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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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12-31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7%、13%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2、 优惠税负及批文 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地税函[2005]309号《关于军品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 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经审核本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资金购置国产设备 的投资额可按规定计算抵免新增企业所得税。2005年度实际抵免1,812,839.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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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5-06-30
`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 值 税 应税收入 17%、13% 营 业 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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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12-31
`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7%、13%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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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4-06-30
`税项; (1)增值税:本公司按产品销售收入的17%税率计算当期销项税额,扣减允许在当期 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缴纳。 (2)营业税:本公司按应税营业税收入额的5%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本公司按应交增值税额、营业税额的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本公司按应交增值税额、营业税额的3%和1%分别计缴教育费附加 和地方教育费。 (5)企业所得税:本公司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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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12-31
`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7%或13%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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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3-06-30
`税项; (1)增值税:本公司按产品销售收入的17%税率计算当期销项税额,扣减允许在当 期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缴纳。 (2)营业税:本公司按应税营业税收入额的5%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本公司按应交增值税额、营业税额的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本公司按应交增值税额、营业税额的3%和1%分别计缴教育费附加 和地方教育费。 (5)企业所得税:本公司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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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12-31
`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7%或13%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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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2-06-30
`税项; (1)增值税:本公司按产品销售收入的17%税率计算当期销项税额,扣减允许在当期 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缴纳。 (2)营业税:本公司按应税营业税收入额的5%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本公司按应交增值税额、营业税额的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本公司按应交增值税额、营业税额的3%和1%分别计缴教育费附加 和地方教育费。 (5)企业所得税:根据辽宁省财政厅辽财企函字[2001] 3 号《关于确认上市公司继 续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函》,本公司企业所得税执行先按33%的法定税率征收再返还1 8%(实征15%)的优惠政策,允许保留到2001 年12 月31 日。自2002 年1 月1 日起, 本公司不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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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12-31
`税项

    (1)增值税:本公司按产品销售收入的17%税率计算当期销项税额, 扣减允许在 当期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缴纳。

    (2)营业税:本公司按应税营业税收入额的5%计缴。

    (3)城市维护建设税:本公司按应交增值税额、营业税额的7%计缴。

    (4)教育费附加:本公司按应交增值税额、营业税额的3%和1% 分别计缴教育费 附加和地方教育费。

    (5)企业所得税:根据辽宁省财政厅辽财企函字[2001] 3 号《关于确认上市公 司继续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函》,本公司企业所得税执行先按33%的法定税率征收 再返还18%(实征15%)的优惠政策,允许保留到2001年12月31日。自2002年1月1 日 起,本公司不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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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1-06-30
`收入确认原则

    商品销售:本公司已将商品发出, 并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 方,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取得或取得了 收款的凭证,且与收入相关商品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劳务收入:劳务已经完成,相关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或劳务的完工程度能可靠的 确定,劳务的收入与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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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2000-12-31
`税项

    (1)、增值税

    本公司按产品销售收入的17%税率计算当期销项税额,扣减允许在当期抵扣的进 项税额后缴纳。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按应交增值税额的7%、3%和1%分别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 地方教育费。

    (3)、企业所得税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辽财企函字〖2001〗3 号《关于确认上市公司继续享受所得 税优惠政策的函》,本公司企业所得税执行先按33%的法定税率征收再返还18% (实 征15%)的优惠政策,允许保留到200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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