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工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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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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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项 1.流转税及附加: (1)增值税:本公司税率为17%; (2)营业税:网络工程收入按3%计缴,服务收入按5%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3%计缴。 (5)价格调控基金: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1.5%计缴。 (6)河道管理费: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1%计缴。 2.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国家税法规定缴纳。 3.所得税:1999年度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委员会晋高认发[1998]07号认定本公 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并经太原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地税高新局综字(19 98)第51号文批准,本公司1999年度、2000年度享受免征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从2001年 起执行15%所得税税率。 分公司及子公司适用所得税率明细如下: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北京分公司 分公司 上海分公司 分公司 深圳分公司 分公司 智林分公司 * 分公司 山西天成大洋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子公司 北京太工天成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子公司 太原理工天成智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山西天成担保有限公司 子公司 山西天成自动控制工程有限公司 子公司 太原理工天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单位名称 税率 北京分公司 33% 上海分公司 33% 深圳分公司 15% 智林分公司 * 2005年免交所得税 山西天成大洋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33% 北京太工天成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免交2005年起三年的所得税 太原理工天成智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15% 山西天成担保有限公司 33% 山西天成自动控制工程有限公司 33% 太原理工天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15% *智林分公司于2004年12月30日经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并高新管字 [2004]96号文件认定为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免征2005年所得税。 **本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太原理工天成智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系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晋科工发(2001)96号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太原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分局并地税高新局税政字(2001)第58号“关于太原理工天成智林教育科技有限公 司免征企业所得税报告的批复”,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从 2003年起执行15%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太原理工天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四 分局并地税四分局税政发(2003)第19号文件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至2003年12月31 日止免征企业所得税,2004年起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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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项 1.流转税及附加: (1)增值税:税率为17% (2)营业税:网络工程收入按3%计缴,服务收入按5%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3%计缴。 (5)价格调控基金: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1.5%计缴。 (6)河道管理费: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1%计缴。 2.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国家税法规定缴纳。 3.所得税:1999年度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委员会晋高认发[1998]07号认定本公 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并经太原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地税高新局综字(19 98)第51号文批准,本公司1999年度、2000年度享受免征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从2001年 起执行15%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所属北京分公司执行33%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所属上海分公司执行33%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所属深圳分公司执行15%所得税税率。 子公司山西天成大洋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执行33%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太原理工天成智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系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晋 科工发(2001)96号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太原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分局并地税高新局税政字(2001)第58号“关于太原理工天成智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免征企业所得税报告的批复”,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从20 03年起执行15%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太原理工天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四分 局并地税四分局税政发(2003)第19号文件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至2003年12月31日 止免征企业所得税,从2004年起执行15%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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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项 1、流转税及附加: (1)增值税:本公司本部税率为17%;本公司所属深圳分公司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 人,增值税税率为4%; (2)营业税:网络工程收入按3%计缴,服务收入按5%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3%计缴。 (5)价格调控基金: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1.5%计缴。 (6)河道管理费: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1%计缴。 2、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国家税法规定缴纳。 3、所得税:1999年度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委员会晋高认发[1998]07号认定本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并经太原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地税高新局综字( 1998)第51号文批准,本公司1999年度、2000年度享受免征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从200 1年起执行15%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所属北京分公司执行33%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所属上海分公司执行33%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所属深圳分公司执行15%所得税税率。 子公司山西天成大洋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执行33%的所得税税率。 子公司北京太工天成测控技术有限公司执行33%的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太原理工天成智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系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晋 科工发(2001)96号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太原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分局并地税高新局税政字(2001)第58号“关于太原理工天成智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免征企业所得税报告的批复”,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从2 003年起执行15%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太原理工天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四分 局并地税四分局税政发(2003)第19号文件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至2003年12月31日 止免征企业所得税,2004年起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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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税项 1、流转税及附加: (1)增值税:税率为17% (2)营业税:网络工程收入按3%计缴,服务收入按5%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3%计缴。 (5)价格调控基金: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1.5%计缴。 (6)河道管理费: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1%计缴。 2、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国家税法规定缴纳。 3、所得税:1999年度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委员会晋高认发[1998]07号认定本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并经太原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地税高新局综字( 1998)第51号文批准,本公司1999年度、2000年度享受免征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从200 1年起执行15%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所属北京分公司执行33%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所属深圳分公司执行15%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太原理工天成智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系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晋 科工发(2001)96号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太原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分局并地税高新局税政字(2001)第58号“关于太原理工天成智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免征企业所得税报告的批复”,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从2 003年起执行15%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太原理工天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四分 局并地税四分局税政发(2002)第33号文件、(2003)第19号文件通知,自2002年1月 1日起至2003年12月31日止免征企业所得税,从2004年起执行15%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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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项 (一)流转税及附加: 1、增值税:本公司本部税率为17%;本公司所属深圳分公司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税率为4%。 2、营业税:网络工程收入按3%计缴,服务收入按5%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3%计缴。 5、价格调控基金: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1.5%计缴。 6、河道管理费: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1%计缴。 (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国家税法规定缴纳。 (三)所得税:1999 年度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委员会晋高认发[1998]07号认 定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并经太原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地税高新局综 字(1998)第51 号文批准,本公司1999 年度、2000 年度享受免征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从2001 年起执行15%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所属北京分公司执行33%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所属深圳分公司执行15%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太原理工天成智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系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晋 科工发(2001)96 号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太原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分局并地税高新局税政字(2001)第58 号“关于太原理工天成智林教育科技有限 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报告的批复”,2001 年1 月1 日至2002 年12月31 日免征企业所 得税,从2003 年起执行15%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太原理工天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太原市地方税务局四分 局并地税四分局税政发(2003)第19 号文件通知,自2003 年1 月1 日起至2003 年12 月31 日止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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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税项 1、流转税及附加: (1)增值税:税率为17%。 (2)营业税:网络工程收入按3%计缴,服务收入按5%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3%计缴。 (5)价格调控基金: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1.5%计缴。 (6)河道管理费:按应缴增值税、营业税的1%计缴。 2、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国家税法规定缴纳。 3、所得税: 1999年度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委员会晋高认发[1998]07号认定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并经太原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地税高新局综字 (1998)第51号文批准,公司1999年度、2000年度享受免征所得税的优惠政策,2001 年起执行15%所得税税率。 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友邦天成科技有限公司、大同太工天成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均执行33%的所得税税率; 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太原理工天成智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系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晋 科工发(2001)96号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太原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分局并地税高新局税政字(2001)第58号“关于太原理工天成智林教育科技有限 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报告的批复”,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 ,2003年起执行15%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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