计缴
。
3、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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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流转税及其附加
项目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 5%、7%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 3%、5%
2、所得税
本公司位于长沙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经湖南省科委1999年9月27日以12-00679号
认定证书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财税[1994]00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
的通知》规定,并根据湖南省长沙市国家税务局长国税局函[2001]45号文及湖南省
国家税务局湘国税函[2001]77号《关于长沙矿冶研究院转制企业申请免征企业所得
税问题的批复》确认,本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2003年底止免征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省松桃县金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松桃苗族自治县人
民政府“松府通[2001]110号”文件以及松桃苗族自治县经济贸易局“松经贸呈[200
1]16号文件”精神,项目投产后前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五年按15%征收。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枣庄金泰电子有限公司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与本公司签订的关
于《枣庄市磁性材料厂破产资产收购、组建公司发展生产的合同书》规定,将享受两
免三减半(先按33%缴纳企业所得税,再由财政返还)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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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流转税及其附加
项目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 5%、7%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 3%、5%
2、所得税
本公司位于长沙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经湖南省科委1999年9月27日以12-00679号
认定证书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财税[1994]00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
的通知》规定,并根据湖南省长沙市国家税务局长国税局函[2001]45号文及湖南省国
家税务局湘国税函[2001]77号《关于长沙矿冶研究院转制企业申请免征企业所得税
问题的批复》确认,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长沙金石粉体材料有限公司自各自成立之
日起至2003年底止免征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省松桃县金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松桃苗族自治县人
民政府“松府通[2001]110号”文件以及松桃苗族自治县经济贸易局“松经贸呈[2001
]16号文件” 精神,项目投产后前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五年按15%征收。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枣庄金泰电子有限公司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与本公司签订的关
于《枣庄市磁性材料厂破产资产收购、组建公司发展生产的合同书》规定,将享受两
免三减半(先按33%缴纳企业所得税,再由财政返还)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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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流转税及其附加
项目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 5%、7%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 3%、5%
2、所得税
本公司位于长沙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经湖南省科委1999 年9 月27 日以12-00679
号认定证书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财税[1994]00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
政策的通知》规定,并根据湖南省长沙市国家税务局长国税局函[2001]45 号文及湖
南省国家税务局湘国税函[2001]77 号《关于长沙矿冶研究院转制企业申请免征企业
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确认,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长沙金石粉体材料有限公司自各自成
立之日起至2003 年底止免征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省松桃县金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贵州省铜仁地区《关
于扩大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的规定,2000 年7 月至2002 年6 月免征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枣庄金泰电子有限公司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与本公司签订的关
于《枣庄市磁性材料厂破产资产收购、组建公司发展生产的合同书》规定,将享受两免
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先征后返处理。
3、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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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1 流转税及其附加
    本公司位于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经湖南省科委1999年9月27 日以 12 -00679号认定证书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财税 1994 001 号《关于企业所得 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并经湖南省长沙市国家税务局以《关于对金瑞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函复》确认,1999年9月至2001年8月, 免征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的子公司按税法规定计缴企业所得税。     3 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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